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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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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多年的经历中,可以证实这么一个经验之谈:纯真的愿望因为内心热诚的作用往往是可以实现的。为穷苦人服务一直是我内心的真诚的愿望,而这个愿望常常使我能够并愿意与穷人们在一起,并且能够和他们的要求趋于一致。
纳塔尔印度人大会虽然吸收了侨生印度人和一些文书工作人员作为会员,但是并不包括非技术工人和契约工人,大会并不是他们的。不可能要求他们交纳会费成为会员,大会只能为他们服务,才能取得他们的依附。有一次偶然事件提供了这么一个机会,体现了大会的服务性质,虽然当时大会和我都没有预料到有这种情况。在我开始执行律师业务三四个月后,一天,我正在事务所里,有一个衣衫褴褛、手拿头巾、满口流血的泰米尔人来到我这里,全身颤抖,伤心地向我哭诉他的不幸遭遇。原来他遭受了主人的毒打。我有一个文书也是泰米尔人,他帮助我了解事情的全部经过。这个可怜的人名叫巴拉宋达朗,按照契约他在德班一个很有名的欧洲人的家里做工。那个主人为了一件小事对他大发雷霆,不能自制,将巴拉宋达朗狠狠地打了一顿,把他的两个门牙打掉了。
我赶紧送他去看医生——那时还只能找到白种人医生。看完病后,我要医生开一张证明,说明巴拉宋达朗的伤势情况。拿到证明以后,我又替巴拉宋达朗写了一份起诉书,带着他直接去找县长,递交起诉书。县长看过起诉书后,非常生气,立即发出传票传讯雇主。
我当时其实并不想要使雇主受罚,我只是想要他放了巴拉宋达朗。我曾经见过有关契约劳工的法律文件,有这样一条规定,一个普通用人如果在没有得到主人许可的条件下擅离职守,他的主人就可以在民事法庭上告他;而对契约工人,情况就更严酷了,如果发生了同样的事情,他就会被告到刑事法庭上去,并被判服刑。威廉·汉特尔爵士曾经说过,契约工人制几乎和奴隶制一样残酷。他的话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契约工人像奴隶一样,也是主人的私有财产。
当时只有两个办法可以解救巴拉宋达朗:要求契约工人的保护人取消契约将他转让给别人,或者是要求巴拉宋达朗的雇主释放他。我首先想采取后一个办法,我拜访了他的雇主,对他说:“我并不想控告你而使你受到法律的惩处,你毒打了那个人会有什么后果,我想你是明白的。我们所希望的,就是请你同意释放巴拉宋达朗,或者说同意取消契约将他转让给别人。”他权衡了一下利弊,立刻接受了我的建议。然后我又去找保护人,他同意我的想法,条件是,要我去找一个新的雇主。
于是我便到处去找雇主。我想他必须是个欧洲人,因为印度人不能雇用契约工人。当时我所认识的欧洲人很少,我找到了其中的一个。他很慷慨地答应收留巴拉宋达朗。我感谢了他的好意。这件事情发生以后,许多契约工人开始不断地涌向我的事务所,我也获得了很好的机会去了解他们的疾苦,并为他们提供一些我力所能及的帮助。巴拉宋达朗的这件案子所产生的影响,远及马德拉斯等地方。从这些地方来到纳塔尔来做工的契约工人,从他们的工人弟兄们那里听说了这件事情,并传播到故乡。
从这件案子本身来看,并没有什么值得惊奇之处。但是,因为它使得广大的契约工人看到了有人能够真诚地为他们着想,并为争取他们的权益作公开的斗争,这一点使得他们感到惊喜,并受到了鼓舞,看到了前进的希望。
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巴拉宋达朗第一次到我的事务所来,出现在我面前时,手里拿着头巾。那种情景对我们印度人来说,是有一种特殊的含义的,这也体现了我们所受的屈辱。我在前几章中也叙述过我被要求摘下头巾时的情景。有些契约工人和印度侨民,在见欧洲人时,在崇洋媚外或者诚惶诚恐的心理支配下,往往有一种似乎被强制而养成的一种习惯,要摘下头饰,不管头饰是帽子、头巾或缠在头上的披肩,并以双手致敬。即使是这样,他们有时还觉得对别人不够尊重。巴拉宋达朗以为对我也应该遵循这种做法。但是这种待遇对我来说却是我生平第一次。我感到屈辱,于是要他缠起他的头巾。他虽然有些迟疑,但还是照我所吩咐的做了,而且我可以看出他的脸上流露出欢喜的神色。
我一直以来感到非常不可理解的事情是,当自己的同胞受到侮辱的时候,竟然还有人以此为荣。
第2部·南非生活三英镑人头税
巴拉宋达朗的事情使我有机会与印度契约工人有了接触和联系。然而,促使我对他们的情况进行深入研究的,却是与那种向他们征收苛捐杂税的企图的斗争。在1894年,纳塔尔政府打算对印度契约工人每年征税25英镑。这项政策一出台,自然就激起了印度侨民的抗议。
