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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合集by琥珀虫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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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们不是也早就说好了?说实话,否则我就必须娶那个女孩了,你愿意吗?” 
“我想了很久,没有任何父母会乐意欢迎儿子的同性情人。我们还是再谨慎些好不好?” 
“但是我从小就没有欺骗过他们。你也知道,我爸妈是生在农村,长在乡间的,他们一直教育我最多的,就是诚实,我爱你,这个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事实我不能不告诉他们。” 
“好的,凛,我跟你去。让我们一起告诉他们,我们,相爱。” 

你同意这样的观点吗? 
爱一个人,是光明,圣洁,伟大的。 
那是圣经里说出来让人类还不至于对自己完全失望的谎言吧。 

那么,你是否同意 
爱一个人,是自私,狭隘,悖德的? 
也没那么严重吧,爱就是爱了,你讲这么多不嫌累的吗? 

告诉你好了,我同意 
爱一个人,是甜蜜,不安,心动的。 
就象我现在坐在火车上,看着我的爱人一样 

爱,对于我来说就象一串美丽的项链,需要很多很多璀璨的宝石,才可以连成完美的珍品。我们,有许多的宝石。 

我的心 
因为有他可以跳动的比任何时候都沉稳,也可以比任何时候都激烈。 
那,就是第一颗宝石。 

他的心 
通常会在抱着我的时候跳的很沉稳,在我去抱他的时候跳的很激烈。 
那,就是第二颗宝石 

在大学里第一次见到他,什么感觉也没有,只觉得,这个男孩肯定是来自乡下的的,跟一身锐步的自己格格不入。虽然是一个宿舍的,却没有能成为朋友的预感。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对的,我们没有成为朋友 
因为 
我们成了爱人 

小舞:第三颗 
已经想不起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跟他那么熟捻的了。当一起起床骑着自行车疯狂的赶着终点去上课,当中午你争我抢的夹着从对方饭盆的菜填饱肚子,当晚上一起坐在自习室商量今天的高数作业由谁来做谁来抄,当周末一块跟一班朋友去外面打牙祭或看电影都成为一种习惯之后,我惊觉:当初那个傻乎乎的大个儿,如今已经成为大学里最好的哥们。 

凛:第四颗 
现在有时都还在怀念那样的日子。那时我习惯早起一点去给他占个我旁边的位子然后一起听课,为的是让低血压的他不必每天起的太早。那时中午我总能从打好的饭菜里再找出一根鸡腿或几片牛肉,然后看他红着脸听别人调侃我是不是碰上了暗恋我的田螺姑娘。那时晚上经常是我做好了那些没人道的离散数学题递给他后再看到他拿出自己的那份鼓着腮帮子说我手那么快干吗。那时周末跟大家一起去吃羊肉串的时候我们总是挨的很近,然后偷偷帮他喝掉过多的啤酒。当这些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后,我发觉:我的目光,越来越频繁的集中到这个有点拗脾气也有点可爱的人身上。 

小舞:第五颗 
我经常躺在他怀里想起这样一些事情。早上我们共骑着一辆破破的自行车去上课,把手插在他的兜里,非常的暖和。中午用一个超大的饭盒打好两个大男生的饭再骑到教学楼,窜上窜下的找个没人的教室嘻嘻哈哈的吃完,每次都是我吃的少,每次他都不依。晚上我们在没有其他人的寝室里一起做题,谁先做完谁先吻对方,可他居然故意让我,这我后来才发现的。坏蛋。周末我们宿舍通常没人,在靠门的上铺挂上帘子,我们制造了许多的回忆。譬如一次老大突然回来拿书问小五怎么不在的时候,他喘着回答“不知道”的时候还被笑问到拿着什么毛书呢激动成这样。 

我们,还有,还有很多很多的珠子,也许并不都那么珍贵,但都很美。 

第一次认识到我对他的感情已经不再普通,是因为看到他和他们记者团的那个一头直发的女孩漫步在宿舍楼前的湖畔的时候。升腾而起的连控制都来不及的心酸与不想相信让我从那天起开始逃避他。 

一天 看见他向我走来,大声笑骂着“老四,你答应给我的A片还不赶紧供上来”就逃走了。晚上失眠了,夜真长。 
二天 
                  早上早起半小时真的很痛苦,可是可以避开他。冬天的车把真冷啊。突然想起我的手套一向是放在他那里的。因为我总是忘了带下来。鼻子有些酸。天真冷。 
三天 决定去校外找个新开的面馆吃吃看。假装没听到他托人让我晚自习以后在教学B楼大厅等我。面有点辣,桌子真大。 

晚上回去已经是快熄灯了,他居然还没回来。问问别人却无一例外的被反问“连你都不知道,我们上哪知道去啊?”开始担心。11点,熄灯了,他没回。11点半,大家都聊累了,他还没回。12点,有人开始打胡噜了,他没回。12点半,连老三都睡了,他还没回。 

凌晨1点,二楼的窗户开了,我从里面跳了出来,发疯般的冲到教学B楼。那个身影果然在,高高的,瘦瘦的,蜷缩的,孤独的,是我的。是的,我相信了,是我的。从现在这一刻开始,我会努力让他相信,我,也是他的。 

