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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私家侦探-第1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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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郎,你很聪明,竟然能够猜到凶手是我,不过有一点你是没有猜到的,那便是我和袁儒两人的关系,在我进宫之前,我们两人早就相识,不过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是鸳鸯大盗,我进宫当太监,也不过是生活所迫,为的便是能够让袁儒过的好一点,后来在宫里,我得了宠,得以知道朝鲜国进贡的路线,于是这才有一个疯狂想法,那就是劫了他们,然后就不必再为钱财发愁,于是我暗中与袁儒商议,并且打出了鸳鸯大盗的名号,案子结束之后,我们随机分离,这样一来,谁都怀疑不到我们身上,等找个合适的时机,我辞去宫中职务,我们两人就可以逍遥自在了,可是奈何,人一旦在官位上坐的久了,难免就不想下来,所以这事就一直拖着,一直拖着,一直拖到袁儒的印象在我的脑海中慢慢变淡,我也就没有了退下了的念头,在天长县遇到他,是我所没有料到的。”

    张公公的这些话很像是感慨,感慨他跟袁儒两人的感情,可是众人并不明白他们两人的感情,所以他们也不会同情这两人的感情,而他们也终于明白,为何鸳鸯大盗能够劫走朝鲜国的贡品,原因很简单,因为皇宫中的内贼。

    如今,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清楚了,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救出傅卫。

    可是,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因为张公公还在说。

    “那天晚上我去袁儒的家,感觉就像是回自己的家一样,可是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告诉我,我一定要杀了袁儒,因为他会阻碍我现在所有的荣华富贵,我必须杀了他,所以在我们两人温存一番之后,我在他的酒杯里下来毒,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我,那天晚上也没有,他喝的那样义无反顾,我当时甚至在想,如果我告诉他酒杯里有毒,他是不是还会喝下去呢?可是我没有告诉他,因为我不能够冒险,就算我知道他从来不怀疑我。”

    张公公说完这些话之后,眼神有些奇怪,好像是后悔杀了袁儒,又好像是念及了往日种种。

    这个时候,花郎淡淡一笑:“他的确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因为他一直都深深的爱着你。”

    这话说出来有些恶心,两个男人,虽然一个是太监,可说爱着你这样的话,还是有些煞风景,可花郎却必须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救下傅卫。

    张公公听了花郎的话,冷冷一笑:“离久情疏,这道理我懂,我们已经十几年没有见面,他又怎么可能还爱我。”

    这话说的有几分伤感,也许,一个人,就算已经不再爱另外一个人,可两人毕竟曾经爱过,既然爱过,总是希望对方能够一如既往爱自己的吧。

    花郎冷笑,从身上掏出另外四封信,道:“他的确是爱你的,每当他想你的时候,就写一封信,可为了你的安全,他却又不敢将信寄给你,信中话语虽然简短平淡,可却是最炽烈的爱意,你可要看?”

    张公公瞪着花郎,瞪着花郎手中的信,他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看,那是他曾经爱人写的东西,而且是写给自己的,他在里面写了什么?

    一个人的好奇心总是在不经意间暴露出来,所以张公公一手掐住傅卫的脖子,一手接过了花郎递来的信,信被张公公一封一封的打开,看着那朴实简短的语句,张公公顿时留下了晶莹的泪水。

    这些话,就是花郎他们看了,也是要感动的,更何况是张公公这个当事人呢?

    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张公公的身子开始颤抖起来,他掐住傅卫的手也开始松了,一个人太激动的时候,是完全没有心思去顾及其他的,花郎觉得时机已到,于是给阴无错和温梦两人一个暗示,他们两人明白,突然纵身跃去。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当张公公反应过来的时候,傅卫已经被阴无错救下。

第325章 小狗小白

    第325章小狗小白。

    事情发生在瞬间,而瞬间过后,一切已成定局。

    场面恢复了平静,凶手的尸体躺在地上。

    不过凶手并不是花郎他们杀死的,而是他自己自杀的。

    也许是他觉得自己已经败露,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倒不如死了的好,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杀了自己心爱的人,他觉得愧疚,所以自杀。

    不管是什么原因,他死了。

    傅卫得救了,而得救的傅卫拉着包拯的手,连连说道:“包大人救了我,包大人救了我啊!”

    有些话,心知肚明,却已经不需要再说。

    张公公的事情傅卫得救之后没多久便写了一封信上报朝廷,而后他便拿着包拯的印纸历子和一众属下继续考核其他州县,在傅卫离开的时候,心里对包拯满是感激。

    傅卫走了,天长县的案子结了,花郎知道,等待包拯的便是升官,那么他,是不是也应该做一些准备呢?

    包拯在天长县三年期满,必将胜任端州知州,那他花郎是跟着一起去,还是去京城闯荡?

