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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身尖叫-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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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之所以不打算继续在这里逗留,正是在刚才想通这个原因,不论如何,我得阻止水鬼继续这么害人,我多少跟王富贵、陈燕和陈静有些交集,怎能眼睁睁见他们被水鬼害死?

    这个小女孩,却是让我想起了自己的身世,有些唏嘘,所以才对她说那番话。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种似人似怪的模样,可既然我这种半人半僵的特殊身份都能存在,她又如何不能?

    虽然不能从医学的角度来解释,但存在就是合理,我不知道我那一刀有没有划疼她(作者吐槽:“你这不废话么,肚皮都裂开了,你说疼不疼?”),可起码我没有要她命的想法。

    对水怪我没有这种感觉,可她不一样,或许是同病相怜、惺惺相惜的感觉,不论如何,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我不想剥夺她的生命。

    不过,在听了我的话后,她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冷冷看着我。

    我这才想起,她不过是三岁孩子的躯体,而且这两个小偷还受人之托想要偷走她,看来确实是小孩,又怎么可能听懂我话里的意思?

    “阿花,过来。”这时候,我身后忽然响起一声柔柔的呼唤,声音里充满溺爱的感觉。

    我回过头去,见那个先前中了迷药的少妇正醒转过来,以手扶额,一副娇弱的样子,声音正是从她嘴里喊出来的。

    小女孩听到这声呼唤,顷刻放下所有的凶狠,好似乳燕归林般一纵而起,落到了少妇的身边。

    少妇心疼的给她紧了紧棉袄,将她搂在怀里,一副孤儿寡母的模样。

    我不知道那小偷用的迷药是哪种品牌,从医生的角度,我知道**药有好几种,有口服型、喷雾型、香烟型、拍肩型,大多数都是拿来作非法勾当,一般所谓的喷雾型虽然见效快,可是持续时间短,十分钟左右人就会苏醒,所以少妇的苏醒我并不感到奇怪。

    只是我有个疑问:她应该见到了另一个小偷的尸体,为什么没有大喊大叫?难道已经习以为常?

    这让我有些毛骨悚然的感觉。

    就在这时,我脚下忽然一软,只见那小偷口吐白沫,身体软了下去,不再挣扎,我心中一喜:看来水鬼附体时间到了。

第43章 离开

    鬼魂附体的时间不定,大多因素取决于人的身体情况,如果身体强壮且阳气旺盛,则很快苏醒,反之则推迟延后;更有甚者,可能因为体质太弱,就算阴体离开,也要大病一场,危及生命。

    不过这种情况,大多以老人小孩居多。

    在我三岁那年,从爷爷的古董箱子里翻出了一副金丝眼镜,少不更事我的就拿它戴着玩耍,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副金丝眼镜本是爷爷随着祖父当年从古墓中倒斗倒出来的“明器”。

    明器,就是冥器,是墓穴里陪葬品的行话,按说金丝眼镜最早出现时期也不过清代,民国时期才在文化人里盛行,在祖父经历的那个年代,这种东西委实算不上怎么珍贵的东西,所以就被爷爷随手丢在箱子里,并没有刻意收藏。

    正是那副眼镜,我认识了出身后的第一个小伙伴:一个面部为酱紫色,嘴唇苍白,耳朵如倒放蘑菇状的小女孩,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她是剋孢鬼,因为早年夭折而形成的鬼,害怕孤独,专门找同龄的孩子玩耍,勾走孩子的魂魄。

    据爷爷说,当时我体质就弱,再碰了那墓穴里的东西,沾染上阴气,故被剋孢鬼趁虚而入,骗走了我三魂中的命魂,想要鸠占鹊巢,取而代之,才使得我七魄无依,几乎死去。

    而眼下这个盗贼虽然用布遮住脸,但体型上勉强看出是个青壮年男子,身体阳气充足,故水鬼不能附体太久,即便如此,他也很难在短时间里恢复体力。

    既然水鬼已经离开,我就没有理会他的必要,瞬间从生死关头扭转局面,起码不再被动。

    从先前的交手可以看出,眼前这小女孩虽然身手敏捷,可始终年纪太小、身体太小,我虽不敢妄自菲薄能够完全对付她,但能够保证压住她一头,不会被逼入绝境里。

    当然,要是换成野鸭湖的水怪,以我现在的状态,可能只有落荒而逃的份,毕竟那家伙实在太过恐怖。

    我望着那个少妇,轻轻捡起刚才被拽落到一边的单肩包,将它挎在肩上,然后语气平淡的说:“我想,我可以离开了吧?”

    虽然我外表看似冷酷平淡装逼到极致,可内心还是很彷徨,我不比那两个盗贼,带着头巾,本人可是暴露了英俊潇洒的帅锅脸庞,万一今后被眼前这个少妇认出来可不好;当然,天这么黑,她应该看不清我的面庞吧?我又这样安慰自己。

    你说把她杀人灭口吧,从小到大,我也就在学医的时候杀过小白鼠,解剖过小青蛙,至于杀人,那是从来没有想过的。

    奇怪的是,开始那个盗贼就那么死在我眼皮下的时候,我竟然没有丝毫的惊慌,既没有惋惜,也没有舒畅,感觉就是他死是他的事,与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各过各的独木桥去。

    也许,这种心态是我本身流淌的僵尸血脉在作怪,僵尸本就无畏无惧,已经死过一次的肉身,连灵魂都没有,又哪里还有恐惧?

