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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个大侠-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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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风声渐渐平息。罗楚楚不是生意场上的料儿,所以,她决定变卖财团的股份,把资产都变成现金,放在银行里。
一天,在银行咨询完相关事宜后,罗楚楚用银行大堂的座机拨通了一个电话,然后,来到停车场。那天,她没有开车,而是骑了一辆女式摩托。
她刚驶出停车场,就发现后面跟着一辆地方牌照的小轿车。她知道,那是警察在跟踪她。一个月来,天天如此。
银行背后,有一条长长的窄巷。摩托车可以从容驶过,轿车却是没办法通过的。在穿越过窄巷之后,罗楚楚顺利摆脱了警察的跟踪。出了巷口,她跳下摩托车,卸下车牌,然后,钻进等候已久的一辆小轿车。
车里坐着的,是刘森生前的主治医生周秒。
上了车,他们忘情地拥抱在一起。
是的,他们一直都认识,但为了今天的拥抱,他们这3年受尽了相思之苦。
3年前,他们在非洲一见钟情。当时,罗楚楚正好接到刘森打来的越洋电话,说他为了她,刚与妻子离婚了。两个男人之间,罗楚楚真的很难做出抉择。刘森有钱,周秒有情。周秒帮她做出了最后的决定—他递给罗楚楚一瓶黏稠的药水,那是他在非洲丛林中,从一种浆果里提取的汁液。
长时间服用这种汁液,会让人产生与先天性心脏病相同的症状,并且不会留下任何破绽。
回到国内,罗楚楚接受了刘森的求婚。婚后,她每天都在刘森的茶里加进一点点儿缓慢致命的浆果汁液。3年后,毒素累积到了临界点,刘森终于病倒了。
停止了亲吻,罗楚楚忐忑地将残缺日记的事告诉了周秒。
周秒听完,心中也是一惊。他声音颤抖地说:“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他们不可能找到证据的!”
“可是……谁又能肯定我们不会百密一疏呢?”罗楚楚担忧地问。不错,他们不能保证做得万无一失。
“我们找个地方商量一下对策吧。”周秒说。
他们驾车来到海边悬崖,研究刘森究竟掌握了什么样的证据。思来想去,却找不到任何破绽。
既然如此,还不如及时行乐,快活一番。
在轿车后座上快活完毕,时近午后。他们什么都没吃,体力又消耗过多,于是感到隐隐的饥饿。
罗楚楚从手袋里取出一盒饼干,递给周秒。她做什么事都是有计划的—既然找不出破绽,只能让共谋的人永远缄默。死人是不会说话的。饼干里掺进了致命的氰化物。
反正刘森的钱都是自己的,而且3年之后,周秒的吸引力已经远远逊于当年在非洲时的惊鸿一瞥。
看着周秒渐渐冷却的尸体,罗楚楚冷冷笑了一笑,然后下了车。在轿车的不远处,藏着一辆摩托车,型号与罗楚楚离开银行时的那辆一模一样。装上车牌,罗楚楚又冷笑了—的确,她做事真的很有计划。
回到别墅,罗楚楚快活地唱起了歌。就算警察发现了周秒的尸体,怀疑到她,也找不出任何证据。这才是万无一失的计划。
罗楚楚蹦蹦跳跳地走进刘森的书房,想整理一下刘森的遗物。这时,她看到案头摆放着一本书——《三国演义》。刘森酷爱三国,他说过,一本《三国演义》,其实就是一本生意经。他之所以能在商场所向披靡,全靠对《三国》的悟读与诠释。
书中折了一页,翻开正是第95回:“马谡拒谏失街亭,武侯弹琴退仲达”。这一回说的是诸葛孔明空城退兵之事。书眉书脚处还密密麻麻留有刘森亲笔写下的注解,其中有一行红笔写的字,特别引人注目——“空城计,其实只说明了一个问题:没有秘密,才是最大的秘密。’’
罗楚楚心跳加剧,她似乎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朦胧中,她看到一幅画面。刘森在病房里挣扎着坐起来,写着日记。他根本没有掌握什么证据,只是在写下最后一句话后,将后面一页撕了下来。那本日记是他故意留下来的,想让人去帮他找到罗楚楚的破绽。
罗楚楚感到一阵眩晕。不过,她马上就镇定下来,将那本三国扔进火焰中。
一切都没有证据了,警察也奈何她不得。她一点儿都不担心,毕竟两亿资产,已经扎扎实实握在她的手中。
但是,罗楚楚没有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被警察带走了。
警察发现了周秒的尸体,然后,搜查了周秒的家。在他家里,发现了周秒的日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周秒的日记,也放在床垫下。
日记里,周秒记录下了他与罗楚楚共谋的所有经过。唉,为什么现在还有爱写日记的男人?
