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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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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离开尼朴甫?是不是缺乏钱财,抑或是因为想住更好的房子。都不是!他的用意是由于奢望。
因为他父亲死的时候,俾斯麦已经很亲密地开始与上文所说的社会往来,那时他三十岁,他认为少年任意恣肆的时候过去了,心里产生一种新的愿望,要运用一种较为宽广的潜力,要节制他后来的五十年。祖宗的荫庇使他有可能交往于贵族界。萨克森是他开始发迹的地方,那里的堤工局在议会拥有席位,这件事唤醒了俾斯麦沉睡多年的感觉,觉得他与这条河的命运息息相关——他把这种感觉苦心经营地变成事实,从易北河堤不过几步就可以到达议会。这时候有一位虔信派想帮他挤入官场,当东普鲁士的钦派委员,但俾斯麦从申豪森写信给他的哥哥说他并不愿意就职。
“我虽然可以在东普鲁士得到提升,但是我不论得了什么差事,一旦就职就觉得不尽人意,事情太繁重,太无味。倘若我到东普鲁士,我必须辞了这里的堤坝总管差事,政府却已经答应给我这件差事了……堤坝总管差事和议会差事,我敢说我必定会被选中,这就够忙的了,我已经很难同时兼顾我自己的产业……我所打定的主意是首先偿还我的债。”同时他也很看重将来当议员的前程。
俾斯麦心中自有计划,堤坝总管可以继续做下去,他深信自己也会被选为议员,还知道被他顶缺的那个人还有几年活头。他有了许多筹备之后,就想法子挤走现任堤坝总管,故意擅离职守而被免职!俾斯麦一面请求上司以求宽恕,一面设法减轻他的产业所应纳的治河费,他找着一条古老的提议,凡是堤坝总管,他的地产与他的差事必须有直接的利害相共的关系。他还找出几百年前的一宗旧案,说这一定会逼他的祖宗们交换产业。他作过这几种事,为的是巩固他自己要求的这种差事。同时也有利于他的邻居们,这样做给人印象是他从无能之辈手上夺取这个席位将能帮助他们。其实他这样的举动同时也是要保护他自己的产业,减轻他自己的费用。他的最后目的是要当地方行政长官和代表。
俾斯麦的特点是精明,有才干,是个实干家。这些特点很快在他的第一次政治活动中得到充分展现,使他的人生道路出现转机,于是文化成为他追求更高境界的动力。
第1卷投身政治
俾斯麦如同一匹在栅栏里的骏马一样,一听见外面有跑马声,就要出猎;他一听见普鲁士王想从每个省的议会成立一个联合议会,就如同那骏马一样按捺不住,这个议会将在柏林召开,以便讨论宪法,这是在自由之战以后现在国王的父亲答应过人民的。这是德意志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议院。骄傲的俾斯麦少年时代的梦想就要变成现实。这预示着普鲁士将要成为“一个有自由宪法”的国家啦。当俾斯麦二十三岁的时候,尚无这种宪法,所以他不肯投身于官界。现在关键的时刻已到,俾斯麦怎能不努力争取?如果他能在柏林的议会占据一个席位,那么他一定会在马格德堡有一个席位,有发言权。就是这种前程将他引出波美拉尼亚,指引他在武士议会担任职务。由于年纪最轻,他那个阶层只派他当议会的替身代表,只是在遇到有缺席的情况下他方能出席。
他现在坐在申豪森家里,研究着诸代表出席的初次家庭式的会议。在他的心里和脑海中,他在激动地想像着这些事情。在柏林,那些代表们的资格都比他老,而且身体结实,使他找不到展露头角的机会。他只好另想办法,找机会拉一个下来。于是他抗议说:“有一位男爵,才当了省长(借用),不该又作议会代表。”他的老前辈们听了,耸耸肩,反问他:“你为什么离开波美拉尼亚?”俾斯麦听后大怒,一气之下跑去探望他的未婚妻。随后,对这件事就不再那么耿耿于怀,再谈起来也只是付之一笑,不久便辞职离去。
随后(到底机会来了!),有一位在柏林的萨克森武士得了病,俾斯麦便耍了一些手段,最终顶了他的职,进了议会。这是发生在1847年,时年他三十二岁。
在柏林议会,从莱茵河到默麦尔,各省都有代表。这是普鲁士统一的一个标志。然而在议会中,最有知识的人们的主张却不是在普鲁士而是德意志。所有能放眼未来的人都渴望自由主义,渴望将诸邦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德意志帝国。国王现在也似乎有这样的意向,然而这种想法却是他父亲所痛恨的,尽管有着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作后盾。在这个联合议会中,共有五百名议员,其中保守派只有七十人,在这七十个人中,却无一个主张德意志的统一。
