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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流觞  作者:林染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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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说话间,忽听到门外远处一阵噼里啪啦脚步声匆匆。黎若一乐:“我家小侍从回来了,可找到烧水的人啦!”
  龙静滔看着眼前人儿,惊艳。
  黑发少年显见是极开心的,大大的乌眸弯弯,眉开眼笑。嘴角右侧梨涡深深,藏了抹说不出的狡黠味儿,倒像只方偷了腥的猫咪。只一瞬之间,整个人便散发出一股子灵动鲜活的味儿,引得人眼珠子都舍不得错开。
  或许,这样的他,才是真实的他。
  模模糊糊的,龙静滔的脑中生起这么一念。
  “呵呵,就这么不乐意亲自为本王烧壶水?”他调笑。的
  黑发少年噗哧一笑:“能者多劳么——何况最重要的是,我找不到吊水壶的架子啊!”
  龙静滔乐了:“感情方才说烧水是蒙我哪?”
  少年笑嘻嘻,不以为意:“就这么大点地方,又是常用工具,费点时间,总也是能找着的。”
  说话间,小侍从已撞门而入。满面的笑容在看到二王爷时倏然僵住,手忙脚乱过来请安。
  不忍看小侍从的紧张无措,黎若打发了他去烧水。
  “小孩子没见过甚么世面,失礼之处还请王爷多多见谅。”
  “无妨。林公子不必在意。”眼前少年也不过比那小侍从大上两三岁的样子,却难得的宠辱不惊。
  两人又闲聊了会子。不过,尽是些废话。对于王家,黎若本就不像这时代的人那么心存敬畏,毕竟以前与总统国王也不是没打过交道,再怎么说,他也可算是某个君主制国家的顺位继承人之一的。看二王爷语气态度温和,也不见有什么刁难,少年便将那最后一点忐忑放下。安之若素。
  抱朴已将水烧好,送了过来。于茶之一道,黎若了解虽不甚深,但也不少。毕竟,家中有个爱品茶的老祖母,那些相关知识总是知道的。而据他所了解的,这个时代茶饮方兴起不过百年,远远没有达到古中国的那些讲究。于他自身,若真有闲暇,又有那份闲心,他是不介意秀上那么一手的。不过目的是自得其乐,而非博他人目光。而目前,他没那个心情。
  
  第三次的会面,二人都对对方有个不错的印象。龙静滔觉得黑发少年难得一身清气,不卑不亢,泰然自若,是个人物——显然,他对某人懒散的天性还完全不了解,不知道这某人不过是懒得和他应承罢了。而林某人呢,也觉得满意——因为发现某人还是极好说话的,只要你不去乱撩拨虎须。
第三章
  黎若的回家之旅很是顺利,顺利得叫他想起之前的种种小心便觉得好笑。
  凌霄山庄距王府所在地粟明马车得走十来天。在古代,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所以骑马是林黎若这类世家子弟从小便要学习掌握的一门技能。好在玉氏财团闻名商界已将近百年,所以那些贵族教育他们也都是有所涉猎的,骑术便是其中之一。因此黎若也不必再找借口掩饰。
  不过现代毕竟不同于古代,所以连骑了三天马后,黎若便觉得走路都有些不利落了。没法子,只好钻马车。为这,他着实被来接人的三哥林黎阳狠狠笑话了一把。当然,嘲笑弟弟的老三也没讨到好,被见不得幼弟委屈大眼的长兄林黎钧好好赏了顿排头。二哥林黎定本也要一同来的,可惜正巧负责的生意出了点问题,被留在山庄处理事情了。
  
  马车摇摇晃晃,眼看着离凌霄山庄越来越近了,黎若心中的感觉越来越复杂。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怯吧。
  黎若心中有些不安。四年前进入这具躯壳的时候,真正的林黎若已溺毙。他是在心脏停止
  跳动一刻多钟后才进入这身体的。当时还是魂体的他迷迷登登地就被那少年的躯壳吸了进去,幸亏他游泳技术向来很好,虽是处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仍懂得拼命自救,也多亏寒潭及时来找他,才免了他一天之内死上两次的悲惨命运。上岸后,可能是由于灵魂与身体的磁场需要磨合的缘故,他狠狠发了三天的高烧。也多亏了这台子事,他“记忆混乱”的借口才得以顺利掩饰过去,并在寒潭抱朴的帮助下,“勉强重拾记忆”,只是自此“性格大变”。对林家的亲人,他们也是那般解释的。所以对他的“失忆”,林家父兄只有深感歉疚的,又哪承想自家的宝贝儿子只剩个空壳了呢?
  林黎若是贪玩失足落的水。本来他也是会水的,偏偏很不幸的是,脚抽筋了。本来么,春寒料峭,穿的衣服又累赘,又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自还魂后,黎若总觉得自己身上似乎多了点什么。再见到林氏三兄弟时,他隐隐有了些猜测。大概林家父子却是非常疼爱那孩子的,所以那孩子最深的执念便是亲情,所以对明明是初次见面的林氏三兄弟,他竟觉得有种说不出的亲切。对即将见面的林家二老,离得越近,就越感觉到激荡在血液里的沸腾。可是这么一来,他却也益发地思念起自己真正的亲人来了。
  
  纵使再如何的近情情怯,凌霄山庄还是到了。马车还没停稳当,门帘已被一双性急的手扯开。印入黎若眼帘的,是一双混合了急切、焦虑与慈爱的眼。
  莫名地,黎若泪流满面。
  林剑凛紧紧抱住最心爱却不得不送为人质的幼子,几乎是语无伦次:“好!好!只要平安回来就好!来!也让你娘好好看看!她啊,这些年可是日日夜夜总在念叨着你啊!”
  
