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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你一世浮华 作者:青木公子(晋江2013-12-25完结)-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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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笑声却让人感觉不那么洒脱。
寻短见?你才寻短见,你全家都寻短见。
兰只觉得骂粗口的冲动越来越强烈,别以为长得好看就可以为所欲为,真是后悔来这个破地方,趁着自己还把持的住淑女形象,开溜吧!
只见兰从挂在轮椅上的书包拿出一袋水果算作慰问品,心中还再琢磨用什么理由逃跑呢?
林枫就一副了然的样子开口。
“别想走,我一个人闷得慌,多陪我说会儿话。”
呜呜,好吧,看来走也是走不掉了,那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招惹别人自己心烦,招惹到难缠的人更是烦上加烦。
认命吧,兰转念去想,他讨厌归讨厌,但好歹是个病人,又义务的为村里的孩子们上课,牺牲一下耳朵就当是练一下怒气上限吧!
想到这层兰也释然了,既来之则安之,把轮椅推到林峰面前操起桌上的水果刀仔细的剜起水果来。
这头的林枫面带笑意,心中却也是很惊讶的,一般护士们被他这么一闹,不是哭着叫着跑掉就是指着他的鼻子骂他神经病,小样儿,不错啊!
正好因为懒的下床没吃午饭,她又好心好意给自己削苹果,有福了。林枫乖乖含着口水等她削完,好不容易等到,伸出手一个谢字没蹦出,兰竟然若无其事的放进自己嘴里吃起来,边吃还边称赞道。
“味道真不错,看来我挑水果的本事见长啊!”
好吧,林枫满脸黑线,算你狠。
病房里终须有了那么一丝安静,兰自顾自吃着没空说话,林枫自顾自咽着口水也没空说话,肚子见着这阵势不合时宜的咕咕叫起来。
不行,憋不住了,林枫转身拿了个苹果随便蹭几下就往嘴里送,这就叫饥不择食,可刚刚送到门口,却被兰截下来。
“算了,不逗你了,拿来我削吧!”
兰强忍住不憋出内伤,要说捉弄人她并不是不会,先当头一棒再给颗糖吃,立马就驯服的妥妥帖帖,这是兰的妈妈交给她亘古不变的真理。
两人经过这么一轮算是熟络了,叫不打不相识吧,稍微聊了两句,还真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递苹果的间隙,兰无意中注意到窗外有两个孩子正在草坪上,其中一个穿着改小了的病号服,扎两个寻常的包子团,安静的坐在秋千上。
而另一个嘛,兰定睛一看,不是小狗又是谁,只见他此刻正手舞足蹈,不知道眉飞色舞的朝着那说些什么。小女孩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呵呵额轻笑,却不敢笑的太用力,大概是怕用力了会带出一长串的咳嗽。
“那个小姑娘就是小芳吗!”
兰在自言自语。
林枫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确认道。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她挺文静一个小姑娘,就是发高烧烧坏了眼睛,坏可怜的。”
真的,兰果然看见从秋千架后露出的小脸上缠了一层纱布。
“明明还这么小就要失明了吗?”
兰联想到自己所受的那些痛苦,心中十分不忍。
而一旁的林枫听了这话却哈哈大笑。
“你瞎担心个什么劲儿,她只是暂时性失明而已,又不是一辈子变瞎子,上帝哪有你想象的那么残忍。”
呵呵,他说完最后一句话原本打算继续笑下去的,不想笑容却僵在脸上,再也装不出来。
上帝真的不残忍吗,那为什么把她拉走,说不回来就不回来。
“喂,”
他有些索然的叫了兰一声。
“干嘛?”
“你想不想听个故事?”
“什么故事?”
“关于我和我前女友的。不,可以说是前妻的。”
“你说吧!”
“会有些乏味哦!你确定。”
“没所谓啦,你放心说就是啦!”
兰望着他那惆怅的眼神,这应该也不是个好故事吧!
林枫笑的有些苦涩,从枕头下抽出一根烟,点燃后深吸了几口,那双风眼在烟雾中难得的透出几分忧伤来。
兰没有制止他,只是安静的等着。有些伤口会在岁月的沉淀中慢慢结痂,复原,而还有些,过得越久,就感染的越重,化脓的越重。
要想让这些伤口好起来,只有重新将他们揭开,酣畅淋漓的再痛一次,让血水流尽,才能好的彻彻底底,忘得干干净净。
这句话不知何时看的,此刻在兰的心里一字字的浮现时,她竟然无端的觉得好痛,如同经历了生离死别一般,可自己不是已经从妈妈离世的悲伤中解脱了吗,这种感觉到底是什么?痛的神秘,不知道来源;又痛的真实,只触手可及!
