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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着迷的101本书-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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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为这条河写了一篇小说《老人》,继续讲述生生不息的生命的故事。这两部小说,堪称密西西比河故事之中的扛鼎之作。    
      立意轻松的作品更容易受到大多数人的欢迎,对于大人和孩子都一样。汤姆的故事比哈克的故事更受孩子们的喜爱,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第九篇成长故事(6)

    【男孩彭罗德的烦恼】    
      在美国人写的成长故事中,还有一个小男孩几乎与汤姆齐名,堪称“汤姆·索耶第二”,这个小家伙就是布斯·塔金顿(Booth Tarkington,1869…1946)笔下的彭罗德。    
      《男孩彭罗德的烦恼》(Penrod,又译作《彭洛德》),发表于1914年,讲述的是20世纪初期美国孩子的成长故事。这是一部带有强烈讽刺色彩的经典儿童小说。    
      彭罗德的出场远没有汤姆·索耶那么风光。他愁眉不展地坐在院墙上,嫉妒地瞪着他那条若有所思的狗——杜克。他被迫要去参加一场演出,表演文学老师鲁布什夫人自编的诗剧,展现儿童纯洁向善的一面。比如他的台词是“尽管我是一个小孩儿,耐心,顺从,并且——噗!”当然这个“噗”不是台词,他只是恶心得念不下去。    
      这位将要12岁的少年其实是一位踌躇满志的文学少年,他一得闲就钻到自家仓库的废木桶里,专心致志地写作。他写的是拦路强盗哈罗德·雷默斯的系列故事,虽然满篇错别字和病句,但并不妨碍故事里充溢的血腥味道和男子汉气概,而且他还使用了大量的破折号,显然激动的创作灵感一言难尽。可是就在故事写到最高潮时——    
      “彭罗德!”    
      “彭——罗德!”    
      母亲的嗓门比汤姆的波莉姨妈的嗓门尤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位大作家只好熄灭文学之火,爬出废木桶,准备去参加那场演出。    
      为了他的演出,母亲和姐姐精心制作了一套戏服。他的角色是亚瑟王时代的兰斯洛爵士,这可是位鼎鼎大名的圆桌骑士。她们很费心地要把他打扮出“中世纪”的味道。这套戏装用姐姐的长筒袜、旧披肩,妈妈的半截裙装,还有爸爸的陈年内衣,剪拼而成,不敢夸口说一定有“中世纪”的味道,但绝对是让现代人叹为观止的。即使打上一堆破折号,也无法形容彭罗德穿上这堆东西之后的心情。    
      可怜的彭罗德被押到戏台后准备出场,趁大人不备溜进看门人的房间。为了遮丑,他套上看来很有男子气的看门人的肥裤子,裹着披风(就是姐姐的旧披肩)闪亮登场了。几乎全城的人都来观看这场高尚的演出,孩子们被包装成“中世纪”的天使,念着圣洁的“中世纪”的诗,一个一个地亮相。等到小兰斯洛爵士亮相,并脱掉披风,等候亚瑟王的册封时,台上台下一片哗然——包在大肥裤子中的彭罗德给所有人以视觉上和心灵上的强烈震撼!这部神圣的诗剧在孩子们的哭闹打斗声中草草收场。    
      你看看,这个彭罗德比起汤姆可惨多了,他只不过做了一点必要的自我保护,就遭到了惨败。他偷偷喜欢的小女孩玛乔里·琼斯声称一辈子再不跟他说话,并当众宣布他是“全城最坏的男孩”。而回到家中,先是被母亲关在衣柜里,又被父亲鞭打了一顿。难怪他那么羡慕自己的狗,觉得还不如“像狗一样生活”。    
      不过你也不必太同情彭罗德,他在恶作剧方面的才华一点也不亚于汤姆,甚至可以说更为“阴险狡猾”。为了报复自己的“情敌”莫里斯,他把一瓶混有几十种原料的足够恶心的溶液说成是甘草剂,骗得莫里斯兴高采烈地一饮而尽。那种创意和表演天分,绝对可与哄大家刷墙的汤姆相媲美。他甚至能逗“全城最好的男孩”乔治·巴塞特爬上一棵树,在牧师和几位高贵的女士面前大叫“下——地狱”,你要知道这可是当时被认为最邪恶的脏话。    
      塔金顿用极尽谐谑的语言,讲述了彭罗德“创作”的一件件恶作剧,妙语连珠,令人忍俊不禁。他并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给坏小子一次意外的发财机会,而让大人世界去接纳,甚至赞美他。他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给这个小男孩以极大的理解和宽容:    
      “由于这个世界总是错误地理解每一件事情,彭罗德出于自卫的本能,要尽量少地暴露自己,免得被人抓住把柄。一个男孩要是知道了这个道理,那他的表情就是世界上最不好懂的事情了。”    
      “做男孩子最艰难的情况之一就是,必须对每一件再自然不过的行为进行解释,这一要求无止境地折磨着他们,使他们总是不停地处于紧张状态,锻炼自己编造故事的能力。”    
      “男孩子们与火山、洪水和硝化甘油一样,被关得越紧,爆发出来时,他们的活动就越剧烈。”    
      不过在故事的最后,塔金顿还是像马克·吐温那样,给坏小子也找了一条出路。他很清楚,即使我们这些家长的思想再开放,毕竟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出息,不能总是“全城最坏的孩子”。可是除了让孩子冒险发财以外,这条出路是什么呢?    
      在彭罗德12岁生日那天,妈妈带他去看望90岁的姨婆,因为她是家族中在世的年纪最大的长者。姨婆对小彭罗德很慈爱,并交给他一把很旧的弹弓,让他转交给父亲。就在这天下午,当心情郁闷的彭罗德张开弹弓打麻雀时,弹弓折断了,石头失去准头打碎了家里盥洗室的窗户。正在刮胡子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跑出来,眼看小彭罗德又少不了一顿鞭打。    
      他交出了散架的弹弓,并对父亲说,这是上午姨婆让他拿来转交的,三十五年前父亲正是用这把弹弓无意中打死了她最好的母鸡,还打碎了一个玻璃水罐子。父亲拿着弹弓若有所思地看着彭罗德,然后转身回屋。他对孩子说:“一块碎玻璃,算不了什么。”    
      现在你明白塔金顿为小彭罗德找到的出路了吗?两个字——理解。    
      


