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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军嫂驯夫记-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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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时候,主办方的人才发现,组合中信息最全的只有领队严树,叫林珑的那一个居然连手机号都没留下,唯一的一个座机号,居然任何时候都无人接听。

“那是个美女,怕被色狼骚扰吧?反正是组合,找得到任何一个人就成,”音乐制作人笑着摇摇头,然后又有些无奈的说,“这才刚选出100强,没想到就冒出来这么多需要内定前60的!这些人,真是玷污音乐!”

“好在,还留了点名额可供我们选择,”美女歌星见惯了潜规则,很是平静的点着‘森林旗’的资料说,“如果把他们都挤出去了,那才真是丢人。我们评委丢人。”

“咳咳,”小平头教授清了清嗓子,“他们,大概是觉得自己能力够了,暂时不屑于走关系。”

不屑于?那就是说,应该是很有关系的?另俩评委好奇的望向了一脸严肃,其实心里却很想说八卦的教授。

“帅琪,她曾经是我们音乐学院学生乐团的大提琴副首席,严树是分院教‘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的讲师,刚考上本院作曲系的博士,”教授带着一丝浅笑介绍道,“这两人的父母都是省乐团、歌舞团的老师或者就是我们学校的退休教授,最后那个女孩我不认识,可既然是青梅竹马,她家里想必也是这个圈儿里的。”

“啧,白担心了!”直性子的制作人伸了个懒腰,放下他们的档案,只暗暗期待他们在真正舞台上的表现。

六月下旬,‘森林旗’组合带着他们的庞大亲友团准时来到了电视台,三人外加一个化妆师带着自信的神情走进了演播厅旁的休息室。

旁人一看就知道他们准备唱军歌,三人清一色的黑色贝雷帽加军靴,只是在着装上稍有差异。卷发狐狸眼女孩子穿着橄榄绿的运动背心、丛林迷彩色铅笔裤;高个子男人则是蓝白条纹的紧身海魂衫加纯白的牛仔裤;最后一个中性小帅哥(姐)?则穿着淡蓝色的衬衣和类似飞行员服装的深蓝裤子。

海、陆、空全齐了!当少许真正没上过任何舞台的草根在感慨他们的着装真专业时,更专业一点的人却发现‘森林旗’告诉工作人员他们没有伴奏带也不需要乐队配合。这多可怕,没一点实力的人敢这样么?多人配合的边弹边唱可不是件容易事情!

更让人心里打鼓的却是,这组合背的乐器已经和第一次有了差别,除了大高个之外,那两人背着的东西怎么看外包装都觉得不像是吉它和贝司呢?

等他们带着乐器上台的时候,连评委都想说一声:搞错没?这样也能行吗?!

严树他还是没放弃自己最初的打算,依旧决定用他的电钢琴、帅琪的大提琴和林珑的传统民乐进行配合,拗不过他的两人只能答应尝试。

只是,在选歌之后,林珑用琵琶替换了最初设想的古筝,后者,实在是太搭不上了!在曲子真正成型之前,她简直怀疑严树是在做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想到最终效果还能不错。

他们选择的是一首部队战斗精神的队列歌曲——那是龙泉在拖地抹屋的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歌。

“当那一天来临……”在大提琴的伴奏下,三人以哼唱的方式齐声低吟前奏,严树悄然插入钢琴声之后,林珑轻快又带着铿锵激情的唱道:“……这世界并不安宁,和平年代也有激荡的风云!”

话音一落她就抱着琵琶,配合大提琴用激越的轮、扫等技法,模拟出金戈铁马之声,严树则一面敲击键盘,一面趁势豪迈唱道:“看那军旗飞舞的方向……年轻的士兵渴望建立功勋!”

当歌曲渐入□,三人在弹奏乐器的同时,带着一种豪情壮志,激昂地高声重唱:“准备好了吗……当那一天真的来临!……为了胜利我要勇敢前进!”

一曲歌罢,亲友团们死命的鼓掌吆喝起来,甚至带动了周围的观众。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真的很棒,虽然取巧的用编曲和乐器来提升自己形象,有些对不起那些单纯唱得好的人,但面对大众评审团投票时,除了能力和关系,这种炫技也是得分的要素之一。

只见林珑的琵琶一弹,教授就对着音乐人咬耳朵道:“猜对了,三个都是专业玩乐器的。” 就凭这一点就知道他们炫得很成功。

教授首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客观的说,编曲和演奏都很不错。只是,唱歌的时候,还差了一点强度,在感染力上有所欠缺。”

“希望你们在唱功上再多下点功夫,嗯,”音乐制作人很恶趣味的做了一个长长的停顿,然后才笑着说,“期待‘森林旗’下一次更精彩表现——恭喜你们晋级了!”

