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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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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伊丽莎白替宿舍清扫两个客房,赚了六便士。 
  十点到十一点钟之间,伊丽莎白在厨房里,把一块天鹅绒布交给她的朋友凯萨琳·兰恩。“请替我好好保管。”伊丽莎白说。接着又说她要出门一会儿。为了御寒,她穿了两件用类似麻袋布做的廉价衬衣,白色内衣,白色棉长袜,黑色棉天鹅绒背心,黑色裙子,镶毛皮的黑色外套,脖子上系了条颜色鲜艳的条纹丝质领巾,头戴黑色绉纱小圆帽。她口袋里有两条手帕、一团棉纱缝线和一只铜顶针。她出门前问一个名叫查尔斯·普利斯顿的理发师,是否可以向他借衣刷整理一下仪容。她没告诉任何人她打算去哪里,只炫耀了下她刚赚来的六便士,然后消失在黑暗的雨夜里。   
  二十 流连街头的男女(1)   
  凯萨琳·埃窦斯周五晚上是在白教堂路北边一个临时收容所过夜的,因为她没有四便士可支付约翰·凯利她的那一半住宿费。 
  她已经和凯利在史毕多菲尔区的花与迪恩街五十五号的宿舍同居七八年了。凯利之前是多玛士·康威,他是她孩子的父亲,他们分别生了已十五和二十岁的男孩,和一个女儿,名叫安妮·飞利浦,二十三岁,嫁给一个煤烟挑夫。 
  两个儿子和父亲同住,他因为凯萨琳的嗜酒习性而离开了她。她已经多年没见到他和孩子们了,但这是有意的,因为过去她每次都是因为缺钱才去看他们。尽管她和康威并未正式结婚,他却一直供应她生活所需,她时常这么说,而且她的左臂膀上还用蓝色墨水纹了他名字缩写的刺青。 
  凯萨琳·埃窦斯,四十三岁,身材细瘦,艰困的生活和酒精使得她有种沧桑的神情。但是她有着高耸的颧骨、深色眼珠和黑发,或许曾经相当迷人。她和凯利偶尔会休假一天,相偕到街上望着那些廉价商品发呆。有时候她也会做些清洁零工。他们通常会在秋天离开伦敦,因为那是农忙时节。事实上,周二他们才混在数千名离开此地数周、到外地采收“蛇麻草花”的季节性工人潮中回到伦敦。凯萨琳和凯利毅然离开东区前往肯特郡,帮忙一些农场采收酿造啤酒用的蛇麻草花。这工作非常辛苦,而这对男女每采收一蒲式耳只能得到一先令的报酬。但至少他们可以暂时远离浓雾和污秽的环境,感受太阳的温暖,呼吸干净空气。他们像贵族那样尽情吃喝,因此当他们回到伦敦时,已经身无分文。 
  九月二十八日周五,凯利回到位在史毕多菲尔区花与迪恩街五十五号的宿舍,凯萨琳则单独在收容所过夜。没人知道她那天晚上的行踪。凯利后来在死因调查法庭中作证说,她不是那种会在街上游荡的女人,而他也无法忍受她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凯萨琳从来不曾在早上给他钱,他又说,也许是为了抢先一步否决其他人提出她到处拉客的暗示。他坚称她没有酒瘾,只不过偶尔会“喝多了点”。 
  凯萨琳和凯利彼此以夫妻看待,也依照规矩定期支付他们在花与迪恩街宿舍双人床的八便士租金。他们偶尔会吵嘴,这是事实。几个月前她还曾经离开他“几个小时”,可是凯利发誓说他和凯萨琳这阵子一直相处得非常好。他说周六早上她提议拿几件她的衣服去典当,好拿钱去买食物。可是他坚持要她拿他的靴子去。她照着做了,得到两先令半。凯萨琳把典当的单据和另一张他们在打工期间向一个女人买来的典当单塞在口袋里,希望有一天她有能力把凯利的靴子和其他有价值的典当物给要回来。   
  二十 流连街头的男女(2)   
  九月二十九日周六早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凯萨琳和凯利在亨兹迪奇区——罗马时期曾经是保护城墙的壕沟,如今已填平——的旧衣市场见面。亨兹迪奇区夹在亚门高街和内主教门街之间,位于伦敦市东北区。当凯萨琳和凯利将大部分典当靴子的钱花在食物上,享受着对他们而言异常丰富的早餐时,她已不自觉跨越了她生命的分界。再过不到十五个小时,凯萨琳·埃窦斯即将变成僵冷的尸体。 
  这天下午,她一定是把她所有的衣物全穿在身上了: 领子和袖口镶着假毛皮的黑色外套,两件滚了黑色丝穗带和假毛皮的外套,滚着三道荷叶边的米迦勒雏菊印花棉布衬衫,有着黑色天鹅绒领子、前襟缀着排棕色金属纽扣的棕色棉毛混纺紧身背心,灰色衬裙,非常旧的绿色羊驼毛裙子,滚了红色荷叶边、有着浅色斜纹布衬里的蓝色破旧裙子,白色印花布上衣,前襟有排扣和两只口袋的白色男背心,足部用白线缀补过的棕色吊带袜,系鞋带的男靴子(右脚那只用红线修补过),镶有黑珠子和绿黑色天鹅绒的黑色草帽,白色围裙,颈间系着“红色绉纱领巾”和白色大手帕。 