林枫的脸在渐散的烟雾中清晰,像是打一场打硬仗似的开始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原谅
回忆就是这样一种神奇的东西,当你不去在意的时候,它就安安静静的呆在属于它的角落,偶尔伸个懒腰,活动手脚也只是在你脑海中不经意的闪过,可一旦被唤醒,它就如同一滴五彩的染料滴入水中,你除了眼睁睁的看着它晕来,一发不可收拾,根本什么也做不了。
林枫开口,语气中确忽有些回忆的味道。
“我和她认识是在进入z大的第一个冬天,在那以前我一直生活在南方,所以十二月份开初的下了当年的第一场雪时我有些兴奋过头。
下雪那个在晚上,我正在准备期末考试被理论力学折腾的焦头烂额,突然间,外面嘈杂的世界一下子就安静了,众人都好像在屏吸而待,不一会儿,便开始下起雪来,大片大片的,白的不成样子的,没有一点儿迟疑的落下来。
听北方的一个同学说,雪落地的时候是有声音的,我不相信,特地探出头听,不想果然。
“稀稀……疏疏……稀稀……疏疏……”
声音很轻,却如同天籁,我听的愣了,看的也愣了,这世间居然有如此神奇的情景,林林总总的高楼,五光十色的霓虹,就连枯黄的银杏,灰黑的街道,都在我面前逐渐变得雪白,整个世界也是,不一会儿,变魔术似的成了白茫茫一片。
我痴迷的看着甚至不想睡觉,结果被灌入的冷风冻的发抖的室友踹回床上,才不满的关上了窗。
因了那件事,从未经历过下雪冬天的我第二天就华丽丽的感冒了。
要知道感冒的滋味不好受,尽管终于能够如愿以偿踩在柔软的雪地上,但那也是走去学校的医务室,所幸病的不重,挺悠闲的吊了两瓶不知什么药水,就被校医打发回来。
都说人生个病吃完药会特别嗜睡,这着实不假,我一出门就觉得晕晕乎乎了,加上周围一片雪白更是认不得路,觉着是那个方向就有一步没一步晃了过去。
所以会撞到人根本就不算奇怪吧,脑海中的第一反应是:我撞人了?应该是我被撞了更恰当些,因为我只见着一抹浅浅的蓝色影子从眼前晃过,下一秒硬硬的额头就不由分说的亲上我脆弱的鼻子。
被撞的疼了,我自然是捂着发酸的鼻子直哼哼,下意识的往后退一步才看清楚那个罪魁祸首,这是个人吗?分明就是个大大的毛线球吗,毛绒绒的衣服,裤子,鞋子,帽子,连手上带的手套都是毛绒绒的,兴许是怕冷吧,她把自己裹的紧紧的,只露出双贼溜溜的眼睛,她盯着我,盯了好一会儿。
然后,然后,她竟然不争气的开始喷鼻血,可被撞的人明明是我好不好,最后却变成我送她去医务室,校医看着去而复返手里还多了个病号,脸都气绿了!
这个家伙,也许从相识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了,我会怕她一辈子,不论是她错还是我错。”
林枫缓缓继续,眼中的流苏却分明全是宠溺。
“后来,就因为她那句“为了补偿你,我勉为其难的做你女朋友吧!”我开始了我人生中唯一的一场恋爱,同普通情侣一样,我们一起吃饭,看电影,逛夜市,轧马路,沉迷在快乐的二人世界里不能自拔。
记得那次,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她看着电视里面那些山区孩子的生活条件艰苦,上不起学,穿不起衣,冬天来了也只能打着赤脚,不由心生感伤扑进我的怀里哭的稀里哗啦,也没顾着当时还有一食堂的人,大家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心里估计在想,这个男人真逊,让自己女朋友哭成这样。
我很无奈呀,只能扶起怀中这个毛绒绒的球,伸出手擦干她满是泪花花的眼角,打趣着说。
“不如我们以后私奔去这些山区当老师吧,教他们读书写字,以后生一箩筐的孩子再和他们一起读书写字。”
傻傻如她竟然马上信以为真,破涕为笑,举起双手欢呼,我只感觉那顶蓝色的毛绒绒帽子又在我眼前一晃,下一秒她竟然小鸡啄米似的在我唇上添了一口,我一个男子汉居然就这样被一个女流氓夺取了保护了十九年珍贵的初吻,犯贱的是,我心里还乐开了花。
我本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一直继续下去的,她会一直这样裹的紧紧的像个毛线球,会一直这样用她那贼溜溜的眼睛盯着我看,无论是悲伤的,委屈的,无奈的,撒娇的哪怕是愤怒的,眼神,我也是不介意的,因为是她,所以其他的任何东西都变得无关紧要了。
我就是这样希望着,然后生活着,直到有一天她跟我说要出国留学我都还希望着,三年而已,等得起,熬过了相思,才的得的了甜果。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怀疑过任何事,无论是最后那一年她找着怎样的借口不见我,抑或是见着我装出的勉强的笑容,甚至到最后我去机场送她时她最后一次扑到我怀里哭的稀里哗啦,我都没有。
到最后她走了,校园里开始谣传她因为和校长儿子睡了一觉才有了出国的机会,她不在接我的电话回我的短信时,我才终于意识到,我失去她了,那个滚出去的毛线球,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呵呵,很可笑是吧,我记得我那时还消沉了一阵,抽烟喝酒,赌钱泡吧,夜不归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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