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枭起传-第14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哪里用得着你给他!郎君给他带了鹤归斋新出的纸墨,余庆堂空怀先生手制的新砚,不然那猴儿哪里肯依?”李氏笑得拿帕子掩了口,须臾放下,轻咳两声,端起茶杯呷了一口,“时候不早啦,大郎先回房读书,晚间上母亲这儿用饭罢。”
谢知缺顺势站起行礼,道:“不打扰母亲清静,儿子告退。”少年仪容清雅,姿态端方,片刻后连青色的衣摆也看不到半角。
李氏挂在脸上的笑容一下敛得干干净净。她把越窑的青瓷茶碗丢在桌上,那青绿的碗盏滴溜溜打了个转。谢家主母凝神想了半刻,“羽衣。”她皱眉唤道,“你看大郎如何?”
羽衣示意小婢上前收拾,自己一步向前,恭恭敬敬地将李氏搀起来,“是个老成懂事的。”她是李氏的贴身心腹,自与一般奴婢不同,“待二郎也算赤诚,在娘子跟前更是恭敬。”
由着羽衣搀扶,李氏走了两步,忽地叹口气,“我也是这般想。虽未托生在我肚皮里,到底看顾养大,不过这情分二字,说难也易,说易也难,怕就怕这孩子生出些不该有的想头,搅了阖家清净。”
羽衣替她打起门帘,轻言细语道:“毕竟是娘子一手养大,再论到根上,那何姨娘,”她声音压得低切,“毕竟与贱户小门里出身的女子不同。”
李氏漫不经心看了她一眼,羽衣额上立时生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她去了多年,何苦再扰亡人清净?”她拨弄着腕上青白昆仑玉的玉镯,“再不济,也是大郎生母,容不得人口舌。”
羽衣不敢多说,只低头回道:“是。”
“你素来是个好的。”李氏拍拍婢女搀扶她的手,感叹道:“可这家里,惯爱嚼舌根,传小话的不知凡几。也是郎君宽宏,并不爱计较。现下小郎们渐大,便如大郎,小时围着我膝盖亲亲热热叫娘亲,如今见面恭敬有余,亲近不足,哪里会不晓事呢”说着,李氏的声音便渐低了去。
“这样也好。大郎是个懂事的孩子,对我,对郎君,心存孺慕,若不是受出身拖累”她摇摇头,头上钗环一阵轻响,“罢了,晚间告诉厨下,多加几个菜罢,郎君出门许久,难得阖家团聚。”
前年春天,因着谢知缺长大,李氏将他从主院中挪了出来,安排在东边的小院子里,据说多年前还是他们的父亲,谢郎君待客款友的客院,内里并东西两厢,前后两进,最是清爽便利不过。院中几株花树,山石荷塘俱全,景致虽不比野趣自然,也别有一派精巧意味。
现下正是花开时分,谢知缺在院中略站站,眼中不乏欣赏之意。
“晚间上母亲院子用饭,记得折一支花带上,”他随口吩咐贴身仆役墨管,“不用开得太盛,选那将放未放的,好让母亲多看几天。”
墨管应了,又殷殷道:“大郎,还是先进屋的好,这时节还凉着,不要贪春冻坏了身子。”
谢知缺回头笑道:“你管得倒宽。”嘴上虽这么说,脚下到底朝正房走去。
墨管抢了一步提他打起门帘,“也是大郎待下宽宏,小的们才有这个胆子。”
说话间主仆二人进了充作谢知缺书房的东厢,墨管极有眼色地行了个礼退了出去——谢家大郎的书房并不欢迎仆役和客人,就连谢家嫡子,年方五岁的谢知苇也对此知之甚详。
大约二三十年前,几乎所有人的家中还是案几小榻,跽坐为礼,但现在高足的桌椅流行于大家之中,据说就连宫廷之中,除却典礼之外,高足桌椅也并不少见了。
谢知缺不由庆幸这点万般不幸之中的幸运。
某个清晨醒来时,千载之后,不,或许是另一个世界的谢知缺再也找不到曾经熟悉的一切,他不动声色地任由发髻高耸宽衣大袖的侍女为他打理一切,带他去见一个陌生的女人,唤她母亲——所幸通过足够的练习之后形成本能的身体自然而然地行礼,也幸好那时他已足够大,并不像幼时那样称呼嫡母为阿娘,一般来说,那是嫡子女才有的待遇。
初时他以为这里不过是某个历史的片段,直到某天他无意间看到半空中一位白衣青年——脚下三尺青锋,周身青气缭绕驰骋而过,而周围的侍女仆役全都噤若寒蝉跪拜行礼,唯有他无知无畏地与青年对视——直到匆匆赶来的父亲厉声呵斥他避开。
“无妨,小儿郎未染尘俗,倒叫贫道好生欣喜。”他记得青年由半空落了下来,笑眯眯地问他:“小儿郎,神仙好不好?”
