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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 短篇集-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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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周末得上班,我觉得那么孤单。

  在这种时候最容易结婚了。

  星期一大清早起床去上班,暗无天日的做足一天。

  下班回到家中,门口有一个人窜出来,我大声尖叫。

  “是我!”

  我瞪着他,是张君达!

  “吓坏我。”我拍着胸口,“你怎么来了?”

  “不欢迎?”他咧开嘴笑。

  “喂,事先说明,你不能住我家。”我警惕说。

  “恩将仇报。”他说。

  “这是香港,人家会误会。”我说。

  “我专程来看你,你知道吗?”他问。

  “为什么?”我间。

  “追求呀。”他说:“表示我有诚意,你慢慢总会爱上我。”

  我笑:“你很乐观。”

  他不但不生气,还给我一个鬼脸。

  我的心软下来。

  “追求到了又如何?”我问。

  “结婚,婚后你可以在家中煮饭洗衣服,明白吗?”他逼近我。

  我问:“你是否愿意住在香港,与我过简单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我们不会有孩子,因为我不信任生命。有空的时候我只看书与看电视,拒绝扮成一只蝴蝶到处扑着出风头,你愿意吗?”

  “听上去还不错,谁煮饭呢?”

  “大家吃面包。”我笑。

  “不,”他咆哮:“你来煮。”

  “放屁。”我推开他。

  张君达住进青年会,开始找工作,天呵,他不打算回去了。

  有空的时候,他去打球游泳逛古董店……他很会享受人生,明明是为一个女人来到香港,但是他做得很洒脱,乘机享受人生,这点我佩服他。

  每天早上他跑步,下午接我下班,借我的打字机打求职信,他霸占了我所有的时间,他是个有主见的男人。

  正当我意乱情迷,秉森也赶着来了。

  他给我看他那份分居协议书。

  迟是迟了点,不过他终于离婚了。

  他说:“她也很赞成分手,觉得我应该有新生活,我很惭愧。”

  我点着一枝烟,“以前或者我会得分享你的惭愧,觉得有种荣誉,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别再玩了!”他说:“你还作弄我?”

  “我不想结婚,那么多人追求我,我觉得很愉快,我不想这么快贬值,你明白吗?”

  他真的生气了,“你决定跟那个小子结婚?”他问:“他养得起你?”

  “话不能这样说!”我也气,“如果我爱他,我不在乎这些。”

  “好得很,”他说:“那么你为什么临上飞机也叫我离婚?”

  “你第一次与我约会便答应我离婚——我不想再讨论这些问题,我不惯琐琐碎碎的斗嘴。”

  “你是爱我的,你只是嘴硬!”秉森说,“你要一大堆不相干的男人钉在你身后干什么?”

  “我不想跟你结婚了!”我大声吼叫。

  他没有张君达的耐心,他大力关上我公寓的门离开。我也没有问他住在什么地方。

  我与他有历史有感情,与张君达不一样。他走掉以后,我颇有点悔意。

  最后他离婚了,为了我,或者我应该在地上拾回碎片,不应做得太过份。

  晚上有人来按门铃,我渴望是秉森,拖鞋都没穿上,就奔去开门,门外是一个中年女人。

  她很憔悴,很端庄,面孔很熟悉。

  她说:“我是秉森的妻子,我们已经离婚。”

  我很警惕,我问:“你来找我做什么?”

  “让我坐着说给你听好吗?”她礼貌的问。

  “自然。”我说。

  她坐下,我给她倒一杯茶。

  她说:“我这身病拖了四年,这痛苦快要结束了。”

  “为什么?”我惊问。

  “肠癌可以拖好些日子,医生已给我最后警告,不会有救了。”

  “你——”我惊骇地看着她。

  “我一直知道你与秉森在一起,这几年来你是唯一给他安慰的人,我不能再尽妻子的责任,眼看没有希望,我不致于自私得要秉森牺牲他下半辈子的幸福。”她娓娓地说到生死,仿佛事不关己似的,“他告诉我,你等得太久,伤害太深,已不愿与他结婚,我来劝你,想跟你说他是深爱你的,你们在一起会快乐。”

  我目停口呆,“你——”

  “真的,”她握住我的手,“答应我,他不是故意伤害你。”

  “你与他一起回来的?”我问。

  “我在这里出生,我想死在这里,是我建议回来的,你不能怪秉森,要离开一个垂死的妻子,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我急问。

  “你答应我了?”她问我。

  我低下头。

  她看着窗外,“这世界是美丽的,活着真好,但是我要死了……”她转头看着我,“我们都会死,别再为一时的意气丧失你需要的东西,他在等你。”

  “是。”

  “我的话已经说完,”她低下头,“我该走了。”

  “你——”

