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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生-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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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啥?你干啥?”他的脑子比较灵,立即起了联想,“这是不是迷魂药?你对赖安胜他们都喷了迷魂药?”

我有些理屈,不大敢看他俩愤怒的目光。不过这时颜哲已经完成了喷洒,歉然说:

“魏叔实在对不起,是你逼我这样做的。放心,这不是迷魂药或毒药,相反,它能让你享受到从未有过的宁静和快乐,劳动的快乐,帮助他人的快乐,这正和你的本性相符。你不是想搬到农场吗?那就在这儿住一段吧,你们俩都来这儿住吧。”

两人愤怒而警惕地瞪着我们,但渐渐地,他们的目光开始变得柔和。我知道利他素起作用了,不由松一口气,但我的轻松是有限度的,两个公社干部可不比农场的人,如果把他们长期困在这里,难免会引出一些事端,至少他们的家属和同事要来找他们吧。所以,颜哲的做法只是把危机推迟,并没有根除,一柄达摩克里斯之剑从此便悬在我们头顶。

这时,那两人已经彻底进入新境界中,他们脸上开始浮现出我已经见惯的、沉静而幸福的笑容。而且他俩的幸福感特别浓郁,也许是因为他俩本性良善,与利他素发生了更强烈的共鸣吧。

谷翠花看看老魏,柔声说:“好的,听颜场长的。老魏咱留下来吧,留下来,啥心都不用操了。”

“好的,留到这儿,咱们就心地轻松了。”

他们大概是说:不用再狠下心往上边汇报,那个决定本来就是违反他们本性的。不过这会儿他们的思维已经不清晰,这种想法是朦胧的。

颜哲想了想:“至于你们的住处――这样吧,魏叔你住我的场长室,我搬到二班宿舍,那儿有个空床。至于谷姨你……”他又想了想,“就和魏叔住一块儿吧。”

我吃一惊,立即拿目光制止颜哲,谁都知道他俩不是夫妻,这样公开同居显然是不合适的。颜哲也用目光制止我:听我的,一会儿我再解释。至于那两个当事人,虽然已经处于梦游状态,还是有点羞怯。尤其是谷翠花,红着脸说:

“我跟老魏……这不合适吧。”

颜哲很气派地挥挥手:“没啥不合适的。这个农场有全新的社会规则,没人会笑话你们的。你们也看到了,没有一个人歧视岑明霞和赖安胜。”

谷翠花想了想,认可了他的话。能和老魏正大光明做夫妻,哪怕是短时间的,也是她多少年来的梦想!她不再犹豫,斜走一步,亲热地挽住了大老魏的胳膊。老魏也没再拒绝,他俩互相对视的目光已经像夫妻了。颜哲说:

“该吃晚饭了,你们把屋子收拾一下。魏叔你就用我的铺盖,我让秋云再给谷姨送一套。”

他拉上我退出场长室。看来他对这个结局很满意,脸上浮出由衷的微笑。

晚饭后颜哲领着我找到大老魏,简单地说一声:

“魏叔你跟我来,我为你接风。”

大老魏顺从地跟着出门。谷翠花也想跟来,又不知道颜哲的邀请是否包括她,疑问地看着我。我笑着点点头,她很高兴地跟着来了。我们到了菜地,这儿有一间瓜棚。我们进去,种菜的老马赶紧迎出来:

“颜场长来啦,魏主任来啦,还有你们俩,快请坐。”

我们在小板凳和老马的地铺上分别坐定,颜哲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两瓶宝丰大曲,一小瓶醋,一包盐,笑着说:

“我知道老魏叔的规矩,先把话说前头,好让老魏叔放心。咱不占公家便宜,酒是我自己掏钱买的――实打实说是用秋云的钱,我的零花钱都是她给的。”

宝丰大曲在当时算名酒了,那时中原的酒鬼们最推崇的就是“张保林”(张弓大曲、宝丰大曲和林河大曲)。大老魏盯着这两瓶名酒,两眼放光,喜不自胜。他嗜酒如命,在全公社久负盛名。但他家经济状况不好,一般只喝最便宜的地瓜烧,甚至有一次喝过工业酒精兑的酒,喝得胃出血,后来才不敢喝这种假酒了。而且他为人刚正,从不倚仗权势占公家便宜。他在农场住队期间,常有老朋友来看他,那自然是要喝一场的。朋友们知道他的家境和为人,一般都自带着酒。大老魏从厨房要一点盐和醋――这是他仅有的腐化――到菜地里掏一两毛钱买几根黄瓜,用随身带的小刀削成片,加上盐醋,这便是下酒菜。然后用小刀当筷子轮流吃菜,对着酒瓶口轮流喝酒。虽然条件简陋,照样能陶然一醉。这次颜哲完全是按他的路数,所以大老魏格外高兴。

颜哲掏出两毛钱向老马买了几根黄瓜,让老马整好,喊他也坐过来,便一人一口喝起来。谷翠花也参与了,喝得十分豪爽,看来她的酒量不弱。我虽然从不喝白酒,受他们的鼓励,也喝了几口。有一次我被呛住了,惹得他们大笑。其实颜哲酒量也不行,他是在大老魏面前硬充好汉,一会儿就喝得连脖颈都红了。

