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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流觞  作者:林染醉-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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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忍不住小小坏心眼,故意加重任务,忙得弟弟团团转。
  可是,也仅此而已。皇家子弟的幸福有多难得他最清楚不过。所以舍不得破坏,所以忍不住维护。
  于是他命人悄悄散布传言,将那人的博学那人的多才那人为民所作的贡献告之于民。于是渐渐的,那人的名气越来越响,子民都觉得他与景王的结合着实是一桩美谈,于是,人前人后再无人敢拿那种鄙夷的眼神鄙夷的语气提及他。
  只是当相思似狂时候,他才会微服出宫,装作不经意的与他邂逅,只为贪看那澄净的不含一点杂质的笑颜。他不怕他。在他眼中他帝王的身份不如他情人哥哥的身份占的份额多。他喜欢听他说话,他总能用漫不经心的语气给他的疑难问题打开一道门缝。他是聪睿的,远远超过他表现给世人看的;他也是惫懒的,总是扬着狡黠的笑向他索取着他想要的好处。却决不贪心。
  那个人呵,若是在对的时间碰到,是缘;若是在错的时候碰到,是劫。
  他是他的情劫,无药可解,无法可治。
  可是,他不能让任何人察觉自己的心动。迷惑住一位王爷,世人或许会传之为佳话;迷惑住一位帝王,世人必定将斥之以妖孽!他如何能够让那人背负如此骂名?不如就做云淡风轻,还可以贪看他的笑靥,他的慧黠。
  只除了夜深人静时候,心会因思念而如针刺,绵绵不绝,永无宁期。
 
  杜鸿飞的哥哥北将军是个极为冷峻的男子,不苟言笑,人称寒冰将军。每次见了他,黎若都会觉得造化真是神奇,明明两张多么相似的容颜竟能给人以如此大的感官差异,杜鸿飞给人以可爱的杜宾犬的味道,杜鸿翼却是离群的银狼一匹,孤傲、冷漠,永远睁着警醒的眸,眸光似霜。
  黎若却很喜欢他。前世里,他也有个这般的朋友,月夜下山崖边孤独的狼一般的人物,却待他极好。明明不是个细致的人却总是很妥善地顾及着他。这类人,有幸能成为他们重要的人真的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呢。
  对于黎若所表现出的善意,杜鸿翼显见是有些迷惑的。他是个寡言的人,又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所以即使是最照顾的幼弟,对他也是虽尊敬异常,却并不亲近。他也习惯了这种与人淡淡疏离的感觉,因此对这个笑眯眯却一脸认真地说要和他做朋友的人困惑不已。
  说实在话,对这个景王万分执着的人在最初的时候他是有几分不豫的。景王是他所崇敬的主帅,却因为那人而英雄气短,儿女情长。这姑且不论,毕竟是人家家的事情。然自家的傻弟弟,也成天那人长,那人短,那人如何的风华绝艳,那人如何的见多识广……总而言之,就是一个被突如其来的闯入者夺去可爱弟弟崇拜目光的吃醋哥哥的正常反应。
  也曾听同僚说起自家弟弟如何如何的时常邀约那人,呼朋引伴。于是,更加的不待见那人了,更苦于不能将自己心中的点点阴郁说出,于是只能自个儿闷着生气。
  景王的寿宴上,一剑光寒,他隐隐有些明白弟弟为何那样的对那人另眼相看了。并非王公贵族,却隐蕴着比之更高傲清华的骨。他是骄傲的,所以不屑于景王的保护;他是张狂的,所以一剑削下朝中大臣的胡须还呼呼吹两口,一付生怕那胡渣污了手的模样。那是个特别的人。
  可是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引起那人的兴趣,虽然他能感觉到他的真诚。
  看着对面青年的苦恼模样,黎若笑得那叫一个欢呀!逮到老鼠的猫儿般的得意。幸亏这是在北将军府,否则还不知要被外界说些什么呢——虽然两位主角都自认为自个儿光风霁月得很。这般的相处之道,黎若觉得很怀念。
  可是看到他不经意眼角眉梢流泻出的那点子苍茫的思念,杜鸿翼也说不上为什么,总难免有些闷闷的不豫。好像那个会微笑大笑狂笑拍着桌子而笑的青年突然之间将自己独自分割在了另一个空间里,无人能靠近。
  幸而那样的时候实在不多。
  杜鸿飞倒是很开心自家兄长能与黎若相处和谐,全然不顾自家兄长每每被人气到无语。联想到自己也每每拿黎若没法子,无形中竟觉得与兄长间多了点共同的小秘密,于是反亲密不少,这也算是意外收获,聊以补偿杜鸿翼受伤的心。
第十九章
  春去秋来,几度寒暑,不觉间,三年匆匆而过。黎若气质中更添了几分成熟味道,益发的叫人惊心动魄了。龙静滔终于得偿心愿,拐了他回王府同居。王府上下都知他是自家王爷捧在掌心怕摔含在口中怕化的宝贝,又兼他本就极易叫人产生好感,性子也随和无拘,于是无不尽心竭力伺候。
  应黎若的要求,林家父兄在京师附近购下铁匠铺子,配了人专为满足他想要的各种稀奇古怪物什。
