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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之剑-第3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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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强攻的顺利,也消耗了骑士的冲击,同时暴露脆弱的侧翼和后援的乏力,巴塞尔人与骑士们的间隔被越拉越大,逐渐失去彼此呼应的联系,剖开的两瓣猪头又变成毒牙森森的恶口,把奈梅亨断续的军队团团包围。
“这样下去可不行!”
我猛砸着拳头矢口喊道:“咱们的军队就像掉进小麦堆里的石子,有被敌人各个击破的危险。”
“小麦堆里的石子?那怎么办,要不我们几个再杀回去吧!”
站在我旁边的骑士紧张的盯着战场,他根本不知道公爵大人是如何看出己方情势危急的,失神的手臂差点把我掀翻在地。
“你们几个回去也无非是再往麦子里面,多扔几颗石子罢了,送死没够是吗?”
好不容易重新躺稳的我扶着矛杆,惊魂未定的喃喃自语:
“想想老祖宗说过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现在我不就是个旁观者嘛!”寻思到这,我才稍稍平复情绪,更加仔细的观察敌我此消彼长的战局。
咦!那是什么?
撸起袖子用力擦了擦眼睛,我难以置信的指着远处小小的几簇黑影问着旁边的骑士:“你看那几个人是不是很奇怪?”
骑士摘掉扣在脑袋上的锁甲帽子,眨着他沾满泥巴的长睫毛,胡子拉碴的侧脸,颇有银幕硬汉杰森斯坦森的神韵:
“您说的是他们吗?呃……鬼鬼祟祟的游离在战场边缘,恐怕……是逃兵吧!”
“逃兵?我看不像,要是逃兵的话,他们的级别也太高了,似乎在保护着什么人……”
一个念头如闪电般突然划过脑海,聪明的骑士和我激动地对视着,几乎异口同声的喊道:“是阿杜因!”
古代战场上没有雷达也没有望远镜,指挥官要想掌控全局只能通过传令兵,不停的汇报和自己用眼睛去观察,然后针对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战争规模小的一目了然,大声吼叫便能将命令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一旦遇上几千人的大混战,眼睛和嗓子的力量就相形见绌,无法适应战争的规模了。
中国古人发明了楼车,运用滑轮把人送到高处俯瞰整个战场,早在春秋时期也有登上战车居高临下的办法,所以要求严密的阵型和进退有序的军纪,千奇百怪的雁行阵八卦阵层出不穷。
相比之下西方人在希腊,罗马时代以前对阵法的使用没有那么深入,经过亚历山大帝国昙花一现的辉煌和罗马帝国征服的顶峰,希腊方阵和罗马军团交相熠熠生辉。
蛮族入侵后的黑暗时代更多沿用野蛮的战斗方法,强调个人的武勇和一鼓作气的强击,士兵的数量和高级别战士的多寡,成为衡量战斗力的主要标准,打仗时大家往往提前约定好时间地点,稍稍布阵后一拥而上。
有时也不排除局势占优一方,炫耀武力的派出骑士单挑,临阵调整和随机应变比较少,严谨的司令官会寻找高地,或者在骑士的保护下深入一线指挥战斗,虽然此刻他发布的命令,很难被杀红了眼的下属贯彻落实,但一个细节的变化往往能够扭转颓势,左右整个战局的发展方向,阿杜因明显身体力行后者。
(本章完)
第367章 罗马军团(下)()
“我们去干掉他!”
骑士异常兴奋的喷着吐沫星子,手一抖又惊出担架上的我浑身冷汗:“这肯定是上帝的庇佑!”
听他把话说完,我反倒平静下来,擒贼擒王的招数,确实能迅速扭转于己不利的局面,至少可以造成敌人的恐慌,所谓军心一散百师皆溃,抓住时机痛打落水狗是奈梅亨屡试不爽的法宝。
但困难和诱人的回报是成正比的,阿杜因也明白只身涉险必为众矢之的,带在身边的防护力量尤其众多,一水骑马的在野骑士不说,每个人还都里三层外三层的穿戴重甲,撇开这些重骑兵主战坦克般,不可阻挡的攻击力不谈,光是铠甲的防护能力便足够让人咋舌,说白了,他们就算站在那让别人打,百步内要是不使用破甲箭连汗毛都伤不了半根,看来伪王占据米兰这大半年还是囤了点压箱底硬货的。
“咣当!”
一个少年没捧住手中的折断的长矛,掉在盾牌上发出的动静打断了我的思路,有眼力价的骑士立即厉声训斥道:“混蛋,你这浑身臭泥巴的下贱胚子,没看到公爵大人正在思考吗?”
出于对上位者与生俱来的惧怕和服从,少年畏畏缩缩的束手躲到同伴身后,几个人都惊慌失措的望着暴跳如雷的骑士老爷,害怕接下来从他高贵嘴里蹦出的话语会决定自己可怜的命运。
我摆摆手示意骑士不要小题大做,那几人毕竟还是孩子,眼角的余光却落在一个少年别在腰间的投索上,不由得计上心来。
“你,对,就是你,过来。”
我指着当先个子最高的招呼道,后者被点中的瞬间好像见了猫的老鼠,颤抖着不肯上来,骑士不耐烦的扯着肩膀将其连拖带拽的拎到我跟前,他面如死灰的挣扎着,围着的同伴噤若寒蝉的投去同情的目光。
“怕什么,你不是硬骨头的巴塞尔人吗?”
