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第97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哎~!山长!我也去!”
墨凌薇闻言,连忙追了出去!
“我。。。我也去!薇儿、小轩,你们等等我!”
阎少宁见状,也追了出去。
屋外的李泽轩,忍不住顿住脚步,一阵无语,心道这两个活宝这不是来给自己捣乱吗?
“我说少宁、墨姑娘,这做电灯我一个人就行了,你俩不需要过来帮忙,还是继续斗嘴去吧!”
李泽轩转过身,看着这一队“痴男怨女”,摊了摊手,无奈道。
“谁。。谁跟他斗嘴了?我。。。我都不认识他!”
墨凌薇撅了噘嘴,负气道。
阎少宁连忙道:“小轩,你说什么呢?谁在斗嘴了,我跟薇儿关系好着呢!诶!薇儿,我听说县城里来了一个戏班,一会儿咱们要不要去看看!”
堂堂工部尚书之子,耿直无情商的技术宅男,此刻却成了一枚小舔狗,当真是世事造化,难以捉摸啊!
李泽轩摇了摇头,朝着旁边的实验室走去,他懒得管这二人了!
“哼!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哎!山长等等我~!”
。。。。。。。。。。。。。。。。。。。。。。。。。。。。。。
“少宁,你去将这瓶盖打两个孔,孔的位置我都画好了,至于孔的大笑,你就比划着这个螺杆的粗细来!”
实验室内,李泽轩将先前那个玻璃瓶的瓶盖以及一根比较纤细的螺纹杆递给了阎少宁,并嘱咐道。
工坊现在没有机床,螺纹都是依靠手工去打磨的,不过这次水坝既然建成了,李泽轩或许可以尝试着做各种水力机床了!
至于电力机床,估计还得有很长的一段路去走!
“哦!没问题!马上就能帮你做好!”
阎少宁接过瓶盖和螺纹杆,应了一声,出门前他扭头对墨凌薇道:“薇儿,我去前院作坊了,一会儿就回来!”
“嗯!”
墨凌薇轻声嗯了一句,没有多说什么。
话说这二人有着共同的爱好,都喜欢捣鼓一些新鲜玩意儿,他们一旦进入到了工作状态,都会忘记其他的事情,因此,李泽轩“带着”他们来做电灯泡,从另一方面来说,也算是帮了阎少宁!
“墨姑娘,麻烦你将这蜡烛截取一小段,像铅笔那么细、小拇指关节那么长就好!”
李泽轩拿出一根蜡烛和一把小刀,递了过去,说道。
“好的!山长!”
墨凌薇不明白李泽轩要削蜡烛做什么,但她很聪明地没有去问,因为要不了多长时间,答案自己就出来了。
而李泽轩这时,则是将两根螺纹杆的中段部分,过上了一段薄薄的橡胶圈,之后他用镊子夹着螺纹杆,在酒精灯火焰山烤了烤,橡胶圈迅速软化,紧紧地贴在了螺纹杆中间那一部分。
之后他又取来一根炭化了的竹丝,小心翼翼地将竹丝的两端,分别用两个螺母固定在了螺丝杆的下端,同时,他还将竹丝弯成了一个很好看的弧形曲线。
就在这时,阎少宁从外面回来了。
“小轩,喏,瓶盖打好孔了,你看行不行~?”
阎少宁将瓶盖跟螺纹杆都递了过来,说道。
李泽轩接过,认真察看了一番,点头赞许道:“嗯!还不错!粗细刚好,看来少宁你的手艺还没落下!”
阎少宁顿时得意道:“那是!这整个工坊里面,除了福伯和你,我这手艺和技术,绝对算得上是最为拔尖的~!”
“嗤~!又大言不惭!要不然一会儿咱们比比?”
墨凌薇翻了个白眼,毫不留情地出言打击道。
她能暂且放下两人先前的矛盾,不代表她能忍受阎少宁这么“跳”!
“呃!”
阎少宁顿时蔫了,他连忙“补救”道:“哈哈!方才我说错了,应该说是工坊除了福伯、小轩,还有薇儿你之外,我的手艺和技术算是最为拔尖的!”
墨凌薇“哼”了一声,然后她将手中削好的蜡烛,递给了李泽轩,道:“山长,您要的小蜡烛,您看看尺寸可还行?”
李泽轩接过,随后笑了笑,道:“嗯!很完美!多谢墨姑娘!”
墨凌薇得意地横了阎少宁一眼,道:“听到了没?还不错,与很完美,这其中的区别,你心里有。。。数了吗?”
她本来想说“你心里有逼数了吗”,可随即又觉得这样说不文雅,只要去掉了那个字!
自从三月份植树节的时候,李泽轩跟程处默说出“明年植树节,我想在你心里种一棵树,那棵树的名字叫逼树(树)”之后,心里没有逼数这句话莫名其妙地就在炎黄书院火起来了,甚至有时候书院的老师们都忍不住会说“你的心里到底有没有逼数”,对此,李泽轩在得知之后,也非常无奈!
程处默就更加倒霉了,经常被人拿这句话调侃,不知道整个书院有多少人在他心里种过树,事情传到程咬金耳朵里,程妖精都郁闷了,还专门将程处默叫道后院询问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想在程处默心里种树,弄得程处默那叫一个尴尬啊!恨不得将李泽轩暴打一顿!