第一次的接吻,就发生在那个寒冷的冬夜。很冷的嘴唇终于变的热的烫人了,还有胸膛,四肢,和我们的心,都奇异的在那么冷的一个夜里变的灼热。 
当我踩着他肩膀,他被我的手拉着一同回到了宿舍,天已经变的有些白了。老六睡眼惺忪的问“靠,不会吧,你们这就要吃饭去了?早点不” 
交换着微笑的我们一个上了上铺一个躺在下铺,一起翘了当天所有的科目。连政经连环必杀点老头的课都逃了,一对刚刚出炉的情人,总有更值得去做的事情对不对?可惜那老头不会懂,不然请假条上我也不会写“发高烧”,他也不必写“带同学去看病”了。:P~~~~~~ 

我的名字单字为“凛”,听爸妈讲是因为接生的大夫说那天的风很“凛冽”。他的名字我喜欢叫成“小舞”,因为跟我比起来,他确实小小的,尽管按装傻不讲理论我可以叫他“大舞”。 

那天我确实最终还是带他去看病了,那么冷的夜,他有本事只穿着毛衣和单裤冲出来找我。后来虽然一直都躲在我的棉衣下面只露出那张有着尖下巴和长睫毛的脸,他还是发烧了。在医务室他还装可怜求着开药的老大夫给他开了张假条,说是以后要给政经老师看的。回到宿舍,我让他躺下,可他说冷,我把我的被子也拿下来给他盖上,他说还是冷啊。于是我抱住他,他笑的开心了,说好暖和好暖和,傻大个你真不是白长的。我刮了他的鼻子,他咬住我的手指,小狗一样的舔我。屋里温度陡然提高了,我让他住“口”,他顶着那张烧的红彤彤的脸反到开始转动起舌头来。 

好象在做梦一样的,我这是想逗逗那傻大个的,他居然抽出手指头把自己的舌头换了进来缠住我,太过分了,还用那不太暖和的手从毛衣里伸进去摸我的胸,我痒的不行,让他拿出去,他照办了,却又伸进我的裤子里!去去去,我是病人呢,你别这么虎狼状成不?想说这句话来堵他,没能成功,因为很舒服,男人这东西,果然在有些时候是只有用下半身在思考的,我跟你讲。 

第一次的交合于是发生在那个静静的上午,在我迷懵的缩起身子想让他快点出来的时候,听到第二节课下课后插播的校园广播,当时我被一样东西进入本来以为一辈子也没有其他功用了的地方而狂乱着,扭动着,没准还呻吟着,因为他事后问过我怎么叫的那么好听。 

一切都平静下来之后,我真的是不行了,虽然由此可以证明我们学校的床质量可真不错,不愧是国营企业的拳头产品,但是我的筋骨不是铁做的,所以我瘫软的象被蒸熟了的大虾。看着他打来的比平时丰盛不止一倍的饭菜我只想睡觉,可他不干,他说我体力太次,一定要多吃点。而且以后会一直由他来贯彻落实,我很想回嘴,可嘴里被塞满了饭菜,只好作罢。 

这不是我的初恋,在我的逼问之下,我很满意的知道,这是他的。确切的说,除了以前他觊觎过却没能得逞的人之外,我是第一个他“正式”交往的人。而且还很快就上了床,而且还是个男的,他笑说自己果然非同凡人,我撇着嘴说爱上个男的很奇怪吗?结果被他掐着脖子拷问以前的风流史。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飞快而甜蜜。上课我们要不坐第一排,专心的听讲也专心的趁机偷窥对方,要不我们做最后一排,我最喜欢趴在桌子上装睡的时候把手递给他,看着他上上下下的替我搓着揉着。学校外面每一家小饭铺都留下我们深夜的足迹,每一家录象厅的老板也都会对两个专门爱赶夜场的大男生留下印象,还有我喜欢去的音像店,他喜欢的书店,卖卖煎饼果子的,卖烤鱿鱼的,卖西瓜的,卖盗版光盘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兄弟姐妹们最后也都对我们的出现表示热烈欢迎。 

每一样新鲜的东西都让我好奇,每一天我都在一种充实快乐的心情下开始,每个人看上去都那么和善友好,自从我们在一起后,我这么觉得。 

他很孝顺的,他家那里打电话不方便,他就坚持写家书,写的很厚,我问他他爸妈看的懂吗?他说有人会念给他们听,而且是要人家念很多遍,直到那人烦了为止。为了读他的信方便,他们专门去参加一个文盲清扫班,没有教材了就拿他的家书当,为这事我乐了老半天,告诉他千万别写什么反党反国的内容进去。 
但是他家不穷,他爸爸很会种地,种的不是庄稼,是一种药材,在当地也住着里外院,朱红大门的宽敞屋子,听他讲他家的大狼狗和冬天的雪讲多了,我也神往起来,他就笑着说,那跟我回门吧,丑媳妇也要见公婆的。我就似笑非笑的问他丑男人他们喜欢吗?他通常会黯然下来,我就装生气,装郁闷,肯定能等到他过来紧紧搂着我说“可是我喜欢啊,很喜欢很喜欢啊,所以没办法了” 

要的就是这句话,我平时属于自信心过剩的那种人,高考的时候一点眉头也没皱的去报考全国最好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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