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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宫实录-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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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气焰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可以把皇帝拿来拿去,或者杀掉。此后民
间对于宦官除了蔑视以外,增加了许多敬畏。那些世代转辗于贫困而无计改
变命运、同时天性懒惰又好妄想的下层人物,会想到去做宦官。许多爱面子
的人宁愿去走读书、科举的途径求取富贵,不过读书也需要钱和毅力,而且
十几年苦读的痛苦不比受一番宫刑轻多少。那些根本不可能与书结缘的无业
流民更愿意选择做宦官这条路。一旦在宦官中出人头地,地位就等于在最高
级官员的肩膀之上了,到那时家庭显耀,万人仰慕,不论世代官僚还是豪族
臣室,都要争趋于自家门下,除了皇家以外,普通人至此便是极至了。

更多的人的基本出发点是谋生,谋求一个寄身的地方。衣食男女本是人
生之大欲,对于衣食难以周济的穷人来说,能混上一份不虞的衣食十分不易,
陷于穷乡的男子有些终生都无法实现娶妻生子的奢望,最基本的衣食需要就
足以驱使他们去做仆役,与其在豪门大户做仆役,不如干脆投身到皇家,伺
候皇帝和后妃。

明代自宫者来自于全国,离京师数千里的闽地到明崇祯时仍然提供上万
名的宦者,京郊、河北一带是新兴的宦官产地。

明代每年有近万人自愿净身到朝廷求职,清代每年也有上千人。明清两
代浩大的自宫队伍说起来令人吃惊。在京郊、河北民间,自宫甚至成为一种
时尚,因为当朝的宦官许多来自这一地区,当地人几乎无不看到和听到某家
某人做了宦官,给家族带来了权势和荣显。这种实例在当地产生了巨大的震
动,这种震动显然要比离京师遥远的闽地来得更快、更强烈。京郊,河北的
农民当然并不比其他地区更穷,人们争相去做宦官是被大富大贵的光环所吸
引。于是某些村庄就有上百人走上自宫之路。

随着自宫的兴盛,便产生了一种持刀阉人的职业,把制造宦官当作谋生
和取富的手段。在紫禁城外,有私人开设的实施净身手术的作坊。自愿接受
手术者先要被作坊主查看相貌、身段、言谈举止。对于成年、相貌丑陋者义
无反顾地坚持自宫,作坊主也不会为难他。一般在手术前要交纳手术费和医
药、照料费,许多人事先交纳不起,便要立下字据,找好担保人,待进宫后
用月薪偿还。

自宫者中,儿童占的比例有时更大些。这些无辜的儿童多是被父亲送来
的,他们身上寄托着这个穷困之家的希望,而他们自己对父命没有否决权。
所以当他们作为宦官长大后,十分仇恨自己的父亲。有些孩子是被人贩子拐
骗来,卖到净身作坊的,这些孩子从此和家里失去联系。

宦官这个职业对穷且无赖的人吸引力更大,甚至引人发痴发狂。有人已
经结婚生子了,听说宦宫如何威福,痴想着去作宦官,不久毅然走上了这条
路。还有一种无赖,在市面上混不下去了,便投到宫中当宦官,如明末最狂


妄的大宦官魏忠贤,本是一个赌徒,因交不起债钱,被债主追得又羞又恼,
愤而更改姓名入宫当了太监。李莲英的情况与魏忠贤相似。

朝廷如何对待这些自宫者?朝廷的态度是否定的。明朝廷严令禁止自
宫。明初自宫求职者尚不是很多,明仁宗时,命将自宫求为宦官者发配到交
趾戍边。宣宗时有来自山西的九名自宫者投身晋王府,宣宗闻后命法司逮治。
而景泰年间,朝廷接纳了一批自宫者,此后自宫者千百成群,纷纷涌来。明
宪宗又重令禁止自宫,将自宫者发回原籍当差,不许在王府家潜住,违者死
罪。未几年后,宫外又聚集了四五百名自宫者,哄闹着要求朝廷收用,宪宗
气愤,下诏“此辈逆天悖理,自绝其类,且又群聚喧扰,宜治以重罪。但遇
赦宥,锦衣卫其执而杖之,人各五十,押送户部,如例编发海户当差。是后
有再犯者,本身处死,全家发边远充军。”命礼部将此禁约公布于各地。

可怜那些毁身离家、求取富贵的幻想者,得到的是棍杖和死刑威胁。

明孝宗时,禁止自宫的法律条文编入了《明会典》。规定自宫者属于不
孝罪。孝就意味着不能毁伤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的身体发肤如果毁伤就是
不孝,所以古人对于头发都十分珍惜。孟子的名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是孝的最重要的定理。那么自宫者犯的是最重的不孝之罪。因此法律条文规
定,自宫者要被施以最重的刑法——大辟。

然而事实上未见一位自宫者被处死。对于自宫者的处理,每次都以皇帝
的诏书为法令,皇帝在诏书中都要指斥一番自宫的不孝之行,然后说明不忍
置之于法,以显示皇帝的恩德。

于是自宫者还是一批一批产生,一浪一浪涌来。自宫者相信,只要后廷
还需要宦官,他们就有可能进入皇宫,皇帝也不会一概将他们拒之于宫门外。
然而能否被选入宫中,要看自己的运气,明宫每隔几年,就选用一批新宦官,
人数在二三千人左右,而候选者却有数万之多,十人中仅有一人能够被选用。

