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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虚伪的形式-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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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世界无疑要灰暗和暧昧得多。从与“狗道主义”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人道主义”在小说中的基本内涵与形态。其一,人类的人道主义是以极端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为根基的。这从他们对狗阿黄的态度就可看出。当阿黄在丛林中屡次救了地质队员的命时,他们感恩戴德地要给“我”勋章,但等他们用完“我”之后,就无情地把“我”抛弃了,正如阿黄所说的:“我就这么在酒桌上被抛弃了。我想我对他们没用了。人用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是他们嘴中美味的食物,一旦他们用完了我们,我们变成了屎,随随便便地就给遗弃了。”同样,当“我”年老体衰精力不济之后,不仅屡遭斥责和白眼,甚至阻止小偷和捉老鼠的好意也被误解。在人与动物的关系上,“背叛者”和“不人道者”永远是人类。其二,人类的人道主义是以自私的本性、贪婪的欲望和残忍的人性为本质的。“我”捉鱼给主人吃,羊草却嫌我捉少了。伐木工人因为迷信黄鼠狼的报复,宁愿让“我”和芹菜当替罪羊,也不用鼠夹子。而仅仅由于芹菜尽职尽守地咬死了白毛黄鼠狼,他们竟残忍地勒死芹菜,做了黄鼠狼的祭品。而“我”与十三岁的自由性爱,在“乐死”了小唱片公公后,也导致了十三岁的惨死和“我”的为“人”挂孝。人类总是缺乏勇气,不敢面对和承担自己的责任与命运。大丫阑尾炎死亡,羊草迁怒于“我”,把“我”卖掉就是一个证明。人类的愚昧和残忍,却要以狗的受难为代价,这是人类世界最为荒谬之处。其三,人类的人道主义,充满了背叛、利用和虚伪的表演。人类的世界没有友谊,没有爱,甚至也没有同情和怜悯,尤其在对待动物的时候。正如小说中所说的:“我讨厌人这么跟鸟发脾气。人对待我们这些动物,总是居高临下的,动不动就骂。”而人与人之间则更是勾心斗角的利用关系,只有在被打入生活最底层的梅主人、文医生和小哑巴等“怪人”这里“我”才感到了一丝人类的善良与温情。但是,他们同样不能逃避成为人类自相残杀恶行牺牲品的命运。梅主人在人们嘲笑轻慢的眼光中死去,而文医生也为帮助和留下老许父子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别人死了,都要装在棺材里入土,可文医生连副棺材都没有。”老许不仅对儿子杀死文医生没有一丝愧疚,反而偷了他的大烟膏,并连“我”也不放过,拉下大烟坡卖了。在老许这里,人类的贪婪、无耻和两面三刀的恶行得到了充分的放大。当文医生在时,他对“我”说:“夕阳可真是漂亮啊,它是我见过的最通人性的狗!”但文医生一死,他立即原形毕露,又踢又骂:“你个丑八怪,怎么走路跟扭秧歌似的,走两步要退一步?”与这种显在的恶行相比,人类的隐藏的罪恶则更为可怕,文医生的遭遇、许达宽几十年前的罪行、梅主人父亲的惨死可以说都是对于人类的所谓人道主义的绝妙讽刺。而欺骗、谎言和各种各样的“表演”则早已成了人类的日常生活,小说最后电影队的拍电影的情节无疑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它象征了人类爱好“表演”的本性,陈兽医为在电影中出现一个镜头的不知羞耻,正是人类集体性面孔的一个素描。不幸,人类在演戏的时候,还不忘找一个垫背的“牺牲品”,“我”在拍电影过程中的死去,正是人类“谋杀”本能的一次辉煌表演。    
      《穿过云层的晴朗》就这样以一条通灵的“狗”烛照出了人世的黑暗与险恶,作家以狗的命运隐喻人的命运,以“狗道”反思“人道”,以“狗道主义”完成了对人道主义的批判。虽然总体上这是一部充满温情和感伤的小说,然而在这种温暖和感伤背后,作家不动声色地对人、人性和人道主义的反思与批判却是深刻有力、振聋发聩的。    
      


第六章狗道与人道(3)

    三 “残酷美学”与文化诗情    
