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桀宋-第5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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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多的战象,让印度军队拥有更强的正面冲击力。
魔笛根据印度人作战的习惯,将所有的战象以15米的间隔,分配在中军,与印度数量庞大的轻步兵进行混编。
至于战车和骑兵则北部署在了两翼,并且印度人并没有将骑兵进行独立编制的习惯,而是让骑兵以在战车前方和两翼的方式进行混编。
“杀啊!”子昂没得办法,只好先下手为强!挥着剑,下令军队出击。
这个时候,宋军绝不能后撤,不然一旦后撤,对面的战象冲击过来,遭殃的一定是宋军!
宋军一方,在之前和多隆所率领的孔雀王朝军的交手中,子昂对于战象的威力以及印度人的作战方式,已经有了大概的印象。
因此子昂决定扬长避短,他命令己方骑兵率先出击,来自宋帝国的弓箭手受命进攻印度军队左翼的骑兵。
在完成压制后,他们立刻从印度军队后方进行迂回,与子昂自己率领的精锐骑兵围攻印度右翼骑兵。
发现己方骑兵被击溃之后,魔笛决定孤注一掷,下令大军全力向缓慢进攻而来的宋帝国一方步兵进攻。
战象与超长矛的对抗就此展开,而双方对抗的胜负无疑成为了战争最关键的要素!
巨大的战象对宋军方阵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但是由于受制于这几日大雨滂沱,土地泥泞的环境,导致印度的轻步兵们和战象之间的配和出现了脱节。
见状,子昂大喜过望,挥着剑道:“传令下去,重甲步卒放下长戟!换上战斧和弯刀!攻击战象最薄弱的位置,砍击战象的侧腹和象腿!”
面对失去轻步兵掩护的战象们,宋军将士们抛下了长戈大戟,用手中的战斧和犀利的弯刀攻击战象的侧腹和象腿。
而宋军的轻步兵们和弓箭手们,更是向战象的眼睛,以及背上缺乏铠甲防护的驭手投射武器。最终迫使大量战象死亡或者向后溃退,并因此踩死了大量印度一方的轻步兵与溃散的骑兵!
不过即使如此,魔笛依然有机会重组自己的军队。
但是最终让印度军队崩溃的,还是子昂亲自率领骑兵从印度军队后方的冲锋,以及宋军主力正面不断的推进。
而战象与步兵长矛的这一轮交锋,虽然在战象败退时,的确踩死了许多印度一方士兵。但是这个责任却还真不归于战象。子昂对于地形的选择,有效的阻碍了印度轻步兵的跟进,并且印度骑兵的两次溃败,都对配和战象进攻的步兵,带来了极大的干扰。
实际上,魔笛对于战象的配置也还是比较合理的。
每头战象之间有着15米的间隔,这个距离足以让印度轻步兵在战象两边保护它们的侧身,不会遭到敌方步兵的攻击。而且这种战象与步兵混合进行进攻的方式,也可以让印度方的步兵阵线相对削薄,以此来相应拉长阵线。
配合上两翼的骑兵和战车,便可以轻松的对阵线相对较短的远征军进行合围。但只可惜魔笛的对手段位相对于他高的太多,子昂对地形的选择,以及骑兵的应用,都让印度军队的优势无从发挥。
“撤!快撤!”在兵败如山倒之后,魔笛连忙呼喝孔雀王朝军赶快撤退,但是为时已晚。
实际上,不等魔笛下令撤退,整个印度军都全线崩溃了!
“冲啊!”
“杀!”
追杀的宋帝国的远征军,如虎狼一般,红着眼睛,挥舞着手里的武器,砍翻了一个印度人之后,又割下了他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而后又继续追杀下去。
这一战,史称“弗栗恃会战”,远征军以少胜多,对孔雀王朝军斩首八万余,俘虏近五万,最后魔笛是狼狈地带着残兵败将逃往摩揭陀城的。
第710章 殖民()
接到弗栗恃会战大获全胜的消息,子偃并没有太大的意外,而是倍感欣慰。
孔雀王朝,子偃还真是不把其放在眼里。
既然雅利安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等西方的蛮夷都能轻而易举的征服并统治印度,为何宋帝国不可?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只要是稍微有点凝聚力的国家,即使是小国,面对外敌入侵,也会血战到底,不到最后一刻都不放弃。
最典型的古代中国,就很难被征服,即使元朝,清朝彻底征服也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且历经几十年。
但是同样是文明古国的印度,古代为何却那么容易被征服呢?真实原因有三点。
第一,压根不觉得是被入侵。
从本质来看,只有当国民意识到外敌入侵,才会同仇敌忾去抵抗。
而印度在受到入侵的时候,绝大部分的人都不认为是入侵。最为主要的是两点:一是,印度人从来都不是一个国家;二是印度人从来都不是一个主体民族,有几百个民族。
所以没有国家归属感,也没有民族认同感,自然没人认为是入侵了,自然也就没人抵抗了,这是典型的没有国家认同感,没人有认同,那么谁来自然都一样。
二是,搞定大佬。
印度长期那是种姓制度统治,而种姓制度是稳定印度大陆的基础制度。
长期以来形成了以印度高种姓大家族为首的统治,每个地区基本上都是几个家族或者王公,而广大的首陀罗和贱民都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入侵的军队搞定地方的王公和家族大佬,其实就搞定了整个印度了。
第三,印度人战力很弱。
从历史可以看到,热带地区的人战斗力都不强,世界战斗民族基本上处于温带和寒带。而印度天气炎热,种族懒散,所以历来战斗力都很是弱小,缺乏抵抗意识,也缺乏战斗能力。
因此,这也是最关键原因,因为打不过,这也是最本质的内因,自己战斗力不行,那只能是被人蹂躏了。
公元前287年,航行了一年多的东渡船队,终于回到朝歌,子偃随即接见了船队的指挥者樊举。
“樊举,此番东渡,可有收获?”
