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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 短篇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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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仍然很担心。”我说。

  “快睡吧。”

  我回房间,坐在窗前做功课。

  有人轻轻敲窗子,我打开窗户,女郎站在窗外。

  “你怎么来了?”我意外。

  她说:“我爬进来坐一会儿,你不介意吗?”

  “呵,”我说:“欢迎之至。”

  她身手敏捷,一下子就攀过窗子跳进来。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她低声说:“他们俩夫妻找我,在前面敲门,我从后门溜了出来,心很烦,到你这里来定一定神。”

  “怎么可以!”我说:“他没有表示?”

  “他怕都怕死了,妻子叫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动都不敢动。”

  “那么当初他为什么要爱上你?”

  她悄声说:“我觉得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根本是。”我说。

  她叹口气。“我决定搬走了。”

  “到哪里?我们来看你。”我大喜。

  “到纽约,那里有人请我跳舞。”

  “去纽约?”我问。

  “是,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

  “你十分爱他,是不是?”我问。

  “是,我确是爱他,但是他不爱我。”她说。

  “你总会找到爱你的人,你放心。”我安慰她。

  她点点头,“谢谢你。”

  过一会儿,她侧耳细听说:“他们走了,我得回去了。”

  “再见,好好睡。”我说。

  她又自窗口跳出去。

  这次之后她很快的搬走了。

  男人来过几次,他很伤感的徘徊在门外,有一次我碰见他。

  他问:“她有没有留下地址?”

  我很替她高兴,“没有,听说她搬到纽约去了。”

  “你们都不喜欢我,是不是?”他低声问。

  “是。”我毫不讳言。

  “有很多事你们是不会明白的,你们还小。”

  “不,”我摇头,“我很明白,你不爱她。”

  “我爱她——”

  “先生,”我说:“如果这种爱是你的标准,你还是不要爱人的好。”

  我让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哀恸。

  我们从此以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女郎。妹妹非常想念她,我也是每当有芭蕾舞节目上演的时候,连父亲都会说:“那么多芭蕾舞娘中,以我们从前的邻居最美呢。”

  以上是她的故事。




别离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偶遇》

  康乃明跟我说:“我决定到加拿大升学读硕士。”

  我很惊异。我以为我们两人的关系已经下了定议,再也不会有更改,没想到他会有这个新花样。

  “几时决定的?”我问。

  “就是这一两个礼拜,我与爸妈商量过,他们都觉得再读深一层比较好。”

  我维持沉默。我是最后知道的一个。

  “你放心,茱莉,我两年就回来的。”他安慰我。

  我忍不住笑,“我有什么不放心?你管你去,我自在香港做我的工作,我为什么不放心?”

  “你不怕我认识别的女朋友?”乃明诧异,“妈妈说你会是第一个反对的人。”

  “你妈妈并不见得十分了解我的为人。”我冷冷地说。

  乃明有点兴奋,他并没有发觉我声音中的寒意。

  “茱莉,为什么你不到加拿大来?我们一起念硕士。”他说:“你说如何?”“我对加拿大这地方没兴趣。旅游倒是不错,去读书冰天雪地的,捱那么几

  年,早已人老珠黄。乃明,人各有志,我认为香港大学的文学士已经足够。”

  “那么你来探望我。”他笑说。

  “偌大的旅费。”我微笑,“我情愿再上一次欧洲。七年前我到过加拿大,只觉得每个城市都差不多。”

  “那么我暑假回来探望你。”他说。

  “也好。”我说:“先谢谢你。”

  “茱莉,这次去我很不放心你。”他忽然说。

  “话怎么反过来说?”我问:“你不放心我?”,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在香港并不多,气质好最难得。王老五们不是不肯结婚,而是才貌双全,脾性高贵,家庭背景健康,又没有纠缠不清历史的女孩子太少。”

  我又失笑。

  其实我心中十二分气苦,根本没有任何地方是值得笑的,但我反而觉得滑稽——与乃明认识四年,自大学开始到现在,他却说走就走,没有一点交待——就这样?

  “我一定写信给你。”他说。

  但是我不相信信件,写信是最虚伪的事。

  “我们可以通电话。”他说。

  我点着头。我什么都点头。

  我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开头是三天一封信,后来是一星期一对,再后来是一个月一封,再再后来……就没信了。这种事见得太多,听得太多,自己一旦遇上,也没有什么埋怨,仿佛已是个现成的过来人,没有大大的惊异。

  “我不舍得离开你。”乃明说。

  我说:“是吗,那么就留在香港吧。”

  “可是我的学业——”

  “如果学业较为重要,何必以我为念?”