      《穿过云层的晴朗》是一部贯穿了伤感和绝望情绪的小说,叙事者阿黄表达了对自身命运和人类世界的双重绝望。一条条狗的悲剧与狗的几个主人的悲剧互为映照,让我们充分领略了人生、现实与历史的残酷。但是小说又不正面去展示、渲染和放大狗与人的“伤口”,而是以抒情和感伤的叙述,把“残酷”改写为一种笼罩性的精神氛围和精神背景,占据小说表层的仍是日常化的世俗生活,甚至对“文革”这样的历史灾难的反思与批判在小说中也都被推到了幕后。这体现了迟子建一种独特的美学追求,她追求的是对于“残酷”的日常化营构,是对于“残酷”的体验与反思,她要表达的是“残酷”背后的美感和诗意,是“残酷”的美学化和形而上化。对这种“残酷美学”迟子建自己有着清晰的感悟,她说:“其实‘伤痕’完全可以不必‘声嘶力竭’地来呐喊和展览才能显示其‘痛楚’,完全可以用很轻灵的笔调来化解。当然,我并不是想抹杀历史的沉重和压抑,不想让很多人为之付出生命代价的‘文革’在我笔下悄然隐去其残酷性。我只是想说,如果把每一个‘不平’的历史事件当做对生命的一种‘考验’来理解,我们会获得生命上的真正‘涅 ’。” ① 可以说,正是“残酷美学”赋予了这部小说奇异的艺术品格,借助于作家对感伤的基调、文化的诗情、世俗的人生、神秘的氛围的互渗与融合,小说获得了强烈的情感力量与艺术力量。    
      小说的叙事魅力首先来自于叙事主体———阿黄九死一生的传奇性经历,以及它对这种经历抒情性的回忆、过滤与净化。它是一条多愁善感的狗,又是一条爱做梦、爱联想的敏感自尊的狗,同时还是一条有着浪漫情怀和通灵禀性的狗。它虽然爱憎分明、嫉恶如仇,但在小说中它却早已看破红尘、洞穿世界和人事的本质了。正因为这样,它的叙述没有了浮躁、愤怒和偏执,而是呈现为一种难得的超然与宁静,它的忧伤、回忆和思念都是一种自我涅 与自我救赎。它最后的死已经不是苦难,而是成了一种精神超度的仪式。迟子建所信奉的泛神论和万物有灵论的思想,在这条狗身上可以说是绽放出了璀璨的艺术火花。    
      其次,小说的魅力还来自于作家在生活的日常性、世俗性与诗性和神性之间所建构的奇妙张力。小说有广阔的时间与空间跨度,涉及了众多的人物、场景与故事,虽然整体的世界图景是一种日常化和世俗化的景观,但这并不妨碍作家在日常性的描写中灌注进文化诗情。小说有两个形象系列:以狗为代表的动物形象系列和以“我”的六个主人为代表的人的形象系列。在前一个系列中,狗、鹿、白马、野鸭都是充满灵性和神性的形象,而文医生给“我”取的名字“夕阳”更是诗性盎然;后一个系列中,乌玛尼、梅红、小花巾、文医生、大丫都是具有浪漫和诗性气质的人物,尽管“他们死的死散的散了”,但在黑暗的人世里,他们无疑代表了穿破“云层”的那一束“晴朗”光亮。与这两个系列相对应,小说中的“自然”则更是诗情和美感的化身。作为“俗事”的一种对照,“自然”是神奇而又美好的,丛林、飞雪、落叶、大河、湖泊、松林、星星、云彩,它们都有生命和灵性,与叙事主体阿黄有着源自灵魂深处的沟通与呼应,并作为一种独立的形象参与了小说主题的营构。即使在“人世”的社会层面的呈现上,作家也没有让世俗的灰尘完全遮去诗情的光辉。对放排、月亮节等民间文化风情的捕捉是作家挖掘日常生活背后诗情的一个重要艺术手段。在这些方面,小说对一幕幕东北民间风俗画的描绘确实很得萧红的神韵。最后,通灵而凄楚的语言也是小说艺术魅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小说有很强的情感震撼力,这种震撼力既与小说叙事主体———阿黄以及它的主人们的悲惨命运有关,又更直接来自于它的诗意而敏感的抒情性语言。比如,小说叙述文医生惨死的那段文字,就至情至性有着催人泪下的力量,这里的语言可以说把凄楚的美感和毁灭的诗意表现到了极限。    
      我抬头望天上的云。我永远忘不了那天的云彩,好几朵白云连成一片,一朵比一朵大,最大的那朵云像牛,居中的像羊,最小朵的像鹅。我感觉是牛带着羊,羊又领着鹅在回家。我想看看它们最终会在哪里消失,就知道它们天上的家在哪个位置了。正当我观察云彩时,突然听见一声清脆的枪响“砰———”,我扭头一看,只见水缸举着枪,正对着湖心。而我的主人,他已经平躺在湖面上了!他游泳时从来不用这姿势,我猜水缸是把他当野鸭给打中了:我跳下湖,奔向我的主人!他虽然在漂动,但我知道那是水在推着他动,他的四肢不动了,胸前涌出一汪一汪的血水。他睁着眼睛,微微张着嘴,好像还想看看天上的白云,还想和谁说点什么似的。我知道他这是死了,我悲伤极了!没人看见我的泪水,它们全都落入湖水中了。我试图把他推上岸,但努力几次都不成功,我就想该回小木屋求助老许。水缸我是指望不了的,他开过枪后,一直呆呆地坐在湖畔,目光直直地望着湖水。在这里,情与景、人与物、动与静、描写与叙述全都被笼罩在悲情的语调里,汉语的表意与抒情功能、汉语的特殊的美感无疑被发挥到了极致,真是每个字、每个词、每个句子都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这样令人感动的语言境界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已是很罕见了,但在《穿过云层的晴朗》这部长篇小说中却比比皆是,例如,小说写梅主人死的文字,写狍子、芹菜和十三岁被杀的文字,写白马累死的文字,等等,就都同样是既放射着艺术的光芒,又洋溢着浓得化不开诗情的美文。在我看来,《穿过云层的晴朗》的语言魅力和语言成就,既是迟子建卓尔不群的语言理想和语言追求的体现,同时也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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