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崇祯十三年-第57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该手卷以大号朱笔书写,上有打油诗一联:
霹雳一声震乾坤打倒土豪和劣绅!
崇祯十五年四月八日,《复兴报》专刊套红发表了蜀世子朱平槿的重要题词,专版刊登了《蜀地问刑条例》全文,对十恶、宗藩、垦荒、兵役、税收、银钞、工商、学校、户口诸项犯罪行为做了规定。
原两淮巡按李完、蜀王府审理贾继昌等刑名官员对该条例的详细注疏,一并附在《蜀地问刑条例》之后。
发表在该期专刊上还有另一篇重要的文章,是四川巡抚廖大亨在全省“坚决镇压逆反分子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这篇杀气腾腾的讲话,明确地将镇反的对象定位于三种行为:谋反、谋大逆和谋叛。
话说后来,蜀世子地位日隆,有不肖官绅故态重萌,新兴权贵势力重新抬头,朱平槿审时度势,再次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运动,将镇压对象增加了贪污渎职和偷税漏税两项。这两次轰轰烈烈的镇反运动,被后世的史家称为“大镇反”,又合称为“三反五反”。
十四个血红的大字以及《蜀地问刑条例》的出台,昭示着素有仁善睿智之名的蜀世子朱平槿,在清除了川北土暴子之后,立即转过身来对那些一直不肯合作的官绅们高高举起了屠刀;也预示着朱平槿在国家制度的层面,开始对大明朝延续三百年的旧有痼疾开始进行大的变革。
重庆之变只是开始,而邛眉之变却不是结束!
注一:弘治《问刑条列》,史书记载各不相同,约有279条到297条四种版本,但内容大同小异。
弘治《问刑条例》开创了明代“律例并用”的局面,并一直沿用到清朝。
制定弘治《问刑条例》的目的,官方坚持强调是“补律”而不是“破律”。但事实上,弘治《问刑条例》对《大明律》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对宗藩权利的限制,比如禁止“无故出城”诸项,就是从弘治《问刑条例》开始的。
131585 。
131585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