  “不碍事,”她说:“司机在楼下等我,你不必送。”

  我送她到门口。

  百感交集的回到床上,再也睡不着,秉森打电话来,声音沙哑地叫我出去喝咖啡,我推他第二天清晨。

  想了一夜,我终于不再借张君达的力与秉森打仗。

  我情愿做失败者。

  我并没有合上眼睛,一早便到酒店咖啡室去等秉森吃早餐,他比我略迟些到。

  一坐下来,我把手按住他的手。

  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开口,我们有太多的话要讲,不如不讲。

  过很久,我们默默闻着咖啡与丹麦甜卷的香味,我捧着杯子暖住双手。

  他缓缓的说:“你现在知道了,我很难离开一个垂死的人,而我总觉得我们的时间还长得很。”

  我动动嘴唇,依然沉默。

  “她下午又得入院,这次想很难出来了。”秉森说:“你再等我一阵子。”

  我点点头。

  “我终于获得你的谅解了。”他叹口气,把脸埋在我的手中。

  我说;“你去照顾她这最后几天,我等你。”

  秉森松口气,这么大的一个男人,已是中年了,忽然流下眼泪。

  我心定了下来,这么多年的盼望与期待,总算没有落空。

  张君达来找我的时候,一眼便看出我脸上不寻常的地方。

  这小子真聪明。

  他沮丧的问:“我失败了?”

  我点点头,“对不起。”

  “没关系。”他说:“让我拥抱你一下,并祝你幸福。”

  他温柔地把我抱在怀中。

  “谢谢你。”我说。

  “我会来参加你的婚礼。”张君达说。

  我说:“一个人的心属于谁,大概上辈子已经算准的了。”

  他说:“我想也是。”

  后来我便嫁了给梁秉森。

  我们很少吵嘴,每次想到我们在一起的沧桑,便不想吵嘴。

  生命中的快乐并不多,而我又等了他那么久。




开头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偶遇》

  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一点也不喜欢他,他是姊夫的朋友,我根本没料到他会在那种情形之下出现。

  那是一个夏天。我穿着长袖子的丝衬衫,到膝盖的裙子,戴一顶帽子,帽子是巴黎带回来的,草织,上面有一层米色的细网。我在夏天是不穿短袖子的。他们都说我讲究得离了谱的,跟我在一起,非得很小心,否则会得罪我。

  这是言过其实,我承认我有点尴尬,可是不致于难于伺候,但是像康嘉这种人真是过了份。

  他一身臭汗的坐在人家最好的沙发套上,姊夫的沙发套是“利勃蒂”料子的。他的汗衫象烂抹台布似的缠在身上,很含糊的颜色,牛仔裤全是补钉,然后是一双球鞋,那双球鞋。我的妈妈,臭闻十里,他又没穿袜子,真不明白姊夫是怎么放他进来的。

  不看他的头脸还好,看了更生气,一脸的胡子,长发是髦曲的,一直至到肩膀,随时有几只蚤子会跳出来,这么热的香港,怎么可以这种头发?恨不得拿把剃刀,把他剃个光头。

  他居然还有脸嘻嘻的笑着,一只脚搁在人家绿大理石的茶几上,一只手拿一杯啤酒喝。

  我瞪大了眼,差点没昏过去。幸亏帽子上有网,遮住我苍白的脸色,我没想到姊夫居然还介绍我们认识。

  姊夫说:“这是秀秀,我小姨。这是康嘉,我的同学。”

  那个康嘉伸出手来,我倒退两步,一转身就躲到姊狭房里去了,我不敢与他握手,他的手上全是黑色的油渍,不知是什么地方钻出来的脏鬼。

  姊姊进来诧异的问:“你怎么了?秀秀?”

  “没什么,那人是谁?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我皱上眉头,“他走了以后,好好的喷一下杀菌剂。”

  姊姊笑,“你别以貌取人好众好?人家是顶顶大名的海洋生物学家,人家不讲相貌,人家不靠脸吃饭,他为和平部队做工,刚自地中海回来,才发表了一篇了不起的报告。”

  我说:“管他呢!有些人就这样,念多几年书,非得装个样子出来不可,表示与众不同。尊就好,他也是大学生,可是他永远端端正正的。”

  姊姊说:“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尊除了会梳头,换衣服,开跑车之外,就会帮他老子花钱,连花花公子都还算不上,你真是——”

  “姊姊!”我不高兴了。

  她叹了一口气,“好,我不说,尊最好!”

  我默然,他们都说尊不好。

  我轻轻的脱了帽子,放在姊姊的梳妆台上。随口问:“那人几时走?”

  “什么人?”

  “那脏鬼。”

  “他不走,你姊夫留他住一个星期,他就回去的,这次去阿流申群岛。”姊姊说。

  “我管他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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