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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情记-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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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始终在前方驾驭谨之下体的手也通过一次恰到好处的施力让谨之的高潮随即爆发。
14
程惟是在一阵缠绵的抚摸中逐渐恢复意识的。
转过头去看到谨之那张略微有些疲倦的面容,身上布满斑斑红痕,下腹和腿间还有不知来自谁的Jing液,但并不因此显得狼狈,反而有种坦荡的松弛,好像是驯养的老虎在野性训练中捕捉到自己的第一只猎物之后展露的安然与自得。
按住那只在身上缓慢游弋还带着激|情余温的手,轻轻握住,程惟想说些什么,却找不到一个适当的开头语。
“就第一次来说,还不错。”谨之反手拉过程惟的手一同固定在自己胸口的位置,这样说道。
“谨之,我——”
“什么?”
“……香港真是个盛产奇迹的城市。”短暂的停顿之后,程惟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那也要看个人的际遇,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最终赢得自己想要的。”谨之淡笑,话里充满平静的寓意。
“所以我是幸运的?”
“也许幸运的那个是我,而你是独一无二的。”
再一次无声仿有声的沉默对视之后,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撇开所有错综复杂的混沌纠葛,心甘情愿地在此刻投身于彼此的怀抱。
两个男人,从若即若离的触碰与闪躲,到释放自我真诚面对,由一场淋漓尽致的Xing爱作为转折大概是最为恰当自然的方式。
谨之交过许多个女朋友,内心却始终有一种缺乏感,没有哪个人可以完全迎合他的需求满足他的期望;而从来不知道安定为何物的程惟更加不曾体会过那种为另一个人怅惘、挂怀、悸动的心情,走了很远的路都没有想过要为谁停下脚步。这是两个身心都已经成熟却仍然不懂得爱的真相的人,暂时放弃追索遥不可及的未来仅仅专注眼前,在日渐丰满的共同生活中逐渐接近相爱的本质。
他们排除万难地按时回家,一起去超级市场采购,在货柜前对于当晚的菜式进行热烈的讨论。程惟的手艺越来越好,在厨房里已经能够和谨之平分秋色,每一顿面对面共进的晚餐都异常甜蜜,不过两个人都知道好吃的食物从来都不是让他们感觉如此幸福的真正理由。
他们依然拥有各自的房间,只是大多数夜晚都会在一张床上度过。当欲望不再受到限制,任何时间、任何一点微不足道的刺激都可以使得激|情爆发,临睡前的晚安吻,半夜起来去洗手间,清晨朦胧中的肢体接触这些纷纷成为身体冲动的起源。在某一个亢奋迷乱的午夜,谨之终于同程惟完成了角色上的互换。当他将勃发的下体深深埋入对方丝绒般细致紧实的内部时,当程惟因为隐忍而变得破碎的呻吟从枕头堆里倾泻而出时,谨之真的觉得自己抵达了某个地方,该形容那里是一处幽深黑暗无所遁逃的地下洞|穴,还是光芒万丈金碧辉煌的云端殿堂?无论如何,他确定他想要的就是这个在自己身下承受疼痛和欢乐也曾施与自己同样东西的男人,他——再也无法对他放手。
周末的时候两人终于有了一天共同的假期。早早出发携手去了新开的湿地公园,结果在里面转了半圈就兴趣索然地从侧门出来了,连向来不计较太多的谨之都对于其中单调的陈设表示不满,于是程惟提议不如去荷里活道看古玩。
一条老旧又不失热闹的大街走下来,谨之第一次在生活了二十几年的香港找到了一点观光客的感觉,跟着程惟进入一家家连绵的店铺,对一些物品发表简单的评论,然后在老板见怪不怪的目光中双手空空地走出去。这种事情如果是换和另一个人来做,谨之一定觉得很无聊,但身边的人是程惟,就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真是奇怪的双重标准。最后程惟在街尾一家堪比杂货铺的小店看中了一只铂金戒指,论年头它绝对称不上古董级别,繁复笨重的设计也并不适合佩戴,但是就是让他很喜欢,拿在手里欣赏了半天刚要放回原处,一转头发现谨之已经在一旁付了钱。热情的中年老板再接再厉地向他们推荐了几件“看家”的玉器,还告诉他们他的货源地是大陆南方一个名叫易安的偏僻小镇,那里盛产的玉石并不算特别名贵,但格外通透。这回程惟没有接受那些缺乏创意的作品,却当下跟谨之约定有机会要一起去那个小镇看看。
用过晚饭回到家两个人都热出了一身大汗,上楼之后分头回房间洗澡。
过了一会儿,程惟冲凉出来披上浴袍直接来到了对面,里间浴室的门半开着,传出哗哗的流水声,他敲了敲门上的花纹玻璃示意,里面的谨之模糊地应了一声。
