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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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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茶,云琅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汉遇到的最好的东西。
在平叟惊讶的目光中,云琅又掰下来一块茶饼,熟练地拿过平叟还没有从包裹里掏出来的青铜小罐子,熟练地将茶饼丢进罐子里,然后放在火上烤。
一边烤,一边轻轻地摇晃着罐子,看见包裹里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丢了进去,当美味的焦香味道传来之后,他就往罐子里倒了沸水,刺啦一声脆响,茶香四溢。
当云琅将自己仅剩的一点麦芽糖丢进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变得闪闪发光。
不是因为那点麦芽糖,而是吃惊于云琅对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汉,茶还只是蜀中一个非常小众的饮料,在关中,他只是药,不是每天喝的东西,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对偏门的茶叶习性如此熟悉?
当云琅将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专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发现云琅在做与他同样的动作,先闻,然后小口品尝,最后一饮而尽。
云琅给茶水里添加了一点麦芽糖,麦芽糖并未化尽,喝一口茶水,就有一丝麦芽糖入口,苦涩中有甜,只是苦味占据了大半。
一连喝了三遍,云琅就把罐子里的茶叶倒掉,洗干净了罐子重新装进平叟的包裹里,见平叟意犹未尽,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难入眠。”
“为何?”
“什么为何?”
“汝为何知晓茶叶之妙?”
“不奇怪吧?神农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这南方嘉木解毒。”
“神农氏自然如雷贯耳,只是何来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说?至于茶叶解毒,老夫也是首次听闻,不知书于何典?”
听平叟这么问,云琅就知道自己又被后世的历史给忽悠了。
故事当历史果然是不靠谱的。
见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乡野传说而已不足为信。”
“令师定是一位奇人。”
交浅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虽然好奇却不能逼迫云琅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祗,无所不知,又神通广大,脾气爆烈,喜怒无常,明明胸怀经世干才却不愿出山一步。
他是我极为尊敬又极度痛恨的人,不说了,今日饮了先生的好茶,云琅身无长物,见先生脖颈似乎不便,有两块得自深山的良药奉上。
此药补血活络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将这野三七与桂肉粳米同煮,时日久了,自然能够收到奇效。”
平叟接过野三七看了一眼,记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难道不是叫做血参?”
云琅尴尬一笑道:“囊中羞涩,只好行此下策,不过,霍去病以三两好银,换我两块野三七也不算亏。”
“仅仅是熬粥食用吗?”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够找到君臣佐辅的配药,此物当成世间奇药。”
“云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师手中就有这样一种治疗金疮的奇药,主药就是这野三七,其余配药一无所知。”
“这就是了,好东西总该有个好用处的,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的好意。
云琅,你不会真的一个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问题吧?”
云琅点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说好了的,那自然要尊从。
否则,不但对我不好,也是对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这样也好,至少让主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一个问你的问题都作价五两好银。
也只有知道了问题的价值,主家才会重视你给出的回答。
毕竟,不花一文钱得来的消息跟花用五两好银得来的消息在重视程度上差别好大。
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订立这样一个规矩,免得很多人总拿老夫的话的那个放屁。”