    这种感觉很不好,如果任由僵尸血脉影响性格,潜意识里悄悄的滋生演变,我担心许多年后我真会变成一具僵尸,一具与天地同寿、视人命如草芥的旱魃。

    那可不行。

    虽然长生不死是件看似很光彩的事情,可天地万物枯荣生死,乃是世间铁定的规律,僵尸逆天而行,已属于违背天地道,所以旱魃一成,赤地千里,要受天雷地火之劫,据爷爷讲述的故事里,古往今来几千年,也只有四只僵尸成为旱魃,真正与天地同寿。

    就算这样,在千年后的今日,已经根本没有人听过它们的半点在世传闻,或许早就泯泯于尘世矣,何来的长生不死?

    所以说,我只想变成个普通人,本本分分的过完一生,最好能讨个老婆,生个孩子,带给爷爷姥姥看看,让他们欢喜欢喜,这就是我的目标追求。

    想到这里,我赶紧纠正自己的心态,立马对那位死在小女孩手中的盗贼表示深切的哀悼,然后见那个少妇没有什么表示,那个诡异的小女孩却是用手按住自己的伤口,狠狠瞪着我,可没有再扑上来。

    沉默就表示默认,我讪笑一下,连忙倒退的离开,打算从窗户那里离开。

    却不料没等我迈开步子,一团黑影猛地扑在我脚边,一把抱住我的大腿,吓了我一大跳!

    几句语无伦次的话弱弱传入我耳中:“大侠,好汉!救命!救命啊!不要丢下我不管!”

    这个声音有些熟悉,原来是地上那个盗贼大哥发出的,不过他的声音不应该是有些嘶哑沧桑么,怎么变得年轻了许多?

    既然人家开口,我总不能任由他留在这里,看看他那个兄弟就知道,留在这里没有什么好下场,这家伙没有留给我太深的坏影响,不像他那个兄弟一天想着糟蹋人家妇女,所以我也没有拒绝,当下一手抓住这家伙的皮带,单手将他提起,就要离开。

    “从这边正门出去吧,刚才这么大的动静,对面邻居都醒了,走窗户会被人见到。”那个少妇冷冰冰的说出这么一句话,指着她旁边的铁门,显然,她把我跟盗贼归在一伙了,其实我冤枉啊,本来我是抱着救她的目地来的,却没想到有这么个小煞星在。

    不过这时候我也不能解释,解释就是越描越黑,毕竟半夜来到人家孤儿寡母的家中不是?而且还是个美少妇,这猥琐的想法就好似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我铁青着脸,一言不发来到门边将门打开,出去的时候少妇又提醒了一句:“别想着报警,你们入室侵犯在先,外面的绳子就是证据,而这个死人,我保证明天不会留下一丁点的证据给你们。”

    威胁我?我本想放两句狠话的,可这事真不关我事,算了,威胁就威胁吧,我男子汉大丈夫,左耳进右耳出,不跟女人一般见识。

    我提着全身无力的盗贼离开,哪儿来的哪儿回,几个纵步就翻出了围墙,来到那条野狗寻食的长街上,将这个老大往地上一丢,就打算离开。

    而远处,几点绿森森的寒光闪烁着,在漆黑寒冷的夜里显得十分诡异,正缓缓向我们围了过来,我眼力较好,认出来正是先前在垃圾堆刨食的那几只野狗。

第44章 踢狗腿法

    俗话说:会咬人的狗不叫。

    这几只野狗目露凶光,冷冷盯着我与这个浑身瘫软的小毛贼,细细一数,竟有五只之多!虽然大多都瘦骨嶙峋,却自有一股剽悍之气,与温顺的家犬大不相同。

    我丢下这贼子后转身就走,区区几只野狗,我倒是不放在心上,狗这种动物虽然有狼性,却又与狼不一样,有点欺软怕硬,只要我出手随便收拾下一只,其余是绝对不敢再动我的。

    我不是恶人,可也不是那种菩萨心肠慈悲为怀的好人,对这么一个入室为贼的家伙,自是任由他自生自灭,就算被几只野狗咬死在大街上,那自是新闻媒体关心的事情,与我毫无关系,我也不会为此内疚不安。

    能从碎花衣服小女孩的手中把他救出来,那已经是仁至义尽,算是对得起他了。

    低沉的狗吠声带着淡淡的威胁之意,让空气变得有些萧杀。

    “大哥,大哥!别丢下我!”那盗贼急了,有气无力的对着我喊道。

    我没有回头,也没有因此停下脚步,在我面前的两只野狗显然也看出我不是善茬好惹之辈,果断低吼着退后两步,给我让出个空子。

    地上的盗贼见这个情况,明显急了,有气无力的说:“我给你钱!二十万!二十万!不,三十万!救救我!”

    他刚刚被吊死鬼附体过,起码要卧床休养三天才能恢复体力,这时候把他丢在一群饥肠辘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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