下台之后,林珑戳着严树瘪嘴道:“我就说别老想着你的编曲吧,本末倒置了。幸好结局还不错。”

“急什么啊,下一首《共和国之恋》就是考验你我唱功的时候了,”严树耸了耸肩,调侃着说,“美声唷亲,那才叫真的危险,在我们之前唱歌的那老大姐才是真正的唱功好,大概是什么合唱团退休的。”

“让我死了吧……我是弹琴的不是唱歌的,就不该提议唱有难度的歌!我们用通俗唱法演绎行不?它原版根本就不是美声啊!”林珑卸妆之后抗议无效,直接被严树拖到了他父母家里,找那曾经是声乐教授的严家母亲大人恶补提升专业技能。

他们选的那首歌,是男女对唱加重唱,严树基本确定唱双重唱男声的自己和帅琪可以相互弥补一下,应该没问题,唱功相对薄弱的林珑却必须得独自一个人完成好几段词儿,还要唱得特深情款款,不管是什么唱法这难度都不小。

万幸的是,真到了60进30的那一天,林珑完全可以算得上是超常发挥。或许是因为那描写科学家们抛小家为大家的歌词,太贴近她家里的真实情况,或许是她即将有整整三个月没得到老公的一点消息,心里难受……

因此,林珑在唱歌的时候,几乎是以一种热恋中的澎湃感情,高声向不知位于地球哪个犄角旮旯的老公倾诉道:“在歌里在梦里,生死相依我苦恋着你……晨曦中你拔地而起,我就在你的形象里……”

在那一刻,她眼里没有评委没有舞台没有观众,只有对龙泉无尽的思念;歌声里没有技巧没有卖弄没有做作,只有最真挚的,生死相依的深情。

她的充沛情感甚至带动了严树和帅琪,三个人伴着严树清雅的钢琴声用通俗唱法,把那种最容易唱得空洞乏味的主旋律歌曲变成了情诗,演绎得深情款款、缠绵动人。

感情就像是歌曲的灵魂,当它能打动人之后,只要音准、节奏基本不出错,那一切绚丽的技巧都只是浮云。

而对从小玩乐器的林珑他们来说,音准、节奏那是基本功,想要出大错都难!于是,几乎没有争议的,“森林旗”组合再次晋级。

一周后本赛区的最后一场比赛是角逐十强,也就是全国赛的入场券,这一次竞争更白热化,严树甚至动用了家里七姑三婶之类的各种关系,以确保他们是和别人公平竞争。他是不屑于找关系,但更不希望自己这组合被别的关系户莫名其妙挤下去。

关于这一场比赛,他们准备得很充分,首选歌是俄文版的二战苏联歌曲《喀秋莎》,歌词内容讲述的是一个姑娘在思念远方的战士,她的情郎。

这又是林珑的提议,因为符合心境,所以她能保证自己唱得好,唱得动情,严树也就同意了改编这首歌,为配合歌曲的民族风情,他甚至专门动用了自己从俄罗斯买回来的当地传统乐器,巴扬手风琴,黑底白按键酷得要死,拉起来味儿也纯正。

聚光灯下,严树穿着袁媛为他量身定制的,棕绿色苏联红军样式的竖领挺拔军装,穿着同色系的哈伦裤配长统靴,怀抱巴扬手风琴上台时,不少识货的歌手都倒抽了一口气,恨不得拎着他脖子吼:尼玛,这是唱歌比赛好不好!你们这伙人能不能别东换西换乐器了?!乐队大哥会哭的!

林珑和帅琪携手紧跟在他身后出场,漂亮的姑娘穿着俄罗斯的传统“鲁巴哈”长裙,白衬衣、桃红背心,浅橄榄绿的绸缎长裙,齐地的裙摆上有一圈淡黄绿的滚边,腰上还扎着白底围裙,在衬衣袖子和围裙上,各有一些俄罗斯传统纹样。

而帅琪的打扮和严树非常相似,只是严树的上衣用宽皮带外扎,她则是一套更修身的连身挺拔军装,挎着一把民谣吉他。

片刻之后,流畅的旋律从坐在高脚凳上的帅琪手中流淌而出,站在她身边的严树,踏脚打起节拍紧跟着拉响了手中的巴扬,两人就像部队里被慰问的战士那样,一面奏乐一面注视着距离他们有两三步远的林珑。

随着节奏轻快的音乐声奏响,脚穿深红小皮靴的林珑挥舞起小手绢,踏着欢快的舞步,面带甜美地笑容冲他们以及台下的观众,用纯正的俄文唱起了动人的歌曲。

踢腿、踏脚、扬手、挥臂、旋转……橄榄绿绸裙在舞台中翩翩飞舞,俏丽可人的“喀秋莎”在欢声歌唱她心爱的,远方的战士。

尽管很多人都听不懂歌词,但严树和帅琪优美的琴声、适当的和声,林珑那连唱带跳的动感方式,以及真诚的笑容与歌声,确实就像一缕明媚的春光,照进了人们的心坎。只是,更擅长玩乐器的“森林旗”,在唱歌基本功这方面确实不及某些声乐系蹦出来的选手……

事关全国大赛,那自然是多个电视台都在转播,时值周末休息时间,于是,连龙泉基地所在的那山林里都有人在看着他们的节目。

“这‘森林旗’选的好几首歌都挺有意思的,我在网上看了他们之前的节目,全是为人民奉献哪,上战场啊,思念革命战线上的情人哪,都这种,”卓一窝在休息室的板凳上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机,顺带撞了撞他身边的印华青,笑问道,“诶,你说,这女的会不会是警嫂或者军嫂哪?”

“依我说,”印华青皱了皱眉,甚至上前两步冲电视上的画面仔细瞅着,“我总觉得她长得有点像嫂子。”

“啊?你说龙少他家的那位?”卓一摆了摆手,否认道,“只是有点像而已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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