第九篇成长故事(7)

    【大草原上的小房子】    
      看过前面两个故事,我们可能会有个错觉,感觉美国孩子尽爱读调皮鬼的故事。其实不然,他们和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孩子一样,也能接受题材相当严肃的成长故事,只要故事本身写得足够棒。    
      罗拉·英加尔·槐尔特(Laura Ingalls Wilder,1867…1957)的《大草原上的小房子》就是这样的故事。    
      1999年美国教育部曾经做过一次阅读调查,让老师和孩子们各自选出100本最喜欢的书,在老师和孩子们各自列出的清单中,《大草原上的小房子》都榜上有名。还有一件趣事也足以说明它受欢迎的程度。在美国白宫的官方网站上,展示了一些令美国人特别骄傲的艺术家和作家。在儿童文学“梦之队”中列了三位:苏斯博士、E。B。怀特和这位槐尔特女士。    
      这部小说发表于1935年,但故事发生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它讲述的是作者一家的真实故事,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传,因为故事里的女孩罗拉比真实的罗拉稍微大几岁。    
      介绍这个故事之前需要先讲一点历史背景。在白人到来之前,美国的土著居民是印第安人。当白人占据了东部海岸后,逐步向西部扩张,印第安人被迫西迁,不愿意迁移的要么被迫同化,要么遭到灭绝性的屠杀。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西部的广阔疆域还是印第安人聚居的区域。为了推进西部的拓疆运动,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一个法案,只要白人移民过去开垦农场,住满五年,就可以拥有自己开拓的土地和家园。而且只要开垦10英亩,就可以获得160英亩的土地。    
      英加尔一家原本居住在威斯康星大森林里(槐尔特在《大森林里的小房子》中讲到这一段),爸、妈决定,带着女儿玛丽、罗拉和刚出世的小婴孩卡里,还有忠诚的看家狗杰克,一同到西部大草原去拓荒。    
      那里是印第安人的居住地。谁也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一家人的全部家当都装载在一辆篷车上,爸爸赶着马车向西部行进。在冰河快要解封的晚冬,他们越过密西西比河,一路还经过了不少森林、丘陵和河流。当他们连人带车泅过密苏里河的时候,全家人差点被汹涌的激流卷走。    
      他们终于来到了一片大草原上。在这片辽阔的大草原上,没有迹象表明从前有别人来过这里。篷车孤零零地停驻在广阔的土地和天空之间,一家人搭起了宿营地。这里距离最近的小镇——独立镇约有40英里,爸爸很满意,决定从此就在这里开始新生活。他们在这里搭建了小木屋、马厩,开辟了自己的农场,与相邻的其他移民和睦相处。生活虽然很艰难,但日子一天天好起来。    
      这片陌生的地方充满了危险。到处有狼群出没,夜里时有群狼围着小木屋仰天长啸;白天常有赤身裸体的印第安人经过,他们有的很有礼貌,有的却很野蛮,时常闯进屋里来拿东西;夏天的蚊子传播可怕的疟疾,全家人染病都卧床不起,幸好有黑人大夫来救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有一次,草原起了大火,火势差点吞没了整个农场和木屋。    
      不过这片陌生的地方也生机勃勃,天上的云雀,地上的野兔、肥松鸡,印第安旧营地的彩色珠子,都令孩子们着迷。上面是蓝天白云,下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绿草在风的吹动下,如波浪般一会儿明亮,一会儿暗淡。在繁星密布的晚上,一家人围坐在露天的餐桌旁。爸爸一边拉着小提琴,一边低沉地歌唱:    
      噢,我是吉卜赛人的国王,    
      过着称心如意的生活,    
      临睡以前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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