我试着从担架上半坐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试图安慰这个吓傻了的少年:“别害怕,只要老老实实回到我的问题,谁也不会把你怎么样,我问你,投索使得准吗?”
“您是说投索吗?”
他惊讶于我会问到这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小心翼翼地说说:“当然我的大人,我还不会走路就能用投索打鸟了,您可以去打听打听,谁不知道宾宁根的比尔斯是个指哪打哪的棒小伙!”
“混蛋!竟敢如此无礼!”
骑士扬手照比尔斯后脑就是一巴掌,扇得单薄少年七晕八素的直打转,我责怪的白了他一眼,这么紧张的时候你总乱入抢什么戏。
“比尔斯?很好,你能保证在多远的距离万无一失的命中飞奔战马的眼睛?”
“五十步,大人,五十步就够了……”这个名叫比尔斯的少年惶恐的捂着脑袋,一五一十的回答道。
我满意的点点头:“只要五十步的距离吗?太好了!大人现在有件事情要交给你和你的小伙伴们去完成,如果成功了,我不仅会赐予你们优先挑选战利品的权力,还会将你们所有人纳为侍从,怎么样,有胆干吗?”
我用试探加利诱的语气鼓励着面前若有所思的少年,却忘记自己作为上位领主,有绝对的权力可以命令他们去执行任务,犯不着如此循循善诱的同贱民商量,这种做法在其他人看来有失身份。
成为领主侍从的诱惑对于个出身寒微的农家少年来说,绝对不亚于现在获得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是他能够改变命运的最好途径,因为侍从虽然不属于贵族,但也超然于普通百姓之上,被大家默认为体面的准贵族,穿梭于大领主的城堡,顿顿有带残渣的骨头。
如果运气好的话,那上面也许还挂着某位好心的老爷故意留给自己的肥肉,没准还能尝尝白面包和葡萄酒的滋味,谁在暖和的壁炉旁边,这种梦幻般的幸福生活简直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
所以少年没有一秒钟的犹豫,拍着胸脯满口应下:“为您效劳是我的本分,尊敬的公爵大人!”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是个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可我召集的都是些毛没长全的大孩子,最小的那个使劲把淌到嘴角的鼻涕嗅回去,挺直腰杆想要装出成熟的模样,骑士们把我放在地上,动作依旧轻手轻脚的恭敬,脸色却不那么好看,他们认为公爵大人选择信赖农家小子的行为相当荒唐。
我试探着站起身,尾椎好像也不怎么疼了,一只胳膊搭住叫比尔斯少年的肩膀,另一只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寻找到阿杜因的身影,指着处于重重保护中的伪王附在农家小子耳边说道:
“看见那个人了吗?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那个,他就是行动的目标,你们分散开快速飞奔过去,在一定的距离内敌人骑士不会注意,等接近到足够的攻击距离,你们就可以使出最拿手的绝活,瞄准战马的眼睛狠狠射击,尽可能激怒敌人让他们忘记保护职责去追赶你们,剩下的事情相当简单,就只剩下逃命了,有多快跑多快,用上四个蹄子都没人管你,只要逃得掉……”
比尔斯的脑瓜比较灵光,连个神都没闪便自信满满的点头,爽朗阳光的笑容似乎能将阴雾霾霾的天空照亮:
“就算悬崖上的岩羊也没有比尔斯跑得快,那些笨拙骑士驾驭的战马更别提了,不用担心,大人。”说完,他意识到自己失言,鬼灵精怪的吐了吐舌头,避开骑士们要杀人的眼神。
“愿上帝保佑你。比尔斯,拿上这个。”
我取下腰带别着的匕首,少年诚惶诚恐的迟迟不敢接过。手柄上镶着的宝石,对个银币都没见过的农家小子而言太过贵重,足够换得全家人几年的口粮。
“它能在危险的时候保护你,瞧这深凹的血槽,可是铁锤乔尔的杰作……一定要活着回来!”
比尔斯感动的点点头,泪水直在他眼眶里打转,含在睫毛上迟迟不肯落下。他把匕首往怀里一揣,便招呼自己的小伙伴出发了,一行十几个高矮不齐的少年,带着不服输的干劲和梦想,踏上可能荆棘遍野的征程,却没有一个想过要退缩。
这热血的场面燃烧了每个人的斗志,向来视荣誉为生命的骑士也不例外,他们握紧了手中的武器,知道我接下来会有新的命令布置。
“这帮巴塞尔少年帮你们引开防守,相信不用我再啰嗦什么了吧?到时候还有几名护卫咱四个人就得干掉多少,敌人的侧后方有片矮树林,正好提供给我们隐蔽的地方,虽然离得有些远,大概……呃,两百步?”
我眯起一只眼睛,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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