首先,我要简要地叙述一下这种捐税的起因。大约在1860年,纳塔尔的欧洲人发现在这里种植甘蔗有非常大的经济利益,但是这里缺少劳工。因为纳塔尔的祖鲁人不适宜从事这种工作。如果没有外来劳工,是不可能发展甘蔗种植业和制糖业的。因此,纳塔尔政府便和印度政府协商,征得印度政府的同意,大量招募印度劳工去纳塔尔,并与这些劳工签订契约,要求他们在纳塔尔做工5年,期满后工人可以在那里自由定居,并有权购买土地。这些条件可以说是对他们的诱饵,因为当时那些白种人所希望的是印度工人在技术契约期满之后留下来帮助他们发展农业。
然而印度人所提供的东西远远比人们所期望的要多。他们带来了大批的印度良种,并设法种植,改进了当地的品种。他们还大批量种植蔬菜,还将印度的芒果种植方法传入纳塔尔。他们除了进行农作以外,还创办了企业,进入了商界。他们购置土地,建造房屋,其中还有很多人从契约劳工的地位上升为土地和房产所有者。印度国内的商人也随之而来,并定居下来从事商业或经营事业,阿布巴卡·阿穆德赛就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人物;他很快便创建了规模宏大的实业。
白种商人对这种情形产生了嫉妒和戒备。他们最初对印度劳工的到来是抱着欢迎的态度的,并没有料到这些人也有其他的本领,并能够发展到如今这种程度。白种商人或许还能容忍这些印度劳工仅仅作为独立的农业劳动者,但是绝对不能忍受他们在商业上的竞争。白种商人仇视印度人的根源就这样种下了,再加上其他的许多因素,又使得这种苗头越长越旺盛。我们印度侨民的生活方式和他们是完全不同的。我们生活简朴,我们满足于自给自足,我们对于清洁卫生满不在乎,我们不善于保持周围坏境的整洁,我们不善于保持房屋的美观——所有这一切,加上宗教信仰上的分歧,都有助于他们煽起对印度人敌对的火焰。这种敌对的情绪从很多事情上可以体现出来,比如在取消印度人选举权的法案中,在对印度契约工人征收苛税的立法中等等。而且在立法事件之外,有许多对印度人进行欺压的手段早就开始了。
纳塔尔印度人大会为了抗议这项政策,提出了几条建议。第一个建议是印度劳工必须强制予以遣返。但是如果这样的话,当他们的契约期限到期时,他们已经在印度。而印度政府也许不会接受这种办法。于是又有人提出另一种建议,内容是:一、印度劳工于契约期满时,必须返回印度;二、如果他不回去,每隔两年,就签订一次新的契约;每签订一次契约,都要增加工资;三、如果他不愿意回印度,又不愿意签订新契约,每年就得交纳25英镑的捐税。
我们派亨利·宾斯爵士和马逊先生代表纳塔尔印度人大会回到印度去,就此建议与印度政府协商,谋求他们的同意。当时印度总督是叶尔金勋爵。他不赞成征收25英镑的税,主张收3英镑的人头税。当时我觉得这是总督的一个严重的错误,甚至现在我还是同样的想法。他当时在对这种建议表示赞成时,根本没有考虑到印度的利益。他原本并没有什么责任对纳塔尔的欧洲人作这种让步。根据上述建议的意思,在四年的时间内,一个契约工人和他的妻子,还有他的16岁以上的儿子和13岁以上的女儿都得纳税。这样,一个四口之家——一对夫妇和两个孩子——每年要缴税12英镑。可是做父亲的每月的平均收入还不足14先令。因此这种征税政策是非常残酷的,而且可以说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
为了反对这种捐税,我们组织了一次激烈的斗争。如果纳塔尔印度人大会对于这个问题保持沉默的话,印度总督说不定连25英镑的税也认同了。从25英镑减少到3英镑,也许完全是大会进行抗议的结果。也许我这种想法也错了。也有可能不管纳塔尔印度人大会是否进行抗议,印度政府从一开始就反对征收25英镑的捐税,因而将它降到3英镑。总之,印度政府这种做法是不得人心的,作为印度福利的受托人,总督绝对不应该赞成这种苛酷的捐税的。
大会并没有认为25英镑的捐税降为3英镑这种结果是什么成绩。大会因此为没有能完全维护印度契约工人的利益而感到非常遗憾和惭愧。大会决定在这件事情上要进行不懈的努力,直至达到取消这种捐税的目的。然而这个目标直到20年后才实现。后来终于达到这个目的,不仅因为纳塔尔印度人大会不懈的努力,而且还是旅居南非的全体印度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戈克利先生的背信弃义,使我们为全体印度侨民权益的斗争达到了最高潮,印度契约工人全都参加了这次斗争,斗争的结果终于促使当局取消了苛税。但是在斗争过程中,由于当局的镇压,有些人牺牲了生命,一万多人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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