俾斯麦觉得自己很是孤立无援,他的社会地位使他愿意附和君主之意,但是依他个人意见,他从少年以来都是反对自由主义的。结果是哪一个党派他都无法真心附和。在他的本性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骄傲、胆识和愤怒,如今孤立的状况使得这一切都受到煽动。在第三次会议上,有议员提议发起一个农业银行,由国家担保。保守派对此表示反对。俾斯麦作了第一次演讲,反对保守派,替政府辩护。这次演说极富进攻性,同时攻击两方面。他很瞧不起他们,他写信给未婚妻:“演说家肚子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却胆敢乱说一气,真是怪事。他们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了许多无用的话,还不知羞耻地自鸣得意。……议会之事如此触动我,这真让我出乎意料。”他又说:“我对政治如此激动,确实是意料之外的。”
当俾斯麦处在热恋中时,他已经抛弃了的怀疑主义,如今更要抛弃啦。他以绝无仅有的热忱关注着一些人和事。他现在为什么如此激动?并不是因为辩论的有关问题,因为他并不太顾及农民,也不管他们是否能得到较为有利的四处借钱的条件。他认为考虑普鲁士是不会让他晚上睡不着觉的,考虑德意志是更不可能的。之所以让他激动的是,他终于入了“战场”,在议会中他可以大规模的“作战”。当他快要出门赴会时,他屡次写信给他的未婚妻,很郑重地说:“我现在要去打仗。”从前,俾斯麦的傲慢表现在他瞧不起人上,如今,却无时无刻不体现在他那挖苦人的信中,要不就是在决斗中。他的傲慢却未曾遭遇对手。他有着充沛的精力、异常丰富的知识。他太过于骄傲,不肯做官,他太过于自由,不愿作一名军人。他所管辖的不过是些农民。他有许多才能,这使他没有费多少力便当上了领袖,却从未遇到过对手。现在他找到了一个用武之地,他认为值得为之奋斗。他并不努力要实行政治或经济改良的特别规划。在他看来,作为一名人民的代表,就是要大胆说话,大胆做事,该拔刀出鞘时会毫不犹豫。
他的第一次长篇演说就是在他所出席的第四次会议上发表的。那一日,有一个亲眼看见他的人这样描绘他:“他是一个三十出头的人,身材魁伟,两肩很宽,他长着贵族的脸庞却不是精雕细琢,脸上线条流畅。他的脸色红润,浑身都是气力,显得极为健康,他的脸的下半部多肉,似乎带着一股挖苦人的神情。他的鼻子长得不好。他的双目之上是柔和的双眉,额头很宽。他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喜欢过舒服日子的人,但是如果细看就会察觉,他是一个自信、有着操纵欲望的人。”这一段描写虽不免为俾斯麦后来的历史所润色,却使读者能从中得到对他较好的印象。然而这位见证人却忽略了一点,这个时候的俾斯麦与其后数十年相比,说话总带着一种很特别的腔调,凡是听到过俾斯麦说话的人都对此表示认可。他的语调有些尖,声音温和,话语有些半吞半吐。
有一位自由派贵族在议会上发言说,“1813年普鲁士人之所以出兵,并非是怨恨拿破仑。因为像我们这样高贵的民族,是不可能有什么民族仇恨的。当时的情形一定会胜过今天,因为在那个时候,政府是以人民为根基的。”这两句话中,他暗含着另一层意思:那就是现在流行的思想,认为自由之战是国人为求得自由而发起的,而1813年之战是为民众政治而战斗。俾斯麦奋起反驳,表面看来他的反驳似乎是突如其来的一种冲动,实际上他是早已预谋好的(草稿至今还有),他说道:“1813年的民众举动,理由和动机早已昭然若揭,还用有什么别的理由和动机?岂不是很可笑的吗?所谓理由和动机,没有别的,就是帮人在我国驻兵、使我们蒙受巨大的耻辱。无论是哪个国家遭受这种羞辱,都足以使这个国家的人民热血沸腾。不仅如此,我认为他在羞辱我们国家的体面。一个人被别人打了,他不解释自己为何要挥拳反击,反而说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利于第三者。这合乎情理吗?”
俾斯麦的这一番反驳并没有得到他的朋友们的支持。他的满腔热情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因为之前讲话的那个人并没有讲什么大不了的事,是本不应招来他的这番斥责的。那些在解放之战中奋力拼搏的人,还有他们的子弟们,甚至包括保守党的一部分人听到俾斯麦的这番驳斥后,无不忿恨不已。有人答复他说,当有人激励人民奋起抗争时,并不是忌恨国家,而是爱国。俾斯麦只是年纪太轻,不晓得这件事罢了。俾斯麦认定这人将来必定是一个敌人!俾斯麦高兴极了,他再次走上演讲台:“吵的太凶啦,议长请众人安静。”然而众人却丝毫不予理会,这位最年轻的议员非常气愤,掉过脸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就在那里读了起来,直到人们安静下来。他又第一个站起来,说道:“解放之战时,我尚未出世,对此我很是遗憾,却也无能为力。但是今天在我听了你们的发言后,却不再遗憾了。因为你们说普鲁士之所以变作奴隶,并不是外国人要你这么做,而是自己想作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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