从正规的谈话转变到平日闲谈,平叟转化的几乎天衣无缝。
公事,私事,寒暄问候,探讨问题,追溯过去这些都在短短的几句话中全部完成,老贼很有效率。
这就是一个老狐狸,从见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车队是在第二天下午走进了阳陵邑境内的。
这里已经是大汉国人烟最稠密的地方,自太祖皇帝七十六年前在汜水称帝建立大汉以来,关中作为太祖梦寐以求的国都之所从未停止过建设。
之所以选择长安,最大的原因就是秦地富庶,当初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迁徙六国富户于关中,蜀中,虽然经历了残酷的战乱,造成了财富的毁灭,百姓的流亡。
但是,在战后,他恰恰是最先苏醒,复兴的土地之一,相比其余地方,这里的明智也是最开化的地方。
在田野里耕作的农夫跟宫奴的差别不大,唯一的差别或许就是身上的衣裳了。
至少,在阳陵邑,人们都是穿衣服的。
别看这只是一件衣服的差别,却不知这就把人从奴隶中区分出来了。
奴隶见到贵人要嘛隐藏起来,要嘛跪在地上不敢让贵人看到他们的脸。
农夫们则不然,他们与贵人一起走在大路上,虽然依旧对贵人保持尊敬,然而,对于卓氏这种大商人,态度非常的淡然,见到卓氏车队过来,也仅仅是退到路边,很显然是一种出行方便的礼让,而非尊敬。
黄土高原上的房子,自然就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土墙,再加上房顶,门窗构成,奇特的半边房即便是后世都屡见不鲜,在这个时代则是一种大众潮流。
阳陵邑的守城官兵,似乎对卓氏也缺乏足够的敬意,至少,没有因为卓氏车马簇簇就免掉他们的进城税,从随行管家那张难看的脸,就知道经他交涉之后,可能多交了进城税。
阳陵邑的城墙也不高大,估计也就四米多高,外面是城郭,里面是主城,标准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大汉皇帝不但要依靠这些城郭抵御外敌,还要防备自己的部下利用这些城郭来反对他,因此,城墙的高度就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经历过后世数千万人的大都市之后,这个时代的城郭更像是电影取景地,只是群众演员更加的朴实,也更加的真实投入。
街道上的店铺看起来灰蒙蒙的,只是比较新,毕竟,这座城郭还在继续发展中。
两边的货物,云琅看了一眼,就非常的失望,不论是爬满苍蝇的猪肉,还是摆在货柜上的绫罗绸缎都没有什么看头。
至于竹蜻蜓,陀螺,竹马一类的东西更是让他看的连连叹气。
街市上唯一能够吸引云琅的是贩卖空白简牍的商贩。
他一口气购买了很多,在山上的时候,自己制作简牍,过程之繁复,对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松烟墨还是松散的,就是那种只要不小心掉进水里就会散掉的那种,与后世那种扔水里十天半月也没有任何变化的墨条没有任何可比性。
至于陶器,云琅看到了就会摇头,这里黑陶,灰陶,比他自己制作的都不如。
云琅的各种表现,一滴不漏的落进了平叟的眼中。
只不过陪着云琅转了一条街,他就发现仅仅依靠收买是没有办法让这个少年人为卓氏死心塌地干活的。
不论是珍宝店的奇珍,还是楼上勾栏院里的美妇,都没能留住云琅的目光。
即便是看到极为出挑的美女与珍宝,云琅眼中也只有欣赏之色,却无贪婪之意。
平叟不明白,一个被师门驱逐,被宗族排挤的破落户眼光为何会如此之高。
是个人就有弱点,有的贪财,有的贪色,有的好名,有的好权,有人好酒,有人贪美食甚至变态一点的还有好杀的。
云琅似乎很好钱,但是,他花起钱来更是如同流水,昨日才从地上捡起来的五两俸银,才走了半条街,就被他花的一干二净。
其中购买简牍跟笔墨,平叟非常的理解,购买一大堆食材,平叟也能理解,毕竟是出自缙云氏,这个家族素有饕餮之名,好吃,贪婪天下闻名。
至于把剩下的三两好银随意丢给一个拖着三个孩子跪在一具尸体边上准备卖身葬夫,葬父的丑陋妇人跟脏孩子这样也可以吗?
“咱们在铁器作坊吃饭不要钱吧?”
重新变成了穷光蛋的云琅侧着脑袋问平叟。
平叟叹了口气道:“不要钱,每日有仆妇送饭过来。”
云琅笑道:“待遇不错,不过,还是让他们送一套厨具过来,我准备自己做。”
“这是为何?”
云琅鄙视的瞅了一眼路边食铺里那些连猪食都不如的饭菜道:“我信不过。”
平叟拍着额头道:“没人会下毒。”
云琅指指那些售卖火爆的食物对平叟道:“跟下毒有什么区别?”
“此物乃是上八珍之首名曰——炮豚,取钢鬃直竖之肥豕洗剥干净,腹中实枣,包以湿泥,烤干。
而后剥泥取出肥豕,再以米粉糊遍涂豕身,用巨鼎烧油炸透,切成片状,配好果蔬,然后再置于小鼎内,把小鼎又放在大镬鼎中,用文火连续炖三天三夜。
据说掀开盖子之时神灵都会汇聚左右,如此美食难道也入不得小郎君之眼?”
云琅努力的把目光从一个正在用木勺挖肥油吃的人身上移开。
时代不同,人们吃饭的方式也不同,这没有什么好见怪的。
油脂对汉人来说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他是最重要的热量来源。
一头猪来到了厨房,庖厨们考虑的是如何能够把它身上所有的油脂利用到极致,而不是考虑什么味道。
就像在云琅经历过的困难时期,人们更喜欢肥肉而非美味的排骨跟瘦肉。
食物最初的作用是为人补充热量,而不是满足口腹之欲。
铁器作坊开在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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