  十来余日旅途奔波,又狠狠大哭了一场,黎若只觉得大脑一阵阵昏沉。注意到幼弟的不适,林黎定忙劝住正抱着幼子哀哀哭泣的母亲,先让旅途劳顿的黎若好好休息一下。
  
  一觉醒来,已是漫天星斗,万籁俱寂。黎若拥被坐起,细细思索。
  自由虽说是自由了,可还是觉着不尽如人意。
  林黎若的性子虽是疏懒得很,却最最容不得别人在自个儿脖子上拴个结儿,纵使这结儿放得够松。
  要让那绳索奈何自己不得,只有两个法子。要么,拼命的饿。饿得瘦了,那牵绳的主儿没准觉得没那个必要再在你身上浪费工夫,自会把那绳解了;要么,就将自身练成铁骨铜皮,让他人勒紧绳索都奈何不得。!
  前个法子,不说成功达到目的的可能性有多少,单单因衰弱引起的后遗症,就足以叫黎若焦头烂额了,聪明人是不会轻易取这种法子的。
  至于后一种……真逼得急了,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的局罢!黎若心中发狠。
  作为“玉晖”的那二十五年,是最轻松闲适不过的。他是他那辈中顶小的,最大的堂哥比他大了整整二十岁,所以大家都是宠着他的。再加上他嘴也甜,人又漂亮得一塌糊涂,所以玉家老老少少都把他当宝贝似地供着,哪舍得逼他做什么。所以那时,他虽IQ极高,却只肯学些自己感兴趣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他的兴趣又向来时来得快去得更快,所以于很多领域他都有所涉猎,却也大都属于半瓶摇的水准。
  人活在这世上,若想过得舒坦,没权没势是万万不能的。何况是二十多年不曾弯过腰的他——所以林黎若最多做到低眉顺眼,却永远不可能做到卑躬屈膝。生存虽是很有吸引力的,可死亡,也并不见得就让人畏惧不是?
  可是,要怎样才能让对方不敢随意扯动那根套在自家宝贝脖子上的绳?这问题,黎若已思考了很久。
  在当今社会,作为一个国家的子民,与统治阶级争斗,危险性不说,可行性也微乎其微。所以他能选择的路,并不多。
  在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现在这么一个农业社会,只要掌控了经济命脉,那任何一方势力想要对你出手都会三思而后行的。当然,若你把握不好“度”,以致让君王对你的存在产生威胁感时,那你就比较危险了。毕竟,这是一个君主集权制社会。
  可是啊,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何况世间那么多变故,怎会好巧不巧就让你给碰上最糟糕结局了?
  什么既一本万利又能博个好名声?黎若首先想到的便是——造纸术。
  纸,这个时代是有的。但这个时代的纸是类似于古埃及的草莎纸般的存在,而且因为材料的缘故,不单纸质不好,价格也是极为昂贵的。可是古中国的造纸术不单材料价格低廉,且纸质亦是极不错的,何况他所掌握的造纸法还是二十世纪经改良过的呢。纸,可谓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以造纸术起家,绝对是桩一本万利的买卖!
  
  林母云秋渺是位非常美丽的女性。虽已步入中年,却丝毫无损其风韵,反因添了成熟的风韵而更有魅力。林氏三兄弟的长相大部分承继自父亲,充满了阳刚的魅力,黎若则汇聚了父母的优点,并将之发扬光大,但因承继自母亲的部分比较多,因此称其为俊美更恰当些。
  回到凌霄山庄后,黎若很是做了一段时间的米虫。从前世到今生,他都不是长子,所以养家糊口的活计基本是不用他操心的。每每想起,他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命很好。林家人很是宠他,他自身也不是那种爱钻牛角尖的人,所以没多久便得到山庄上上下下的普遍疼爱。
  十七岁的少年,介于青涩与成熟之间,身段如杨柳般美妙,每每引来赞叹般的太息,偏偏这被垂涎的人儿没那自觉,每每端着一张纯良无害的笑颜四处招摇撞骗。他的学识即使在当年的同龄人中也是极出色的,又兼之多年的绅士教育,自然有着一般人所望尘莫及的风度,所以不出几月,林家四公子的名头横空出世,扶摇直上九万里。
  
  晃荡了几个月,觉得被这四年形同软禁的生活“摧残得惨不忍睹”的少年终于觉得修养生息得够了,于是良心发现,开始与家人商议创业诸事。
  先晃荡到林父处。
  “老爹,你儿子快要闲得发霉来着了,所以打算扑腾扑腾活动活动,省得真个捂得发霉了,您老意下如何?”
  边推门边嚷嚷的某人意外地发现不单父亲大人在,大哥与二哥竟然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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