未能被朝廷选用的自宫者,处境就很尴尬了。崇祯在位的十七年中,共
选了三次宦官,三次加起来人数上万。未被选中者散居于皇城外有堂子的佛
寺,民间称他们为“无名白”。万历年间,未被选中的自宫者在京师附近游
荡,靠劫路为生。《万历野获编》的作者沈德符亲眼见到几十名自宫者藏在
败垣间,见往来车马,体质稍弱的自宫者上前乞讨,而稍有些力气的,便会
勒住马车,强行索要。如遇旷野中两三名单骑者,他们就突然截住马,曳下
鞍,抓住对方的要害,将其腰腹间值钱的和有用的东西全部取下,然后一哄
而散。

尽管多数自宫者未被选入,宫内的宦官就已经超饱和了,明代宦官人数
达到了历史上最高峰。清初整理明末宫廷用度时,发现明末宦官有十万人,
比宫女九千多出十倍。明亡之际,太监从宫中哄走逃命达七万人。而清代太
监的数量受到了严格限制,清代宫廷及宫外苑囿服役的宦官共计二千余人,
而康熙年间仅及七百人。

清乾隆皇帝废除了自宫者拟大辟的刑律,谅穷民阉割其子是为生计所
迫。事实上父亲做主,阉割儿子,无法定儿子的不孝之罪。朝廷不再将自宫
视为犯罪,无疑开大了自宫的大门,而宫中又不可能大量录用他们,因此只
得增加畜养宦官的场所,允许宫廷以外的贵族之家收用宦官。王公之家使用
宦官属于当然。朝廷允许一品以上大臣使用宦官,事实上中上级官员都在使
用,而满洲官员用得更多,显然满洲人从关外带来的蓄奴习俗仍然发挥着影
响。康熙十九年,宰臣上奏要求重责王公外收买宦官的大臣,康熙皇帝说:


“三品以上官员,本不宜禁止,但私自阉割者多,未免于民有害,着依部议。”

自宫者申请入宫先要在礼部登记,接受查验。清代是这样规定的:自宫
者凡在礼部登记后,再由内务府会计司、掌仪司的首领,从掌仪司中派出年
老的太监,对他们作出检验,通过后交与宫殿监首领。宫殿监首领带他们进
见皇帝,由皇帝挑选其中可意者,留在身边,其余的分配到各宫。

入宫后,需要先认师父,师父就是义父,这种规矩自唐代就开始了。入
宫当宦官,开始另外一种人生,变化是很大的,体现在要以师父为父亲,有
的还要从义父的姓氏。如高力士本姓冯,其曾祖父冯盎隋朝时在岭南做官,
力士入宫后拜高延福为义父,遂姓高。在高力士之前的大宦官杨思勗,本姓
苏,被宦官杨氏收为养子,遂姓杨。俱文珍从义父姓,又名刘贞亮。宋代几
乎所有的宦官都从义父之姓,在他们的传记中,必带上其“父”的名字。每
个宦官到中年后,又可以收养子,一代一代传下来。伦理观念的需要和人身
依附的需要并重。明代宦官入宫,必须投一个大珰(珰是汉代官者的冠饰,
又作为宦官的代称)为主,称某某名下,如曹吉祥入宫后,投到王振名下。

师父(义父)与徒弟(养子)的关系就是主奴关系。大宦官在内廷主子
面前是奴才,在小宦官面前则是主子,所以刚入宫的宦官先做奴才的奴才,
也许终生只是奴才的奴才。


三、宦官的职责

宦官是内廷的仆役,凡皇帝、皇后、妃嫔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服务由宦官
提供。内廷门禁森严,守护内殿各门也是宦官的重要职责,后宫简单说就是
以女御充之,宦者守之。当然,皇家这个国、家合一的家庭所需要的服务要
比豪门富室多得多,宦官的职责也就分化出许多,因此便产生了内廷服务机
构,即宦官机构,宦官又叫做内官。

从三代到西汉,内廷服务人员不完全都是阉人。吕后称制时以士人张卿
为大谒者,出入卧内,受宣诏命。汉成帝时,淳于长先为黄门郎,后升侍中,
也非阉人。

内廷机构,西周时有宫廷、宫伯,掌管王宫事务;宫人,掌管寝宫事务;
内宰,管理王宫内的政令;阍人,负责守护宫门;寺人,管理后宫女子。

战国时出现了宦者令,赵国的宦者令是缪贤,蔺相如最初是缪贤的舍人,
后来被缪贤推荐给赵王。

秦代设中书谒者令、丞,负责礼仪和公文传递、收贮。中常侍,参用士
人为之,在殿内服务。赵高的职位先是中车府令,管理皇帝的车马,后来升
为郎中令,至于越居于丞相之位,已经不属于宦职了。秦代负责宫女簿帐、
女工等事务的宦官叫做永巷令。

西汉,皇帝身边有侍中、中常侍各一人。因石显得志,元帝设立中尚书
的职位,负责诏令文书。黄门侍郎一人,负责上递下传奏章。黄门指的是掖
廷的小门,黄门侍郎之下有中黄门、小黄门。太后住在长秋宫,该宫中的宦
官都由大长秋领导,大长秋一职或用士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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