    现在的花郎必须面临这个的一个问题,京城难闯,可机会多,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破案手法,必定能够在京城闯出一番名堂来,只是若和温梦几人去,难免要困难一些。

    可若是跟着包拯去一趟端州,等他调任京城,花郎再跟着去,凡事就容易得多了。

    这些问题花郎只私下里想过,他从来都是一个喜欢逍遥自在的人,去了京城若是不够自在,那还不如不去呢?

    后来,花郎又觉得自己太过杞人忧天,离包拯期满还早呢,他又何必急着考虑自己的前程?

    所以日子就又是这样悠哉的过着,有案子破案,没案子就几个朋友喝酒聊天,游山玩水。

    转眼夏天过去了,初秋来临,院子里便多起了落叶。

    突然有一天,温梦和花婉儿两人在院子里感慨时光飞逝的时候,花郎和阴无错两人从外边兴奋的走了进来,而在花郎的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狗,那小狗的样子漂亮极了,不过却还是很害怕,眼睛一闪一闪的。

    温梦看到小狗,顿时兴奋的跑了过去,问道:“这是谁家的狗狗,好可爱!”

    花郎淡笑:“这是我和阴兄两人跑遍了天长县才找到的狗,这种狗体型庞大,有狼的特质,咬起来比狼都恨,用来当警犬再合适不过了。”

    花婉儿一听不狼都恨,本来准备摸一下小狗头的手顿时缩了回去,怯怯的问道:“哥,这狗比狼的都恨,会不会咬我们啊?”

    花郎摇头,道:“比狼恨,那是对别人,你们就不同了,养它四五个月,它跟你们亲着呢。”

    大家这般聊着,温梦突然问道:“你刚才说警犬?是什么,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词?”

    花郎将那小狗放下,然后笑道:“警犬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狗,可以完成许多主人指示的命令,这个词在唐朝时候已经出现,唐杜佑的《通典》中说: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需加备脂油火炬。这里出现的警犬主要从事监视敌军的作用,不过我这条狗,经过我的训练,我要让他帮我进行搜寻以及抓捕犯人的作用。”

    大家听了花郎的话之后,都觉得好生神奇,一条狗真多可以帮忙抓捕犯人吗,莫不是上次案件,那个农夫的狗发现了尸体,所以花郎才要想着养狗的吧?

    大家虽然不解,却也并未多说其他,花郎想要训练警犬,那就训练好了,只好这狗不咬他们就行。

    大家庭里又添了一员,温梦给它起名字叫小白。

    对于小白,大家对它很是爱护,不几日它也就跟着大家厮混熟了,总是跟着大家的后面跑,肥肥的身子一摇一晃的,好生的可爱。

    包拯和公孙策两人也经常来玩,看到小白之后也很是不解,已经很忙的花郎,怎么有时间养狗,听了花郎的解释之后,他们虽然不能够理解,可也不再有任何异议。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已经是深秋时节了,树上的叶子早已经落光,而小白,也从一个胖嘟嘟的狗狗长的有些魁梧了,那种可爱的样子不再,换而的是一种俾睨群雄的姿态,这姿态好生的威武,让众人对它更家的喜爱了,因为小白虽然高傲,可是却很温顺,很听话。

    如此一来,大家倒有些庆幸当初花郎将小白抱回来了。

    深秋的某一天,朝廷对各州县官员的考核结果终于颁发了下来,因为包拯等人救了傅卫,以及破获了鸳鸯大盗的案子,并且将张公公这个危险人物除去了,皇上对包拯是特别嘉许,不仅赏了不少钱财,而且还特地赐了包拯一青天匾额。

    这可是大大的荣耀,不过包拯很清楚,他能够有这样的荣耀,花郎功不可没。

    于是,在朝廷的人员离开之后,包拯立刻将花郎他们几人叫进县衙,说道:“如今已然深秋,皇上赏了包黑子我一些钱财,我们何不如拿这些钱财来好好游玩一番呢?”

    一听到游玩,温梦立马兴奋的说道:“这个最好,我喜欢。”

    于是在这样一个深秋时节,他们一行人打点好行装,出了天长县。

    之所以要离开天长县,是因为天长县的景色他们早已经游览遍了,想要新鲜感,自然是要去外边了。

    不过,虽然是去外边,时间却是不敢长的,一是因为包拯身为县令,必须随时处理百姓诉讼,所以不敢在外边耽搁太久,第二便是,深秋时节,天气变化无常,在外边久了会很不舒服。

    所以他们的游玩时间是一天,早上出发,傍晚回来,而目的地则是天长县附近。

    在天长县附近,有不少峡谷,山涧,自然景色很美,而且在这些山川之中,有不少的寺庙,这些都成为了他们欣赏的对象。

    大家一路欢笑着离开了天长县,遇到美的景色,就停下来欣赏一番,若是有了雅兴,再吟诗词一首以赋兴,好不畅快。

第326章 三佛寺

    第326章三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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