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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清朝12臣-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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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二十四年,江宁巡抚余国柱告诉继任巡抚汤斌,朝廷蠲免江南赋税,乃明珠尽力促成,意欲勒索,遭到汤斌拒绝。考核官员时,外任官员向明珠馈送金银者络绎不绝。二十五年按察使于成龙与靳辅争论治河方案,朝臣均仰承明珠鼻息,支持靳辅,汤斌则陈诉勘查结果,赞成于成龙主张。凡明珠集团行事,汤斌多加梗阻。明珠、余国柱怀恨在心,曾经奏陈:汤斌有诽谤皇帝之语。建议罢免汤斌,未获批准。时人认为:“明珠、国柱辈嫉斌甚,微上厚斌,前途难料”。汤斌病死后,徐乾学又激其门生郭琇弹劾明珠、余国柱。在原先依附明珠的徐乾学、高士奇的密谋策划下,明珠降职。明珠本为广植党羽,招徕新进,联络理学名臣,但由于理学名臣间的学派纠纷,明珠、索额图集团之间的矛盾,却使他自己失去了左右朝政的地位。
  康熙二十六年,李光地还乡探母,临行之前,明珠对他说:事势有变,江浙人可畏(郭琇山东人,曾为江南道御史;徐乾学江南昆山人;高士奇浙江钱塘人),不久我亦危险,无所逃避。冬季,康熙帝谒陵,于成龙在路上便对他说:当今官已被明珠、余国柱卖完了。康熙帝问有何证据?于成龙回答:请皇帝派亲信大臣去检查各省布政司库银,若有不亏空者,便是臣妄言。康熙帝讯问高士奇,高士奇尽言其状。康熙帝问:为何无人揭发?高士奇回答:谁不怕死!康熙帝又问:有我,他们势重于四辅臣乎?我欲除去,就除去了。有何可怕?高士奇说:皇上作主有何不可!于是,高士奇与徐乾学密谋,起草参劾疏稿。先呈皇帝改定,康熙二十七年二月交由佥都御史郭琇参劾明珠八大罪状:
  (一)凡内阁票拟,俱由明珠指使,轻重任意。余国柱承其风旨,即有错误之处,同官莫敢驳正。皇帝时有诘责,乃漫无省改。即如御史陈紫芝参劾湖广巡抚张汧疏内,并请议处保举之员。皇帝面谕九卿应一体严加议处,乃票拟竟不书写,则保举张汧原属指使,于此可见矣!
  (二)凡奉谕旨,获得好评,明珠便说:“由我力荐”;或不称旨,便说:“上意不喜,吾当从容挽救。”任意附会,市恩立威,因而结党,挟取货贿。他每日奏事完毕,出中左门,满汉部院诸臣及其心腹,拱立以待,皆密语片刻。皇帝意图无不宣露,部院衙门稍有关系之事,必请命而行。
  (三)明珠连结党羽,满人则有尚书佛伦、葛思泰及其族侄侍郎傅腊塔、席珠等,汉人则余国柱结为死党,寄以心腹。向时会议会推,皆佛伦、葛思泰等把持;而余国柱更为囊橐,唯命是听,但知戴德私门。
  (四)凡督抚藩臬缺出,余国柱等无不展转贩鬻,必索及满欲而后止。所以督抚等官愈事朘剥,小民重困。今皇帝爱民如子,而民犹有未给足者,皆贪官搜索,以奉私门之所致。
  (五)康熙二十三年,学道报满之后,应升学道之人,率往请价。九卿选择时,公然承风,任意派缺,缺皆预定。由是学道皆多方取贿,士风文教,因之大坏。
  (六)靳辅与明珠、余国柱交相固结,每年糜费河银,大半分肥,所题用河官,多出指授,是以极力庇护。皇帝试察靳辅受任以来,请过钱粮几何,通盘一算,则其弊可知矣。当初议开濬下河道时,他以为必委任靳辅,欣然欲行,九卿亦无异辞。当见皇帝欲行另委他人,则以于成龙方蒙信任,举山必当旨。于成龙官止臬司,何以统摄。于是题奏仍属靳辅,此时未有阻挠意。及靳辅张大其事,与于成龙意见不合,于是一力阻挠,皆由倚托大臣,故敢如此。靳辅抗拒明诏,非无恃而然也。
  (七)科道官有内升或出差的,明珠、余国柱都居功要索,至于考选科道,即与之订约,凡有本章,必须先送阅览,因此言官多受其牵制。
  (八)明珠自知罪戾,见人则用柔然甘语,百般款曲,而阴行鸷害,意毒谋险。最忌者言官,恐发其奸状。当佛伦为总宪时,见御史李时谦累奏称旨,御史吴震方颇有参劾,即令借事排陷,闻者骇惧。
  郭琇所列明珠八大罪状,直欲将明珠置于死地。在处理明珠问题上,康熙帝因“不忍遽行加罪大臣,且用兵之时,有效劳绩者”,故采取宽容的处理方式,革去明珠大学士职务,授为内大臣。明珠同党余国柱、科尔坤、佛伦等革职。
  明珠之贪渎和跋扈,从某种程度言之,是康熙帝放任的结果,康熙帝允许明珠党发展,也是出于牵制索额图党的需要。一旦圣主认为其势力不加约束就弊大于利时,便会着手整顿。康熙二十七年康熙下令革去明珠和勒德洪大学士职务。此后,明珠的权势就一去不复返了。
  康熙二十九年,康熙帝命裕亲王福全统兵征噶尔丹,明珠与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等参赞军务,因未及追击败逃的噶尔丹,降四级留任。以后,在康熙三十五年、三十六年,康熙帝两次亲征噶尔丹中,明珠都随从大军督运粮饷,因此叙功,恢复原级。康熙四十三年,明珠与大臣阿密达等奉命赈济山东、河南流民。康熙四十七年(1708)四月十五日,明珠病逝于北京。明珠死后,康熙帝派皇三子胤祉前往祭奠。明珠的一生,也算善始善终。