  首先被改造的,是王府的冬日供热系统。黎若不喜炭火的干燥与室内的窒闷,于是架好小锅炉,铺好暖气管,王府上上下下遂过了个暖融融的冬日,垂涎得整个京城引发了一阵打铁热,并由京师迅速向周边州县辐射开去。翩然更是借机赖在王府,硬是磨到一个院落。黎若素来拿她当亲妹妹般疼,自然不免常去探看,弄得某只醋坛每每咬牙。龙静寰也来玩过几次,对黎若的这一妙想赞不绝口,只可惜王宫重地,不宜大动,故而也只能望而兴叹。
  闲来无事,自发现南方有大片天然橡胶林后,黎若兴致勃勃设计起高跟鞋,顺道在王府小范围实验旗袍,一时王府怡红快绿,花团锦簇。旗袍对身材的要求颇高,能穿得叫黎若满意的不多,于是未几,这旗袍风就刮了下去。高跟鞋却流行了起来。爱美是女子天性,高跟鞋一蹬上,人显得修长不说,这挪移之间自然的便摇曳婀娜了起来。翩然还小,高跟鞋不适合她穿,黎若便给她设计了小皮鞋小皮靴,又采用上等白裘皮做了个极精致的中短款小披肩,带子上连两个毛绒绒的小球,配上新做的靴裤,小人儿说不出的娇俏可爱。给自己和龙静滔的是男式皮靴,高帮厚跟,里面厚厚一层毛,冬日穿着外出极舒服,龙静寰见了也蹭去几双。的
  未几,黎若要的小提琴也做了出来。初试啼音,惊艳四座。只是他向来不爱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有幸见他演奏的遂不过那么寥寥几人而已。其实,他最擅长最喜欢的,却并非小提琴,而是钢琴。当年他弹钢琴的样子,不知痴迷了多少人。他水平又高,还是个货真价实的王子,于是凡见过他演奏的,无不认定除了他外,无人当得起“钢琴王子”之名。只可惜钢琴的制造比小提琴难上许多,他的要求又高,于是成品出来又被融化了数次,至目前为止,能叫他点头的还没出现。
  十三岁的龙翩然,已日渐的有点小淑女的架势了。见过黎若演奏后,她便也缠着要学。发现她确有几分音乐细胞后,黎若心中一动,命人打了座白玉竖琴,果然成功诱惑某人目光。对竖琴,黎若会弹,但也仅只是会弹而已。他一直觉得那乐器太女孩儿气。黎若小时候还雌雄莫辨那会儿被无良长辈哄骗去学了段时日,颇被帮小男孩困扰了段时光,后来长大后便说什么也不肯再碰。其实他弹竖琴的样子是极美的,很柔和沉静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女子。只是他自己始终有心理阴影。
  一来二去的,黎若也教出兴趣来了,于是一时兴致大发,誓要组个交响乐团,将另一种音乐形式带入这个时代。不都说么,音乐无国界,那想来其魅力应当是时空没法挡的才是。西式音乐较之中式音乐在黎若的生命中的烙印更为深刻,黎若没有东西方音乐大挑战的兴致,不管是研制乐器还是组建乐队,都不过是他的个人喜好罢了,只需对他一人负责。反正以景王府与凌霄山庄的财力,养个把乐团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出乎意料的是,这个世界对不同音乐形态的接受度却是颇高的。
  未几,王府乐团招聘满员,新乐器也送到。黎若可以教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甚至是鼓系击打乐,却教不了木管铜管这类管系乐器。不过但凡音乐,行内人总是能抓到共通之处的,于是在黎若乐谱的指导下,管系乐器成员竟也逐渐的抓到了感觉,而弦系乐器成员也在黎若的教导下日渐的成长了起来。不过,要正式演出,诸君仍需努力。
  自此,王府里每每树下一张贵妃椅,某黑发青年懒洋洋躺其上,托着下巴听演奏,不时指手画脚一下下,已成王府一景。
  
  景王府交响乐团的成名,来自于一场较量。
  景睿十年,帝王寿辰。
  照例,各国均派出使节,前来相贺。王宫设下宫宴,招待来宾,并大宴群臣。
  龙静滔与黎若相携而来。按理,黎若一介平民,此等规格的国宴他本是没资格出席的,然一则他与景王关系特殊众人皆知,二则帝王也特意降下旨意邀请,于是也便无人敢说一二。
  麻烦,出自燕然的邻国绯羽。绯羽居于燕然之南,与燕然、宣并立三大国。前番绯羽国中诸子争帝位,燕然虽不曾明着支持某位,却也不是很待见现今的烈焰帝即位。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太喜欢自己的邻国有位强势主君的。故而两国之间,虽不至于剑拔弩张,却也有几分明枪暗箭。
  绯羽的贺礼,是大型团舞《八王破阵》,是为剑舞。鼓声隆隆,兵刃相扣,虽所使青铜剑并未开刃,然杀气却不曾稍减。舞者身形高大,肌肉贲张,头上乱发披散,身上短铠乌亮,每一跺脚每一呼喝都引得殿堂似乎一颤。阵前厮杀,死士不屈,气势雄浑,所向披靡。沉闷鼓声隆隆转疾,战士杀伐之气四起,青铜剑磕,兵器撞击之声整齐响亮,身上铠甲叮当作响,沙场血腥之气仿佛弹指之间便将扼住满殿君臣使者呼吸。
  由得彼方舞者以新排剑舞助兴之名行挑衅之实,坐中诸国使者纷纷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燕然群臣虽面有激愤之色却不能跳入场中喝止,以免反失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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