三个男人不慌不忙地喝着,一种无言的友情在他们中间缓缓流淌。开始没怎么说话,慢慢地话头变稠了。他们根本不提眼前的事,不提场长职位的非正常更替,不提女知青的怀孕,也许这些“成随即问个老太太附近有房子出租么,热情的她告诉我她家就有待租的房子,却又警觉的问我租这处干什么。还能干什么,我是人的话题”已经溢出老魏叔此刻的意识了。说的尽是家长里短的琐事。颜哲说:

“老魏叔,我刚来农场就知道,你有个外号叫拼命三郎。才解放修水利那阵儿,挑土方,你一个挑俩抬筐,压得吐血。”

老马说:“对,十里八乡都知道魏三郎这个绰号。”

老魏笑哈哈地对颜哲说:“我也知道你。刚来农场挖堰塘,手上磨三个血泡,血顺着锨把往下流,你用手绢包包,照样干。一天用断两根锨把,把四娃心疼得吐血。”

“老魏头,我还知道你开会上台先要摸屁股。你的盒子炮哩?”

“早交公啦。其实我参军后没赶上打仗,一枪也没开过,临交公时才到河滩上打了几枪,总算过过瘾。对了,颜哲你雕的那只狮子真好,那挂大车拉出去,把全公社都震了,都说全公社属咱知青农场的大车最漂亮。”

老马说:“嗯哪,俺庄离这儿30里,都有人对我夸说这辆车。咱场的黄牛也漂亮,跟神牛似的,十里八乡也比不上。”

“雕那个牛仰角算不了啥,魏叔你喜欢,赶明儿我单单雕一个狮子送你。”

“那敢情好!”想了想大老魏又摇头,“别,别,你当场长了,太忙,以后再说吧。”

说这句话,他算是间接承认了颜哲的场长。

我和谷阿姨后来离开酒场,跑到窝棚外说女人的话。和老魏叔一样,谷阿姨的意识中也已经自动剔除了某些话题,和政治有关的话题。她像普通的农村妇女那样夸颜哲和我:人品好,人实在,又漂亮,金童玉女,天生一对。你们结婚时一定得请俺俩去――不不,可别在这儿结婚,一定等到回城后再结,按政策,结过婚的知青就很难回城了。

又说:真羡慕你俩,要是我和老魏也年轻20岁,都还没结婚,那就好了,俺俩一定把这辈子好好过下去,我这辈子最抱愧的是不能给老魏生个一男半女。

她说起这些话时毫无机心,毫不设防。我在她面前也完全放开,我说,我早把心交给颜哲了。我爹妈通情达理,都喜欢他,不嫌弃他的家境。不管将来能不能回城,俺俩肯定会结婚的。谷姨你放心,我和颜哲结婚时一定请你和老魏叔。

后来我俩返回窝棚加入他们的酒场。他们喝得很高兴,颜哲尤其高兴,我知道其中的原因:往常颜哲虽然同全场人相处甚洽,但人们都用敬畏的眼光仰望他,他是高高在上的,也是孤独的。现在呢,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大老魏两口儿(我从心底已经把这对情人当成两口子了)和老马都忘了敬畏,用平等的心态与他交往,对颜哲来说,这种友谊很难得。

两个钟头之后,五个人喝光了两瓶酒。两个女的毕竟喝得少些,所以他们三个男人每人都灌了半斤以上。我们扶着脚步不稳的老魏回场长室,一路上他不停地咕哝着:

“小颜子,小云子,今天这场酒喝得最痛快。我高兴。真的高兴。我要住这儿,一辈子也不走了。翠花,咱一辈子不走了。”

虽然是在月光下,我也能看出谷翠花容光焕发,目光灼灼,充满了憧憬。

大老魏“夫妇”就这样在农场安居下来。不过后来他们执意搬出了场长室,住到机磨房去了。他们完全忘了“公社干部”的身份,似乎也忘了各自的家人。现在他们是一对地道的农家夫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喷洒蚁素以来,全农场一向沉浸在沉静的幸福中,而他俩的心态特别沉静。也许他们一直在潜意识中盼着这样的桃花源,如今终于盼到了,于是他们抛弃一切世俗杂念,一心一意地开始了新生活。

场员们非常自然地接受了这对不是夫妻的夫妻。

只有我时刻提心吊胆,怕那柄达摩克里斯之剑随时会落下来。实际上我是过虑了。在那个年代,一位农村干部出去驻队、上工地、搞运动,一走两三个月不回家是常事。大老魏他们在农场住了两个月,也就是说,在公社机关和他们家失踪了两个月,竟没有激起任何涟漪,甚至没人打电话来问一声。

颜哲最近心情很好,大老魏的来临减轻了他“高高在上”的孤独。他完全忘了大老魏那句“不是自己人”的断语――要知道这句话伤他很深的。而老魏本人也彻底忘了颜哲的“异已性”。他们之间的关系经历了好感――敌意――友情这个三部曲,最后落脚在非常稳固的友情上。这个变化太快,简直让我目不暇接。

但我和颜哲之间却因为大老魏“夫妇”爆发了真正的冲突,这在我俩之间还是第一次。

颜哲决定让谷阿姨和老魏叔住在一起时,曾答应我,以后向我解释他这样做的原因。后来他似乎把这个许诺忘了。如果我也忘了――那就会天下太平,可惜我没忘。因为我直觉到他这个决定中有一些我厌恶的、不能接受的东西。在我的追逼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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