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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之断刀-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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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呯!”
“呯!”
……
吴小七还在想着如何不让自己的尴尬不让人发现,忽然又听到了几声枪响,城中不停叫唤的犬吠也随着这声枪响更加地猛烈,而且声音愈发的集中,似乎先前连影子都看不见的柴犬们都聚到了一起去。
萍姐!
吴小七心猛地一震,自己差点把她给忘了,难道她……
吴小七不敢想下去,虽然自己明明看见这伙追赶的鬼子和她逃跑的路线不是一个方向,可这些枪声和犬吠和那些听不懂的鬼子叫唤,分明是有所有获一样,由不得他不去胡思乱想。
对于萍姐,吴小七虽然认识她的时间不算太长,可对于这个从天而降,突然出现在他们这群穷苦人家身边的邻居,他几乎是到了极度尊崇的地步,相信自己的那群年岁想当的小伙伴,每个人都会是这种态度和想法。
百姓从来都是纯朴的,特别是待像萍姐这种从不嫌弃他们贫穷而且还真心对他们好的人,他们都恨不得地她当成自己的亲人,平常谁家若是好不容易有点自家认为好吃的或者是好用的东西,都会第一时间想到这个独居的漂亮女子,吴小七是孤儿,他没在机会也没在能力在这些方布去待人家好,所以会常常在收完工,天尚未大亮的时候,去到萍姐住外,将她家的水缸挑满,将自己劈好的柴火码到她家的厨房边上。这是吴小七用来表达自己感激的方式,在他的心里,常常接济他,甚至是帮他缝补衣裳,帮他打扫那个贫寒的不能再贫寒的家的这个女人,恐怕是比自己的亲姐姐还要亲,虽然他并没有亲姐姐。
有时候他们这群半大的小子聚在一起的时候,议论起她,都会说:如果萍姐真要我去上刀山下火海,我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每每这个当口,吴小到总是溜到最边上,因为他不确定真有这个时候的话,自己会不会皱眉头,还有就是,他不相信,菩萨下凡或者说是仙女下凡的萍姐会让自己去上刀山下火海。
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和思绪被吴小七强行摒弃了,尽管知道会很危险,可是心中有个信念促使着他,往着萍姐的住处跑去,至于自己今天的工作尚未做完,他压根就顾不得了。
东方的天际露出了鱼肚白,一道明亮的白线逐渐地变粗变长,光芒正在将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黑暗驱走。
踩着黎明前的曙光,吴小七来到了萍姐住处的屋外,这里并没有他所担心的场面发生,其实来的路上,狗吠和鬼子兵的叫唤声往另一个方向而去的时候,他就预料到了萍姐这边会没事,可是强烈的担心,驱使着他还是依旧来到了萍姐所住的房子这里,他想亲眼看到萍姐平安无事的站在他面前。
吴小七负着沉重的粪水,也一点都不觉得累,腹中的饥饿、身上的寒冷、尿裤子的尴尬,都未能改变他现在的样子,他静静地伫立在萍姐的屋子门口,一动不动地,只是静静地站立。
相熟的人都知道,吴小七有很多缺点,死犟死犟的脾气也是其中之一。不过他并不在乎别人的说法,因为萍姐说过,他的这股犟劲就是他身上的最大闪光点,一个人哪怕再贫穷,再低微,只要能有这股坚持下去的韧劲,那什么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只要能够守住这份坚持的犟劲,迟早有一天会苦尽甘来。
虽然吴小七听不懂萍姐口中所说的犟劲和坚持有什么差别,也不奢望什么苦尽甘来,他只知道,萍姐所说的那就肯定会是对的。而且,就算没有萍姐的这番鼓励,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个性,姑且不论这倒座是好还是坏。
天渐渐的亮堂起来,虽然日头尚未露脸,但是每天的这个时候,劳作的人们已经大都起身,时不时地就有相熟的街邻从边上经过,都知道收粪是吴小七的营生,没人会嫌弃“金汁”的异味,也都知道这小家伙把萍姐当成神袛一般的敬重,他站在人家门口也不意外,只奇怪的是这个平时满口叔叔伯伯、大娘大婶的家伙,今天任凭谁呼唤他,都是不理不睬,作是魔怔了一般,呆傻站在人家屋前。
终于,二楼那扇紧闭的窗户被推开了,一张熟悉的面容展露出来。
是萍姐!她没事!她真的没事!