  “茱莉,你还是不高兴了?”

  “没有,我很高兴,男儿志在四方。”我说。

  “我们或者应该先订婚再说上”

  “不必。”我断然的说。

  ——订婚。他在加拿大如果找得到更好的,马上可以解除婚约,如果找不到,则可以回来娶我。

  ——不必了。他既然选了学业而没有选我,很好,我尊重他,但是我不会做望夫石,日日夜夜盼他回来,现在年头不一样,女人们都学坏了。

  “我们明天再见面。”他说,“我来接你。”

  “恭喜,我很替你高兴,想做一件事而有能力达成理想,这是最幸福的。”

  “茱莉,我会回来的。”他说。

  这句话令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的蒙哥马利元帅。不知为什么,我又笑了。

  待我上了楼,进入屋子,放下手袋,我才真正的生气,把鞋子摔到老远,坐下来,用手掩住脸。

  乃明要离开我了。四年来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等两个人的收入都好一点的时候,等时机成熟,等我们性格稳定,等……再也没想到会变成今天这样。

  他走后回来的机会有多少我不管,他一走的意思是我得另外找一个人来代替他,一切要从头开始,我白白在他身上浪费了四年的感情。

  也许话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带来不少快乐的时光。爱情……爱情是一刹那的欢偷,得到过,就不应再有抱怨,有些人一辈子也没享受过男欢女爱,因此标榜友情,朋友与朋友间算什么,完全是另外一件事哪。

  失去乃明……我不认为可以再找回一个乃明,女人老得快,这几年一过,再多的金钱,再成功的事业,都变成一大堆累赘,我实在不愿意乃明离开我。

  我一夜没有睡好,倒点酒喝了还辗转反侧。

  第二天电话在耳边一直响,我自梦中取过话筒,那一头是乃明。

  我忽然想到他这一走再也不会打电话来,心头一酸,两行眼泪不由自主淌下来。

  “喂,茱莉猪!”他在那边说。

  因为我比他贪睡,所以他一直叫我茱莉“猪”,大清早听到这个称呼,我的眼泪更加急流。

  以后我要买一个闹钟,以后他不再会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以后我得自己买一辆小车子开着去上班。

  “茱莉——?”

  “是,我半小时后马上好。”我说:“楼下见。”

  等乃明来接我的时候,我的气已消一半。

  “你几时走?”我问。

  “九月。”他说。

  我点点头。“我们还有三个月。”我说:“乃明,这三个月里,我们不要吵架,我们不要见其它的人,好不好?”

  “茱莉,你怎么了?”他拍拍我的脸颊,“我们之中不是有人患了绝症吧?只剩三个月,什么意思?”

  “真的,”我微笑,“以前我不懂事,闹意气,现在我都要补偿你,我想给你留一个好印象。”

  “茱莉,你说这种话,真叫我难过。”

  “幸亏是夏天,我们下班可以去游泳,我发誓会学好滑水,我不会令你失望。”“一定。”他说:“你一定学得好。”忽然之间,他的眼圈也红起来。

  我们两个人居然相敬如宾起来。以前连吃中饭的地点都可以争论半日,现在我觉得时日不多,不如相让于他,于是尽量顺从。

  而且我表现得很愉快。既然这一仗输了,索性输得漂亮点。要哭,回家伏在枕头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泪的作怨妇状。天下没有二十三岁的怨妇,三十三岁也不必做怨妇,在二十世纪,这个名词应该早被废除。

  我们更加接近,更加亲热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这么好的忍耐力。我爱他。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计较“得”与“失”。我原谅他。

  因做得这么自然,连自己都苦笑。

  我们合资买过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时我开船,他开船让我滑水,虽然简陋,但其乐融融。

  现在这只快艇需要处置。

  他说:“留给你用。”

  “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卖了它吧。”

  “我不舍得。”他说。

  一只快艇不舍得,倒是舍得我。我鼻子发酸。

  “留着也没用,我一个人难道还驾着它出海不成?”我说。

  “我会回来的!”他跳起来。

  “等你回来,它早生了锈,漏了底,”我笑,“还管用吗?回来再买新的好。”

  他颓然,“说得也是。”

  于是我们决定卖掉它。

  真是伤心事。我忍不住有一丝黯然。

  乃明说:“回来我们买一艘更好的。”

  “对。”我说:“不打紧。”

  那夜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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