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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席绢-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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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那送你如何?”

“对我而言,他只有被退货的份。我的生活中不愿让男人涉入。”萧诺摇头。

“我也不要那种男人。首先他就通不过我家人那一关了!我爸会嫌他有桃花眼,我妈会嫌他是公子哥儿油头粉面,我哥会要求他列一张性生活清单,以及健康检查表,首要证明他没有性病。而我,我要一个老实温柔的丈夫,他明显的被判出局了。”

“好象专为阻止他而设的条款似的,他一条条被剔除,没听说过有男人被挑剔得那般彻底的。”

“所以啦!”原颖人下结论:“花花公子会改邪归正成为好丈夫的剧码只适用于小说,现实生活中百分之二百不合用!否则台湾的离婚率不会那么高了!那一对不是恋爱结婚的?那一对不是经过海誓山盟才互许终生的?结果呢?偷腥的偷腥,爬墙的爬墙!

我倒宁愿回归传统的相亲,嫁给乡下朴实的年轻人。“萧诺嗤笑的问:”当真是回去相亲呀?“

“当真。”原颖人很正经的回答。

“好吧,那祝福你。”她的口气实在没什么诚意,原颖人于是没好气的回道:“谢谢。”

※ ※ ※

罗京鸿不必来向萧诺探口风,只要对咖啡屋老板黄耘春施展魅力就行了。

与原颖人那一次不欢而散后,罗京鸿暂时放下他的“娱乐”,飞到香港去谈一件大楼工程的生意,并顺利签下了契约。五天后返台,得到了特别假,才又允许自己想起那位他追不上的小美人。

这段时间之内,当然也有几位大美人随侍身侧。他喜欢任用能干又美丽的女人,上班才会心神偷快,但他从不与属下乱来的。在香港,他也遇到几位比原颖人更美,而且气质好得不得了的千金名媛,当然也约会了几次。可惜,他的遗憾就是追不上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人的原颖人,而且这个遗憾会长久停伫心中,继而变成巨大的疙瘩。他放不下!

所以回台湾后仍是决定再加把劲,一定要把原颖人追上手。没理由她那么难追的!她又没什么好条件,人家条件绝佳的千金小姐都比她有礼貌多了,可惜,就是太轻易上手了!

轻易对他表示倾心会让他失了胃口,这无形中就更加显示出原小美人的难缠。

拉松了领带,罗京鸿丢开眼前的公文夹,往天花板吐了口气。昨天他去咖啡屋,没两三下就套出了原颖人的去向,她回乡下“避难”去了,简直当他是瘟疫!太伤人心了!

门板被轻叩了两下,走入一个衣着端整又不失流行的美丽女子,是他的妹妹——罗蝶;那个受美国教育,却钟情于日本咖哩的女孩;二十六岁,与原小美人同年纪,但罗蝶懂得打扮多了,美丽而耀眼。

“二哥,你要的资料。”罗蝶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充满兴味的注视着他。

“看什么?”

“听说你甩了名模特儿尤丽岚?”

“不,是她甩了我。没看到我这么伤心吗?”他惺惺作态的捧住心,俊美的面孔既邪气又懒洋洋,足以令众色女子心脏怦怦乱跳了。

罗蝶笑骂道:“你这花心大少,至少还有一点良心,每次与人分手部说自己被甩,保全了女子的面子,但每个人都知道是你甩了她们。”

“你进来就是为了发表这个高见吗?我相信你还有很多必须做的事……”

“二哥,别急着赶我。早上爸爸打过电话来要我问你上回去垦丁事情办得如何了?

我知道你土地买成了,但爸交代的事呢?“

“他不肯。”罗京鸿只肯吐出这三个字。

“但你临行前向爸保证秦宴儒会愿意回K大教书的,你有十成把握……”

“我没有!他存心留在那边造福人群,我劝不动。好了!就这样,我会向爸说的。”

他没什么礼貌的将小妹遣了出去。

原本他到恒春应该办好两件事。一件是买下一块面海的地兴建大饭店,那是他的公司明年度最钜额的投资;另一件就是替他那位任K大校长的老爸寻回他的爱徒到K大教书。

不过,老实说,罗京鸿并没有认真去办这件事,早在秦宴儒第一次拒绝后,他即将所有心思放在追求美人身上,也有一点私心不希望这位第三者回到台北;至少在他追上原颖人之前,他不允许有他人介入。

尤其他看得出来,秦宴儒正是原颖人心中设定的理想对象。她根本搞不清她爱不爱的问题就开始一头热!太呕死他了,简直不给一点面子!这口气他忍不下,非加倍索讨回来不可!只要她回到台北后,他有耐心去等!而且多得是美人等他召唤,他不会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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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回到乡下的日子是很无聊的,不管是在那一个乡下,都只有一个情况:几乎没有年轻人。不是老人,就是小孩,年轻男女全迁往都市奋斗去了!只有些许胸无大志,或安居乐业的人会留下来,一如她那兽医哥哥。