拨拨额前还在滴水的头发,程惟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下,然后在半开的抽屉里看到了自己那个失踪已久的银水仙。
“我找了好久,没想到在你这儿。”程惟拿起它对刚出来的谨之晃了晃。
“哦,无意中带出来的。”
“那为什么不还给我?”听出他声音中的心虚成分,程惟戏谑地问道。
“不想还!”谨之上前几步从他的手中把那小玩意夺了回来,再次收进抽屉,扬起下巴做出一副“你又能怎么样”的神气表情。
程惟看着他,忍俊不禁地笑了。
其实有一件事谨之一直没有告诉程惟——他已经和女朋友分手了。谨之很清楚他们现在的状态,回避一些东西是为了更和谐地相处,他并不想增加彼此的压力,做出这样的决定是自己的选择,而并不意味着对方一定要为此承担什么。
那天面对艾伦,谨之坦率地提出了分手,没有做更多虚假的铺陈,他始终觉得她不是那种肤浅的女孩,也一向对于这段关系的最终结局很明确并且有随时的准备。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艾伦的反应过分的平和镇定,谨之虽然没有“就算我不要你,你也要对我难舍难离”的恶劣想法,但他的确对眼前这个女孩的好感远远大于以往任何一任女友,此时他的心里都难免有些不舍,他不相信她会没有感觉。
于是他开口问道:“你怎么不问我原因?”尽管他知道这个问题很愚蠢。
艾伦很淡地笑了笑,说:“最近两个月来你只跟我约会了三次”,她用纤细的手指比出那个可怜的数字,语气中没有抱怨,只是非常无奈,“而且每一次你都很明显地若有所思,我根本怀疑你还记不记得我当时穿的衣服的颜色。”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率先提出来?”
“据说庄谨之从来没被女人甩过,而我也不想做那个打破你这一荣誉的坏蛋,更何况我发觉你似乎有——烦恼。”
“你说得没错,也许这一回占据上风的人不是我。”谨之苦笑着坦白。
“告诉你的新女友,我是站在她那边的。”这是艾伦最后跟谨之说的道别话,同时附送了一个顽皮的笑容。
这天谨之从公司带回来很多工作,晚饭后程惟没有打扰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打算早点休息,本想临睡前翻几页那本昨天看了个开头的上个世纪一位建筑大师的传记,结果没想到却一下子沉醉其中停不下来,直到全部看完才罢手。心满意足地放下书,程惟大大地伸了个懒腰,酝酿好的睡意已经完全没有了,想了想还是起身到谨之的那里探头看了一眼。
房间里有些昏暗,只开了床前的台灯,谨之正背对着门口趴在露台上吹风,桌上整齐地摆着一叠文件。
程惟走过去挨着他的肩膀站定,说:“努力工作到这个时候?”
“你也没睡?工作得兴奋起来,睡不着。”
程惟呵呵地笑着,没再说话,跟他一起眺望远处夜景。
沉默了一会儿,谨之转头看着他,语气中带着怂恿:“要不要去打球?”
程惟惊讶地挑眉,“现在?”
“当然是现在。”
三分钟之后,他们换好了外出的衣服,谨之拎着健身用的手提袋,跟程惟拖着手下楼。
程惟一边再次看表确认时间,一边笑着说:“你记得让工人把高尔夫球场的照明灯打得亮些!”
午夜的多功能会所非常安静,发出的每个声响都仿佛被扩大了无数倍,人在这种环境下会不由自主地小心谨慎起来,不过谨之显然对此很适应:“我常常这个时候来健身,感觉不错。”
“幸好这个时段对非会员开放,不然我今天只能在门口等你出来了。”
对于程惟随口说出的玩笑,谨之好像听出了更多内容,看着他得意一笑。
两人先是在二楼的保龄球馆消磨了半个多小时,进行谨之口中的“热身”运动,然后又上楼展开了一对一的网球竞技,在第九局终了以谨之的胜利结束了整盘比赛。
面对几乎可以称为“惨败”的战绩,程惟并不在意,输赢这种事在他的生活中从来都是最无关紧要的部分。
“很精彩!”他接过谨之递来的毛巾擦汗,用赞赏的目光向对方道贺。
“你的技巧没有问题,关键是比较生疏。”谨之平心而论。
“的确不常打球,特别是保龄。”
“那你喜欢什么运动?”
“游泳,还有长跑。”
“你擅长可以一个人完成的项目。”谨之立刻就发现了这一点。
程惟笑笑:“你很敏锐。”
“下个月香港有市民的马拉松大赛,要不要参加?”
“算了,我宁可改日和你一起去跑环山公路。”
“那可就说定了。”说着谨之一把揽过程惟的肩膀,“去冲个澡。”
虽然大半夜特地跑出来只为打场球未免有些疯狂,但借用这样一场痛快的运动来舒展久未得到满足的筋骨感觉相当不错,一晚没睡的程惟并不觉得疲惫,反而精神熠熠。
正站在花洒下冲水,脖子突然被人一捞带动整个身体靠了过去,旁边的谨之隔着一米多高的隔板抱住程惟,牙齿轻咬上了他的后颈。不知道是不是热水的关系,程惟感到身后的热度惊人。
“干嘛?”他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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