“不好。”时年七岁的谢知缺想也没想地回答。
“为何?”青年也不吃惊,依旧笑得安然。
“断欲断情,绝自身一切生机,与天道赌斗,知缺贵自知,不敢搏。”
正是这番话让谢知缺的父亲从此对他改观,之前他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庶子,生母早逝,地位尴尬,活与不活都在嫡母一念之间——嫡子尚小,却健康聪敏,一个庶长子的存在,能为很多事情增加变数。
但那番话之后,谢家郎君对这个之前被他忽视的儿子起了极大的兴趣,或许,谢知缺不无恶意地猜想,不是为他,只是和那位剑仙临别时的话有关。
“哈哈哈哈,世人都说神仙好,独小儿郎有大智慧!”青年放声长笑御剑而去,须臾不见,只有话声远远传来,“小儿郎,记得贫道名号,剑阁云君子!”
“你我有再见一天!”(。)
第一百五十一章 夜袭(1)()
夜幕彻底降临之前,借着暮色掩护,显字营两个队带上绳索桐油一类,悄悄绕开白撒所,直奔之后的无名山头。两百人行动起来动静不小,但一来丁队乙队可算精锐,行动迅速,人人都换了轻便的草鞋;二来,他们大费周章地先是向东,再折向西,绕了一个不小的圈子。
这一路行来无人说话,尽皆埋头赶路,走了足足一个时辰,天都黑尽了,许多患有雀蒙眼的兵士伸手抓住前面同袍的腰带,跌跌撞撞地继续向前,为防走漏消息,一律不许打起火把,因此全靠那些眼力好的同袍带路。
丁队因为饮食均衡,全队也没几个雀蒙眼,此时便打散了队伍,和乙队混在一起一带一地向前走。山野之地,真正是伸手不见五指。所幸那山头不过比白撒所稍高而已,放到川东,连山包都算不上。一行人按着曹金亮的要求,俱是口中紧紧咬了一节木棍防止出声,两百多个人,黑暗之中只能听见粗重的喘息。
曹金亮走在最前,刘小七汗流浃背地紧紧跟在他身边。按照先前商量好的法子,他和郑国才一前一后,曹金亮负责带路开道,郑国才负责押后。和先前虽然狭窄但却平直的道路比起来,这回已经是上山的陡坡,坑坑洼洼绊脚不说,还有许多杂树杂草遮掩。曹金亮提了腰刀出来,和几个丁队的兵士一起勉强开出道路。
今夜无月无星,空气中闷得厉害,曹金亮走了半天,现下连说话都难。刘小七递了葫芦过去,他一气喝空,这才算勉强缓了过来。开口第一句便问:“后头的人走得如何了?”
“后头的郑队官传话上来,咱们已经全数上山了。”刘小七亦是累得不轻,他勉强支撑回了曹金亮:“咱们现在是在白撒所的顶头上了!”
“传话下去,叫兄弟们千万小心!”曹金亮默默估算一阵,又低声同刘小七道:“千总同约定丑时过后,他率队举火破城,现在不过是戌时过半的光景,离着丑时还有足足两个时辰!上山之后,按照队伍所属,原地趴下藏好,不得我的命令,一律不许起身,不许说话,咳嗽的给我压回去!就是憋不住屎尿,也给我拉在裤裆里头!”
和白日里头的压抑相比,夜晚的白撒所虽然大多依旧是一片黑暗,但在几个光亮之处,却有些不堪的****传出老远,曹金亮趴在山上,小心地拨开横挡在眼前的藤蔓枝叶,眯着眼睛向下看去。此处距离山底约有十丈,山上的人别说咳嗽,就是稍微一动,身边枝叶就会立时沙沙作响。底下白撒所里的人马上就能发现山上不对劲。
曹金亮收回视线,竭力放松四肢肌肉,他身遭周围,俱是乙、丙两队的兵士,一个个的悄无声息俯倒在草叶枝条当中,就等几个时辰之后城门处火起,他们便垂绳而下,杀满城一个措手不及!
关老二被一阵粗暴的摇晃彻底摇醒。他努力睁开枯涩的双眼,眨了几回眼睛,才从一片迷蒙当中重回清明世界。视线彻底清晰的那一刻,他看见自那日被俘之后再也没见过的李永仲面色平静地坐在一个马扎上,正意味不明地冲他上下打量,而李永仲两侧,许多握枪提刀的兵士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关老二,这些时日不好熬吧?”李永仲示意身边的亲兵递一个装水的葫芦给关老二——后者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了过去,紧紧握在手中,立刻拔开塞子往嘴里倒,被呛得连咳带吐也不舍得放开——前些天他每天只有碗底那么多的水,后来显字营忙着赶路,看守他的兵士不知是忘了还是有意,到今天为止,他已经整整四天水米未进,不仅如此,还不得睡眠,现在瘦骨伶仃,面容干巴,和一月之前简直判若两人。
“咳、咳、咳咳,仲官儿”总算解了干渴,关老二丢开葫芦,咳嗽两声,在地上摇摇晃晃地跪直了身体,他能够深切感受到胃袋正在缩小枯萎,甚至能听到因为缺失水分而变得粘稠的血液流动的声音,如果说之前还有一股不晓得哪里来的硬气支撑着他,现下他却在触摸到死亡阴影后惊恐地,彻底地学会了服软。
关老二缓慢机械地冲李永仲磕了几个头,他直不起腰,就这么趴在地上气若游丝地开口道:“仲官儿小的是条贱命,仲官儿你大人大量,赏小的一条活路从此以后小的就是你的一条狗”
“我家里任哪条狗都比你好。至少晓得哪个给它们喂饭,看见人了还亲热地摇两下尾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