老实说,现在已没有几户人家用牛来耕田了,兽医在乡下也讨好不到那儿去。不过,幸好他有好几个副业,又是农夫又具密医——只限于看看感冒、治疗些小病痛而已。

在这种又没书店又没娱乐的地方,原颖人相当庆幸自己带了一小箱小说回来看。这得归功于那一次去看别家出版社办的书迷签名会;当时的情况并不若她们预想的惨,至少很多人会好奇作家的长相。所以当天“吉祥”百货的图书部门空出十坪大的空间,倒也挤进了数十人,不会太冷清,原颖人替那两位作家庆幸。可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因为来的人并不全是她们的书迷,更多的是从不碰小说的人。有的还无礼的问她们是不是书卖不出去了才要自己出来跑码头?多凄惨的情况!多么窘的问题!连原颖人都不忍去看她们的表情了。匆匆挑了十来本两位大作家的作品,让她们签名,也付了帐后,原颖人一点也没后悔,虽然其中作品她几乎全看过了!但至少她做了件善事,即使接触到萧诺嘲笑的眼光,原颖人也没后悔。

也因此,她才有一堆小说可以搬回家看。可怜的两位名作家!她们做了次惨痛的示范,原颖人决定打死她她也不要被田牧连设计到一群人面前,她可不会自恋的以为自己多么使人疯狂!

回到家已步入第十天了,想起来仍不住要笑……太坏心了!

每次正式开了本稿,她就会晨昏颠倒,每天不睡到中午十二点根本起不了床。这一项最被母亲诟病,但三年多来早改不了了。因为家人都知道她每天凌晨三、四点才上床,要叫她清晨起来未免太不人道了些。

唉!无聊呀!她赖在床上看手表上的指针,正好十一点半,已无睡意,但也无饿意,索性再赖床五分钟。反正没什么事可以做,小说全看完了,而白天她极少写稿的,除非她当真无聊毙了。

然后,她听到楼下传来两副大嗓门——唔!原来她是被楼下的嗓门吵醒的。一副来自她母亲大人,另一副嗓门则是来自村尾的王大婶。看情况似乎在说她哩!原颖人忍不住注意听。

首先是原家大妈的嗓门,大概可以由村头传到村尾去了。“我们家颖人呀!每天都睡到中午过后,懒得吃也懒得玩,起床后连被子也不折叠,都二十六岁了,这种女孩谁敢捡去当媳妇哦!想当年我嫁来原家才二十岁,那敢想什么都不做!现代的年轻人太好命了!养成了懒惰的性格。”

接下来是王大婶的假意安抚——“不会啦!你们家颖人这么漂亮,将来一定是大少奶奶的命,连上厕所都有人替她擦屁股呢!谁敢要她做家事哦!”听起来还挺幸灾乐祸的!

原颖人咬牙切齿的扯着被子。老天!这两个三姑加六婆就巴不得全村子的人知道她原颖人又贪睡又懒惰是吗?

“大少奶奶?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东西?现在就算有钱人也请不起佣人了!薪水太高了。我才不要我们颖人嫁有钱人,她连她那间猪窝都清理不来了,更别说有钱人家的大房子。做人要有觉悟,女儿嫁人后身分比女佣高不了多少。至少嫁给身家相当的人,人家才不敢欺负到我们头上来,我们颖人做不来家事的。”

“哟!不做家事怎么嫁人哪?!原太太,不是我爱说,你这么能干,但也不能太宠女儿,不然后天的相亲恐怕换成人家挑你们了。”王大婶一副好心劝戒状。

“哟!王太太,你这是在说我教女无方了?我们家颖人会赚钱,人又漂亮,挑到四十岁也可以。”原大妈口气也不善了,更高亢的扬声,恐怕连邻村也接收到了。

“四十岁?一个不会做家事的女人不管是几岁都会被退货,是你自己说你女儿懒惰又贪睡的!怎么你说可以,我附和就不行?”

“当然不行!女儿是我生的,我爱怎么说随我高兴,你凭什么说?你先去担心你家那四个肉饼脸能不能嫁出去吧!我女儿即使一天睡二十四个小时也嫁得出去!”

然后,两个大嗓门不欢而散!

老天爷救命!原颖人早已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悲惨的自己。一般乡下的父母总不好意思在人前夸自己儿女的优点,怕被嘲笑为老王卖瓜;再由于谦虚是美德,所以便会拼命数落自己儿女的缺点,近似毁谤,来表示自己不是自卖自夸的人。然后可怜的子女便会臭名传千里!别以为农村民风淳朴,热心又善良!他们因为农闲时的无所事事便会热心的四处挖人隐私,来增加生活乐趣而不觉有何不妥。关心嘛!他们这么理直气壮的认为着。“隐私权”对他们而言是陌生的名词。

如果母亲当真要她嫁人,怎么还到处宣扬她的短处?并且加倍渲染,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到时人人都会知道原家大千金既懒且笨又不做家事,那她怎能嫁得出去?她真怀疑。

“颖人,醒了没有?!”原太太推开她房间的门,大声的问着。

“醒了!”

“你今天到台中市逛一逛,买一套象样的衣服,后天就是你相亲的日子了。那个年轻人放了几天假回家,正好安排你们相亲。”原太太对她的衣着颇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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