不过前提是他要打得过李泽轩才行!
“呃!我心里有逼数了,呃,我心里有数了!”
见墨凌薇看过来,阎少宁连忙道。
李泽轩这时叹道:“好了!这下万事俱备了,电灯马上就能造好!”
闻言,墨凌薇跟阎少宁立马停下了斗嘴,纷纷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李泽轩这边来。
就见李泽轩将连着炭化竹丝的螺杆,穿过瓶盖上的两个圆孔,随后他又弄来了一些橡胶,烧融化,滴在了瓶盖孔与螺纹杆之间的微小缝隙之中,确保瓶盖盖在玻璃瓶上之后,能够保持密封、不漏气;
做完这些之后,他将蜡烛点燃,滴了几滴融化了的蜡,滴在了瓶盖上,然后他将蜡烛按在了那几滴蜡上固定住,紧接着,他一手端着瓶盖,另一只手拿过玻璃瓶,并迅速地倒扣在了瓶盖上、拧紧,瓶中空气中所含的氧气,很快便消耗一空,燃烧的蜡烛也随之熄灭,这证明瓶子中已经没有氧气了!
现代的灯泡里面都是充入惰性气体,比如氮气,来防止灯丝氧化,李泽轩现在没有条件充入氮气,更加没有条件抽空灯泡里面的空气,便想出了这么一个简单便捷的方法来去掉灯泡里面的氧气,效果上也差不了多少!、
“山长,我明白了!您这样做是为了去掉氧气,从而防止这炭化竹丝通电之后因为高温而燃烧起来是不是~?”
墨凌薇头脑灵活,见李泽轩此举后,她稍微一想,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顿时忍不住兴奋道。
“呵呵!墨姑娘聪慧过人,令人佩服啊!这炭化竹丝通电之后,的确会发光发热,这个之前我已经做过实验,不过炭化竹丝在空气中通电,会迅速被燃烧殆尽,所以就看看这没了氧气,它能不能长时间地通电发光!少宁,搬些电池来,我们马上通电试验!”
。。。。。。。。。。。。。。。。。。。。。。。
第一千四百一十二章 灯火耀世间,绿水绕蓝田!(下)(感谢汉斯的万赏)()
去年李泽轩在工坊做电报机以及伏打电池的时候,曾经用炭化的竹丝做了一个通电试验,竹丝在通电的瞬间,能够发出明亮的光芒,不过也就只是一瞬间而已,留下了刹那的光辉之后,竹丝就会受热燃烧而化为灰烬!
虽然这个实验是失败了,但最起码证明了炭化的竹丝是可以拿来做灯丝的,只要不让它与氧气接触,便能保证它的使用寿命!
而今李泽轩用烛火消耗氧气,确保灯泡内不会存在氧气。如此一来,炭化竹丝做的灯泡便能用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前世1854年,移民美国的德国钟表匠亨利·戈贝尔用一根放在真空玻璃瓶里的碳化竹丝,制成了首个有实际效用的电灯,持续亮了400个小时,不过他并没及时申请专利。
1874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申请了一项电灯专利: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氮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但他们没有足够财力继续完善这项发明,于是在1875年把专利卖给了爱迪生。爱迪生购入专利后尝试改良灯丝,终于在1880年制造出能持续亮1200个小时的碳化竹丝灯。
这个已经相当厉害了,要知道钨丝灯的寿命,也才只有1500小时左右,在发现、开采钨矿之前,用炭化竹丝来替代钨丝,无疑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小轩!电池拿来了!五个够不够~?”
按照李泽轩的吩咐,阎少宁抱来了五块伏打电池,走进了实验室。
李泽轩皱了皱眉,道:“应该不够!先试试再说吧~!”
工坊制造的供给电报机通电的伏打电池,一块的电压大概在一伏特左右,电流在五百毫安左右,五块串联在一起,电压也才五伏特左右,而他手中的这个电灯泡个头可不小,里面的炭化竹丝是绕成了螺旋状的,故而长度较长,电阻值就会比较高,这五伏特的电压和五百毫安的电流要想点亮它,估计有些够呛!
说罢,李泽轩将五块电池串联在了一起,接着从灯泡的顶端,引出了两根铜制电线,一端接正极,一端接负极,顿时,灯泡里的炭化竹丝,亮起了微弱的光芒,这光芒并不像先前做实验一样一闪即逝,而是持久稳定地亮着,李泽轩见状,不由松了一口气。
“亮了!亮了!山长!这电灯真的亮了~!”
实验室内,墨凌薇见到电灯发出的微弱亮光,忍不住兴奋地欢呼了起来。
“嗯!就是感觉亮度有些不够啊!”
阎少宁上上下下打量了半晌,有些遗憾道。
“那是因为电压太小了!若是增大电压的话,它肯定能够更亮,至少要比蜡烛亮得多!”
李泽轩笑了笑,说道。
“嗯!那让小宁子再多抱几块电池来不就行了吗?小宁子,快去!”
墨凌薇努了努嘴,对阎少宁吩咐道。
“好好好!那我这就再去拿五块电池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