罗楚楚在周秒日记的最后一页看到一段话:
“今天手术前,刘森先被送进了手术室,我走进了他的单人病房,然后,在枕头旁看到了一本日记。日记里,刘森怀疑他的病是楚楚谋划的。不过,在最后一页,他却又写着,他最终发现,是他误会了楚楚,他知道楚楚是对他好的,他也爱楚楚,他为以前的怀疑,向楚楚表示道歉。
“我担心楚楚看到这本日记后,会怀念刘森,从而影响我与她之间的关系,所以决定毁掉日记。可是,我听到有人在敲门,只好把最后一页撕掉,把日记塞到床垫下。可是,等我第二天再去找的时候,日记本不翼而飞了……”
罗楚楚看了这些话,不禁失声痛哭。刘森的日记证明,他是爱罗楚楚的。周秒的日记,同样证明,他也是爱罗楚楚的。可是现在,两个爱着她的男人都已经死了。这个世界上,只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罗楚楚哭得像一枚骄阳下快要融化的糖果。
这件事的结局,不用怀疑,自然是罗楚楚被判处极刑。刘森所有的财产都回到前妻那里。
前妻姓周,她办完交接手续后,只做了一件事。她去公墓祭奠了自己的亲生弟弟—周秒。
3年前,当她知道造成自己与刘森离婚的那个女人去了非洲,于是让弟弟也去了非洲。她相信,罗楚楚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一定会对弟弟一见钟情的。
—她才是个做事有计划的人。
可惜,现在她也是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世上,虽然拥有两亿元遗产……
当时间匆匆的滚过,在岁月悄然滑落时,于空寂无奈、孤独无助中,追寻一份失落的记忆,期望一点远去的祈及,但,更多的却是寻找无尽天空下一处心灵的栖居。
我承认我不是什么好孩子,我经常迟到,不上课,迷恋网吧,沉迷网络游戏,通宵玩魔兽世界…我也常常想如果没有这些,我还是不是我?你又会不会像现在这般在乎我?
晚间操场,我问你,你喜欢我什么?你脸上写满了吃惊和疑惑,我暗笑,强作镇定,接着说,那上课用书挡着脸,冒出两颗眼睛看我的人是谁?经常我不在时,帮我收拾书包、抽屉的人是谁?那又是谁会经常隔着那么多人向我递纸条?我当时说了很多,越说越得意,星空璀璨,银色的月光投射大地,淡淡的、静静的,和周围的景物融为一体,迷人而又浪漫。我看着你低头红扑扑的侧脸,一双水灵的大眼睛,不自禁扳正你,伸开臂膀抱你,你只是象征性的挣扎下,第一次,软软的、暖暖的、麻麻的,嗅的全身爱的味道。
第159章()
阿坤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如果还不能找到工作,那么下个月的饭钱和房租就都没着落了。
今天,他又去了几家招聘单位,都没有通过。在这种极度失落的状态下,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走了多久,直到一阵哭声把他从恍惚状态又拉回到了现实。他发觉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公园里面,哭声是从不远的河边传来的。他循着哭声传来的方向走去,发现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妇女正坐在河边啼哭。
经过询问才知道,这个少妇六岁的孩子昨天在河边玩耍,不小心掉到河里,尸体还没有找到。位于市区内的这条河经常有失足的顽童,醉酒的男子以及自杀的大学生溺死在这里,这条河的水流又深又急而且水质浑浊,所以多数连尸体都找不回来,因此附近的人都把这条河叫死神河。
看着眼前这个少妇悲痛欲绝的样子,阿坤实在不忍心就这么离开,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大姐,要不我下河去帮你把孩子的尸体捞出来吧。”
“谢谢你的好心,昨天消防队员忙了一下午都没有找到我孩子的尸体。”说完,少妇又痛哭起来。
“大姐,我从小就在海边长大,水性很好,你告诉我你孩子掉下去的位置,我说不定能帮你把他的尸体捞上来。”阿坤从小生长在海边,水性在方圆几十个村子都是有名的。
少妇听他这么说,停止了哭泣,冲着不远处的河边指了指。阿坤确认好了位置,只穿着一条短裤跳进河里。
河水比想象的还要混浊,能见度在半米之外就几乎为零了,阿坤只好憋着气,一点点在河底摸索,湍急的水流几次都要把他冲走。根据水流的急缓程度,以及落水的时间,阿坤很快推算出一个大致的范围。在几次换气后,他的手终于碰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他奋力把它拉出了水面,果然是个男孩的尸体。
少妇看到孩子的尸体,紧紧抱在胸前嚎啕大哭。等她恢复平静想要感谢阿坤时,对方早已经穿好衣服离开了。
第二天阿坤睡到快中午了才起床,他想要出门再去几家招聘单位碰碰运气,这时门铃突然响了。他打开门,门外站着一对陌生的中年夫妇。
“请问你是叫阿坤吗?”
“是啊,怎么了?”阿坤有些意外。
“昨天是你帮一位年轻的妇女把她淹死的孩子捞上来的吧?”对方接着问道。
原来是这件事啊,看样子对方和那个少妇是亲戚,阿坤连忙说:“那是件小事,没什么。”
这时那个中年男人突然一把抓住了阿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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