  乾隆三十七年(1772),这时明珠已死了60多年了,乾隆帝在国史馆修纂《明珠传》时指出,确核明珠的罪案,认为:明珠主要的罪状是“徇利太深,结交太广,不能恪守官箴”。但是因康熙帝“念其于平定‘三藩’时曾有赞理军务微劳”,而没有“暴示罪状”,严加惩罚,“是非功过不相掩”,仅是降职使用。并不至于像明代的严嵩、温体仁等人那样窃弄威福,竟敢阴排异己,潜害忠良,搞得满朝畏惧而又不敢多言。虽然明珠也有很大的过失,但并不能掩盖他的功劳。这应该算是比较客观的评价。
  康熙朝前期,在分裂与统一的激烈的斗争中,以及满族政治经济变革的形势下,明珠参与朝政,协助康熙帝清除鳌拜、平定“三藩”、抗击沙俄、收复台湾、平定噶尔丹、治理黄河、接受汉族影响建立清朝政治经济制度,都有利于祖国统一,经济发展,应予肯定。明珠结党营私,贪污贿赂等等不法事,都是封建专制下的必然产物。康熙帝对郭琇弹劾明珠诸罪,并未公布于众,显然尚有曲全之意,这比索额图幸运多了。
  明珠在任期内奉皇帝之命,以总裁之职参与重修《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编纂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圣训》,以及《政治典训》《平定三逆方略》《大清会典》《大清一统志》《明史》等,所编之书多为清朝首创,为后代所沿袭,其中《大清会典》是清朝康熙以前各项政治制度的集大成之作。明珠为清朝各项制度的确立出力最多。康熙朝以后,历朝续修《大清会典》,它成为研究清史的宝贵资料。

  在有清一代,被皇帝公开以“舅舅”相称呼的,大概只有隆科多一人。就是这个隆科多,在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之间扑朔迷离、明争暗斗的皇位大战中地位非同一般,是康熙、雍正两朝皇权交替之际最为关键的核心人物。这与他在雍正即位之后飞黄腾达、显赫一时有着直接关系;他最终为雍正所猜忌,屡遭打击,直至被圈禁而死,实际上其根源也在于此。
  隆科多能够跻身政坛,风云一时,与他的身世、他的眼光有绝大关系。在他起家发达乃至身败名裂的过程中,步军统领一职起着重要作用,而他的人生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和最仓皇潦倒的一幕都在皇家园林畅春园及其附近上演。
  隆科多并非一无是处。雍正五年,隆科多被派往边境主持同俄国的划界谈判。当时,尽管他的地位摇摇欲坠,但他恪尽职守,仔细进行实地调查,态度坚决地要求俄国归还侵占的大片蒙古土地。也许他有讨好皇帝的心思,但他维护国家利益的行为应该值得肯定。可惜,那时雍正已经完全不信任他,反倒因为其他问题把他逮捕回京受审。人们只记得一代权臣隆科多如何擅权结党,却对此间一段事迹略过不谈,不知隆科多逝去的魂灵该如何苦笑?
  《清史稿·列传八十二》:
  隆科多,佟佳氏,满洲镶黄旗人,一等公佟国维子,孝懿仁皇后弟也。康熙二十七年,授一等侍卫,擢銮仪使,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四十四年,以所属人违法,上责隆科多不实心任事,罢副都统、銮仪使,在一等侍卫上行走。五十年,授步军统领。五十九年,擢理籓院尚书,仍管步军统领。六十一年十一月,圣祖大渐,召受顾命。世宗即位,命与大学士马齐总理事务,袭一等公,授吏部尚书。旋以总理事务劳,加一等阿达哈哈番,以其长子岳兴阿袭。次子玉柱,自侍卫授銮仪使。雍正元年,与川陕总督年羹尧同加太保。二年,兼领理籓院事。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并充总裁,监修明史。复与羹尧同赐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
  隆科多(?~1728)清康熙、雍正时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佟国维三子,圣祖孝懿仁皇后佟佳氏弟。隆科多于康熙朝累官理藩院尚书,兼步军统领,掌握京师警卫武力。清圣祖玄烨临终,王大臣受顾命者,惟他一人。他参预清世宗胤禛夺权。世宗之立,外得力于年羹尧,内得力于隆科多。世宗即位,以拥戴殊勋,被任命为总理事务四大臣之一,官至吏部尚书,加太保,备极宠任,呼为舅而不名。铨选官吏,不经奏请,任意为之,号为“佟选”。
  雍正的继位问题,历来是史家争论的焦点,虽然近来认为雍正继位合法的一派占了上风,但坚持篡位说的人也并没有偃旗息鼓。不过,无论说正说反,隆科多的作用却是公认的。作为老皇帝康熙咽气前守在身边的惟一大臣,对于皇位的继承,不说一言九鼎,至少是相当关键的。也就是说,无论雍亲王作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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