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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高顺-第3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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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城有商业、百姓住宅、军营、仓库、作坊、书院等。
外城南北、东西各超过十里长,分别设三门,全部为巨石到顶,高达七丈五尺,甚是雄伟、牢固、壮观。
城外有宽达十多丈宽的护城河,漳河支流绕城而过,成为第一道屏障。
韩遂感叹,有如此坚城,只要城内粮食不缺,敌人花多大的代价都难以攻克。
那些羌人更是感叹,他们认为金城、冀县和长安城已是大城、坚城了,与邺城相比,就像他们的西平郡与长安城的差距。
先是由审配负责接待,他对外事最为熟悉。
审配担任御史中丞,位高权重,出面接待他们,是对他们的看重;他的主要任务是先摸摸韩遂等人的底限。于是,在礼节过后,审配便直言问道:“不知诸位想达到什么要求?”
韩遂是老狐狸,自然不会轻易透露他的底限。
这段时间,高顺专门做了调查,那些娶鲜卑、乌桓、匈奴以及羌人女子为妻的家庭,所生的孩子一般都比同龄孩子健壮,不过智商差别明显,有些聪慧,有些憨厚,综合平均下来,还是有很大的优势,这可能是后世所说的杂交优势吧。
为此,高顺思虑一番,决定不灭绝羌人,反正也无法根除,不如让他们一直存在下去,只要合理控制,便每年都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女子做汉人的妻子,为民族融合做贡献。
至于对他们的管理办法,高顺决定采用满人对蒙古人的管理办法,给他们划分地盘,让他们在固定的牧场内生活、放牧,不得随便过界;只要限定了他们的活动范围,也就将他们的危害降到最低;他们可以不纳税,可以自行管理,授予他们首领拥有绝对的权力,首领可以世袭,但是每年要提供一定数额的合格兵员,并允许他们与汉人之间联姻,允许官府在其部民中传授儒家之道。
高顺相信,若是有所选择,羌人女子定会选择嫁给汉人,毕竟汉人的生活环境比他们的牧区舒服多了,特别是到内地来的那些羌人官兵,了解汉人的生活后必会羡慕,他们也一定渴望将他们的女儿嫁给汉人为妻。
不过高顺不会放弃对那些未投降的羌人进行猎奴活动和军事打击,而且不仅适用于羌人,此后对于鲜卑和夫余人,也将采用这个办法。
审配没有带回有价值的信息,这已在高顺的预料之中,韩遂可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韩遂没有泄露他的目标,他也没有从审配嘴里得知有价值的信息。
在舍邸的房间内,韩遂也与烧当羌的酋长等人密切协商。
韩遂问道:“诸位有何打算,要达到什么目标?”
烧当羌的酋长反道:“不知道文约有何建议?”
韩遂知道他们也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便说道:“我们首要的一条,也是最关键的一条,诸位一定要坚持。”
烧当羌的酋长说道:“文约请讲!”
韩遂道:“在羌人的活动区域,可以接受汉官的监管,却不能接受汉官的管理,必须是羌人自己管理自己。”此前羌人数次作乱,都是被汉人官吏逼迫的,所以韩遂想避免这个问题。
诸人感觉韩遂的意见非常重要,是真心为他们着想,若是这样的话,便能保住他们在部落中的绝对权力,看来韩遂还是与他们一条心的;烧钱羌的酋长说道:“一切以文约的意见为主,你说怎么办好,我们就怎么办。”
韩遂道:“诸位有什么意见,都要提出来,不要事后不满,若是再有反叛之事,估计魏公绝不会再手下留情了。”
于是,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有人提议,贸易不能停,且汉人不得欺负羌人,不得坑害羌人。
有人提议,效仿当初的匈奴人,汉人朝廷每年为他们提供一份年俸,确保他们生活无忧。
甚至有人主动提出,由汉人在他们辖区设书院,教授他们的部民读书写字,加强同汉人的联系。
第556章羌汉谈判(下)()
烧当羌的酋长实力最大,部民众多,占据的地盘面积也最大,但他还是很渴望与汉人官府达成一致意见,减少战争,让部民的生活稳定下来;先零羌、北地羌等豪帅更是心急,他们的地盘已被汉人占领,部民减少很多,更是希望谈判成功,获得牧场,让部落繁衍生息。
而高顺却不急于与韩遂等人谈判,此后的几天,他让使者继续陪着韩遂等人,在邺城好好的转转;他趁这个时间,召集马贵、李强、戏志才、贾诩等人商讨谈判事宜。