樊举回答道:“陛下,臣率船队东渡,本一路往东航行,奈何途中遭遇了几次暴风雨,迷失了方向,虽有指南针,但是船队的宝船已经不堪重负,不可远航。”
“航行了多远?”
“大概有上万里。臣带着船队,从东方而折西南,一路上之见闻,无不有孤岛重重,类似于帝国的吕宋岛、海南岛和夷洲岛,都是十分大的岛屿。其中,在南方,一片巨大的大陆!”
“大陆?”
“是的。这片大陆上与北庭都护府所治之地相似,多是荒原和沙漠,在其东部,又有许多森林,酷热而干燥,野兽时常出没,土著人没有多说。臣在这片大陆上,看见了许多帝国所没有的植物和动物,其地应该尚未被开发,矿产资源十分的丰富。”
“澳大利亚?”
“什么?澳大利亚?”
听见子偃的嘴里蹦出了“澳大利亚”这个从未出现过的名词,樊举不由得愣住了。
子偃又垂询道:“樊举,朕问你,那片大陆上是不是有那么一种动物,长相似老鼠,腹部还有一个类似袋子的育儿袋,是食草动物?”
“呃,确实是有那么一种动物。”
樊举回答道:“就臣看见的,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这种动物能够以跳代跑,最高可跳到4米,最远可跳至13米!它们的后腿很强健,这种动物在跳跃过程中用尾巴进行平衡,当它们缓慢走动时,尾巴则可作为第五条腿。”
“所以,随行的学者们,将这种动物命名为‘袋鼠’。袋鼠的尾巴又粗又长,长满肌肉。它既能在袋鼠休息时支撑袋鼠的身体,又能在袋鼠跳跃起帮助袋鼠跳得更快更远。学者们都观察过了,所有雌性袋鼠都长有前开的育儿袋,但雄性没有,育儿袋里有四个**。“幼崽”或小袋鼠就在育儿袋里被抚养长大,直到它们能在外部世界生存。”
闻言,子偃微微颔首,又道:“还有别的收获吗?”
“这……没有了。”
樊举知道子偃心中期冀的是什么,可惜,确实是没有。
子偃挥了挥手道:“朕知道了。樊举,你这一路辛苦了,先下去好好休息吧!”
“诺!”
樊举离开后,子偃便一个人坐在龙椅上,闭着眼睛,陷入了沉思。
根据樊举适才所说的,东渡的船队已经抵达澳大利亚。
关于澳大利亚,其原住民已有四万年的历史,他们在这个大陆上用一些方法留下了一些遗迹。但是却没有以文字记录,只有最近二百多年的历史可以让后人知道。因此澳大利亚的历史是非常新的。
后世的人对于早期原住民的生活史知道得很少,但逐渐了解他们是世界上最早制造磨光石器的人并且火葬死人。他们并将生活与打猎所得的动物生动地画在岩石上或雕刻起来。
澳大利亚的原住民可能是从印尼来的,在过去的几千年来遍布整个澳大利亚。他们可能带来或自己发明独特可以回收的飞杆,称之为boomerang。他们也把混合复杂与多样化的文化带进澳大利亚。当英国开始在澳大利亚殖民时,已有约三十万的原住民住在澳大利亚,操300多种不同的语言。他们的言语分别很大的。
当然有关于澳大利亚的故事在原住民来到澳大利亚以前就已经有了。从地质上来看,澳大利亚非常稳定且古老。这可以解释为何澳大利亚有丰富的矿产。澳大利亚与其他大陆分离已经有两亿年了,因此育有世界上独特的动物与植物。
许多欧洲的船舶都曾经到过澳大利亚,在远北的原住民与印尼邻国早有兴旺的贸易往来了。
1770年,大探险家库克船长CaptainCook在前往大溪地观看金星运行之前已经登陆过澳大利亚,并为英王占领澳大利亚。他的植物学家JosephBanks建议政府:澳大利亚将是放逐罪犯的好地方。
后来Phillip被派去了。在船上的750位犯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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