吴小七原本毫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笑了,打心底里笑了,只要是萍姐没事,就算是让他再在寒夜里站上两个时辰,他都不会退却。
“小七……”
萍姐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她的人长的好看一样,她呼唤的声音不是很大,但吴小七却听得得清楚,不过他并没有回应,只是傻傻地朝楼上那张熟悉的面孔挥了挥手,然后毅然地调头就走,他的心思很简单,只要萍姐安然无恙就好,自己可不能让“金汁”薰到她。
在萍姐诧异的眼神中,吴小七兴高采烈地返回了自己不远处的家,他不打算把剩下的活干完,不是他懒,而是因为自己背上被金汁浇到了,还有裤裆那还残留着湿过的印迹,他可是个脸皮薄的人。
吴小七没有进屋,而是来到了屋后,那里有个粪坑,还是老头子在世时挖的,用来存点粪水浇菜所用,这可是上好的农家肥。不过自老头过世后,这个粪坑就荒废了,吴小七没有种菜,自然就用不上这个粪坑,只有偶尔“金汁”收晚了,来不及倒去收粪车时,才会被利用一下,就像现在一样,吴小七打算把“金汁”倒到这个粪坑里。
第5章 枪()
粪坑许久未用早就干涸,而吴小七所负来的这一桶“金汁”虽重,可对于这偌大一个粪坑来说,还是微不足道的。
吴小七的心思并没有在倒金汁上,他在想着刚才的一幕,萍姐的声音还萦绕在他脑海里,每天只要能够看上她一眼,能够听到她的一句话语,对于吴小七来说,就已经很满足了,当然,萍姐每次出现在身边的时候,肯定不会空手,她带来的吃食可不是桌上那四个红薯能够想比的,其实认真说起来,与其说他是在想萍姐,更不如说他是在想念她带的吃食,相比起那四个红薯,当然是那香喷喷的包子更诱人。不过也并不是说吴小七只心心念着这些吃食,只是他年纪尚小,自己都未必清楚,倒底是想看到萍姐这个人多一些,还是想她带来的吃食多一些。
吴小七又想到了自己衣服上沾了金汁,裤子也得清洗,自己上哪去找衣物更换,正苦恼中,忽然听到了叮咚一声响,从粪桶里似乎掉下去了东西,凝目一看,只见是一个黑色的物件,正躺在粪坑底部,边上尽是污物。
他猛地记起,昨晚被一袭黑衣包裹的萍姐似乎是往自己的粪桶扔过一个黑糊糊的东西,当时因为天黑,又事出突然,自己压根就没看清是个什么物件,只记得这东西被扔到粪桶里,溅起的金汁可是污了自己的衣服。
现在总算是看清了那团物事是什么,可没看清还好,一看清楚后,他的心脏立刻就受到了猛烈一击,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身体也随即剧烈颤抖,整个人都似乎是傻了一般,呆怔在原地,连手中的粪桶滚落到粪坑里都没有任何动静。
安安静静躺在粪坑底的是一把枪,吴小七虽搞不懂枪是什么型号,但是他却能清清楚楚地分辨出,是一把枪,城里那些骑着两轮车的汉奸,每个人的腰间都会别着这样一把枪,耀武扬威的不可一世,和那些汉奸腰中的枪稍有不同的是,这把枪尾没有一条红布,只是一把黑漆漆的枪,而那些汉奸则会在枪尾绑上一条手绢一样的红布。吴小七自然不知道,枪上本来是没有这种饰物的,只是汉奸们自己弄上去的,除去显摆自己和自己的枪外,其他的什么作用都没有。
粪坑底部的是一把驳壳枪,又叫镜面匣子,抗日武装通常都叫它盒子炮,鬼子用的很少,倒是国军、汉奸和抗日武装最喜爱的武器之一。不过,现在坑底的这把驳壳枪和上述所说的不同,它的全名是毛瑟1932全自动手枪,俗称快慢机,和驳壳枪长的是几乎一样,最大的区别则是它不再是用桥夹从枪上面卡弹进弹仓,而是在下方配备了弹匣,快慢机的弹匣分两种,十发和二十发,眼前的这支很明显是二十发,它的弹匣长度快赶上握把了。当然,对于吴小七来说,这些都是他所了解不到的事情,也是接触不到的事情,要不然,他怎么会在一见到这种枪的时候,人都给吓傻了。
吴小七处于极度的震惊中,他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和枪打上交道,而且这把枪还是萍姐扔到自己的粪桶中来的,若是先前那些鬼子们打翻了粪桶,发现了这把枪,恐怕自己会命丧当场,现在想想都觉得后怕。
豆大的汗珠从吴小七的额头冒了出来,前胸后背也像是在冒汗,这是他的生理反应,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和这些事情,和这些杀人利器扯上关系的一个小百姓来说,乍一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惊慌,更何况吴小七还只是个尚未成年的半大小子。
“小七子,你在干嘛呢?”远远地一个声音在问候着他。
吴小七被这声问候吓得抖了一下,循声望去,见是个相熟的邻居在远处喊他,便连忙回应:“没……没干嘛。”
他生怕让人家发现坑底有个这样的东西,回应的时候都紧张的要命,以致于说话的时候都结巴了一下。
回完话后,赶忙下到坑底,顾不得枪上面全是污秽,把枪给拾了起来。
就在吴小七拾起枪的那一瞬间,忽然间有种奇特的感觉从手掌心中传到了大脑,人像是触了电一般,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被这个冰冷冷、黑漆漆的东西给吸引住,似乎他这个人和手中这支枪有种异常熟悉且特殊的情感一般。
吴小七可以确信,自己是第一次接触枪,根本就不懂这个冰冷的物事,可奇怪的是,自己似乎天生就和这东西有种亲切感。
吴小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感觉,难道是因为倾慕这支枪的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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