戏志才和贾诩等人都是智者,对高顺提出的方案大加赞赏,若是如此,羌人不仅不能成为一害,且能成为很好的助力。随后,他们又提出很多合理的建议,高顺感觉合理的就采纳了。
决定先在魏公府下设置四夷衙门,专门管理四方蛮夷事务。
继续在蛮夷所在的地盘设置县级单位,道,不过道的所有官员由少数民族的人担任。
五到十道设为一盟,盟的职责是协调内部事务,并上传下达。
随着讨论的深入,四夷衙门的职责逐渐确定下来,长官为大夫,掌管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驿站、贸易、兵役、赏赐等政令,并处理各道之间的矛盾等。
对于户口编制,高顺采用了后世明朝的卫所制度,每十一户为一小旗,每五十六户为一总旗,每一百一十五户为一百户所,设有百户官、副百户官和文吏官。
每一千一百五十五户为千户所,设有千户、副千户、文吏官、吏员等。
每五千户所为一道,设道员一人,每道的户数上线为万户,超过万户则要进行拆分。
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和道员等官职皆为世袭,只是要由中央册封或者任命。
这种模式,既类似与后世清朝在蒙古实行的旗盟制度,又与土司制度有些类似,算是一种综合。
不过这么多的内容,还需要与韩遂等人逐项谈判,界定双方的职责权限和义务、责任等。
高顺对这种制度既是期待,又有担忧,想先在羌人中试行,修改,完善后可在益州南部诸郡以及北部边疆实施。
随着时间的拖延,韩遂等人非常心焦。
一直到半月之后,于兴平十年八月初一,双方才正式开始谈判。
高顺参加了首次谈判,以示重视,谈判的主官为贾诩,他是凉州人,且他的儿子贾穆为秦州刺史,更得韩遂等人的信任。
韩遂按照他的想法,首先提出,羌人的地盘由羌人管理。
高顺爽快的同意了,并趁机说道:“可以由羌人管理自己的地盘,你们更了解部民的风俗习性,不过朝廷却不能放任不管,还是要按照传统,设置道,道的各级官员皆由你们的人出任且为世袭,为此,专设四夷衙门,专管四方边疆所设之道。”
众人大喜,不过韩遂提议,四夷衙门这个名称是对羌人的鄙视,高顺为此将之改名为鸿胪院。
烧当羌酋长又提出,官府不得向他们收税。
高顺也爽快的答应下来,说道:“你们内部的税收,由各道官员负责,所收之税,可用于为部民造福,更要养兵,若有战争,官府可能要从各道调兵,你们必须自备武器、铠甲和战马等,且不得用若兵凑数。”高顺心想,即便不收他们的税,也可在外设关卡,收取关税和贸易税,羊毛出在羊身上,照样有不菲的收获。
对于调兵之数,诸人最为关心。
高顺承诺,每道可设五个千户,每年不管调兵几次,总数不会超过一个千户所辖之兵;不过所调之兵,官府不承担薪俸,但是会承担粮草等补给,若有战功,也会额外赏赐。
贾诩向他们详细解释了盟、道、千户、百户等的设置方案,众人大喜,这样的话便能确立他们在道内的绝对控制权;盟没有实权,且主要人员为他们羌人,不能对他们构成威胁。
烧当羌酋长对贸易最为重视,希望把双方贸易确定下来。
贾诩建议可在每盟设一汉城,由汉人管理,方便商旅和贸易;韩遂提出由双方共同管理;高顺让他们此后继续商讨,拿出一合理方案,要求不得偏颇任何一方,既要照顾到当地人,又要方便商旅。
对于划定地盘,禁止过界游牧之事,烧当羌酋长想反对,但是先零羌、北地羌等没有地盘的豪帅却极为支持,所以这条也被顺利通过了;他们却不制度,从四处游牧到相对稳定的固定下来,对他们的部民所产生的影响是致命的,几代之后,他们便习惯了相对舒服的生活,耐力、毅力、体力等退化的严重,已不足以对汉人构成威胁。
高顺还有一个重要的心思,那就是通婚,而且一切自愿,双方机会和条件是均等的,也被顺利通过。
对于羌人提出的年俸制度,高顺决定采用俸禄的形式发放,道员享受县令待遇,千户长享受乡老待遇,百户长、总旗、小旗等皆有多少不等的薪俸。
至于细节内容,则由贾诩和他们继续商讨。
对于贸易则是双方谈判的重点,贾诩授予每道设一商队,可来汉地做贸易,只是对规模、人数、关税等做了严格的限制。
在谈判过程中,贾诩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超过万户则拆分的办法,等于变相扩大蛮夷的实力,要知道他们的繁殖能力太强大了,若是生活稳定了,战乱减少了,不用几代,人口便会成倍增加,所以必须严格限制拆分制度,且拆分的时候不会增加他们的地盘,只是对现有地盘和人口进行拆分。
高顺同意了贾诩的建议,又参考八旗制度,设立羌兵营,对于愿意加入官府军队的余丁,若是检验合格,则可携带家属迁移内地,余丁编组成军,家属安置为民。
此后再设立鲜卑营、南蛮营等。
为了便于双方的交流、联姻和移民,贾诩与韩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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