  在她层层叠叠的衣服内和口袋里还装着另一条手帕、一小片肥皂、细线、白色碎布、白色粗麻布、蓝白色裙料、蓝色条纹布和法兰绒布、两支黑色陶管、红色皮革香烟盒、梳子、缝针、一团麻线、顶针、餐刀、汤匙,和两只宝贝似的装着她用典当凯利靴子的钱买来的一点糖和茶叶的旧芥末锡罐。他没钱付那天晚上的双人床租。下午两点钟,凯萨琳告诉他,她要到伦敦东南方的柏孟塞去,也许可以找到她的女儿安妮。 
  安妮曾经在国王街有一间房子,很显然凯萨琳并不知道她的女儿搬离柏孟塞的房子已经很多年了。凯利说他希望凯萨琳别去。“留下吧。”他对她说。可是她非常坚持。当凯利大叫要她当心“刀子手”——街头对东区杀人犯的称呼——凯萨琳大笑起来,说她当然会小心,她一向很小心的。她还答应两小时之后就回来。 
  那天这对母女并没有见面,也没人知道凯萨琳去了哪里。也许她到了柏孟塞,惊讶地发现安妮已经搬家了;也许那里的邻居告诉她安妮和她丈夫已经搬走至少两年了;也许凯萨琳四处打听却没人听说过她的女儿。很可能凯萨琳根本无意到柏孟塞去,只是想偷空赚点钱去买酒喝;也许她很清楚自己的家人不想和她有任何牵扯,因为凯萨琳是个令人不齿的酒鬼、堕落女子。她是个烟花女,是子女的耻辱。她没有如她所应允的在四点钟回到凯利身边,却因为酒醉而被关在主教门警察分局。 
  警局地点就在亨兹迪奇区北边,他和凯萨琳就在那里吃喝,将典当他靴子的钱花光,也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凯萨琳的地方。当他听说她因酒醉被关进警局,心想她应该很安全,于是就上床睡觉。他在死因调查法庭中作证说,以前她也被关过。但是当提到她成为开膛手的另一个受害者时,他立刻说凯萨琳是个“脑筋清楚又娴静”的女人,每当多喝了点酒——当然,这种时候很少见——就会开心地唱起歌来。根据这些受害者亲友在证人席上的说法,被开膛手杀害的女人没有一个是酗酒的。   
  二十一 彻底毁容(1)   
  那个周日下午两点半,布朗医生和一组医生进行了验尸。 
  除了左手一处新近形成的小瘀伤之外,医生们找不到凯萨琳·埃窦斯曾经和攻击者缠斗或者遭到殴击、捆绑或撞击倒地的痕迹。死亡原因是颈部那道六、七英寸长的刀口,从左耳垂下方——将它割除——延伸到右耳下方约三吋的地方。这道伤口划破了喉管、声带和颈部所有深层组织,轻刮过颈椎间软骨。 
  布朗医生判定凯萨琳·埃窦斯因左边颈动脉被割断导致大量出血而“立即”死亡,至于其他伤口则是死后施加的。他认为凶器只有一种,也许是刀子,很尖锐。可以叙述的细节太多了。验尸报告显示开膛手刺穿凯萨琳的衣服。想想她那身厚重的衣服,这点很有问题。 
  恐怕很难只用一种刀具能同时割断羊毛、麻和棉布,无论布料有多么破旧都一样。我曾经拿许多十九世纪的刀子、匕首和折叠式剃刀做实验,发现用刀锋长或弯曲的工具割布料是相当费力甚至危险的。必须是刀锋锐利、长而尖才办得到。我发现最理想的是一种六英寸长的匕首,带有护手盘,可防止手从握把上滑向刀刃。 
  我推测开膛手并没有真的“刺穿”她的衣服,而是割破了几层然后撕扯开来,露出腹部和阴部。这点关乎他作案手法的变动,非常值得重视,因为他似乎并没有刺透玛莉安·尼可斯或安妮·查普曼的衣服。我们对于较早那些案子的细节很难有十足把握,因为当时记录既不完整也不尽然详实,更没有妥善保存。尽管伦敦市警局同样无法逮到开膛手杰克,不过办案技巧却好得多。 
  凯萨琳·埃窦斯案的记录令人意外地保存得非常完整,显示验尸工作进行得极为彻底而专业。市警局原本就占有一些优势,并不是从最近媒体大肆渲染的失误中得到的教训。市警局拥有小而健全的行政体系、完善的停尸房和一群优秀的法医人才。当凯萨琳被送达停尸房,市警局马上派来一名督察坐镇,他唯一的任务就是监督尸体、衣物和私人物品。布朗医生进行验尸时,有两名医生在一旁协助他,包括大都会警局的特约法医乔治·菲立浦医生在内。如果凯萨琳的衣服果真是被“割开”而不是被翻开的,那么这一作案模式的改变显示开膛手暴力程度和自信的升高,更加不屑,也更急于制造惊恐。 
  凯萨琳的尸体几乎全裸,两腿分开。她是在人行道上遇害的。从她被割断的颈动脉流出的血液渗入她身体底下,在地上形成一个尸体轮廓,直到次日路过行人都还看得见而且来回踩踏。开膛手展开攻击的地点附近有守卫、在广场旁的住家里睡觉的警员,和一个每二十五分钟会经过他行凶地点一次的市警局警察。开膛手伤害凯萨琳的手法不需要任何外科手术技巧。他简直杀红了眼。   
  二十一 彻底毁容(2)   
  她脸上的刀痕显示下手非常利落而且劲道强大,嘴唇上的伤口穿透唇肉,切入牙龈里。她鼻梁上的刀痕一路划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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