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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31我最难忘的事和人-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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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家才贪污,你相信吗?”姚蓉轩先生曾这样问过傅总司令。
  “不相信。”傅总司令回答得很肯定。
  傅总司令的电报很有作用,可能产生正反两种结果。当时中央正在借重他,他的要求不能忽视,他要求保住我的性命,毛人凤先生要杀我的目的就无法实现了。相反的,华北剿匪总司令都要保住我的性命,可见我这个人不简单。据刘培初兄推想,他的报告突然不生效,可能是受了傅总司令电报的影响,总统最不喜欢外来的人干扰,保命可以,只好无期徒刑了。
  无论如何,我所以能够不死,多亏许多朋友营救,没有这些营救,很可能和马汉三、刘玉珠两兄同一命运,早已离开这个万恶的社会了。
  张季春兄说,他曾找过毛人凤先生,毛先生一句话就把他堵回去了。“你是书生,不懂!”
  特赦复权关系重大
  郑介民先生知道毛人凤先生对付我们心狠手辣,赶尽杀绝,整得我们非常彻底,不被杀死,也要整得永远不能翻身。一切非法陷害,都使合法化,成为铁案。毛人凤先生没有死以前,他无能为力,毛人凤死了,潘其武代理局长,介民先生仍然不露声色。一直等到炳华先生接任局长,就催他赶紧恢复我的自由。可是拖拖延延,拖了三个多月,才把我释放出来。
  介民先生真不愧是一位政治家,对事情了解透彻,目光锐利远大,确非他人可比。我一出牢,他就顾虑到我将来的生活问题,他知道我是交城县选出的国大代表,那时国大代表待遇不好,很少人注意,而介民先生却非常注意,所以写张条子给安全局第三处处长刘瑞符兄,要我赶快办好国民大会代表的手续。
  瑞符兄给我看过介民先生的手令,着手进行,才知道问题并不简单。原来四十三年内政部有过公告,所有国大代表和候补代表必须向同政部民政司登记,过期不登记,一律注销资格。我没有登记,当然注销了。假如当时有人悄悄地给我办好手续,现在去报到,不用几分钟,就可以办妥。可是当时在毛人凤先生淫威之下,就没有一个人敢替我办理登记手续。
  李仲琳兄请在内政部工作的天镇县国大代表俞泽生兄想办法,他请民政司王帮办、居科长帮忙,他们告诉泽生兄,只有一个办法,由情报局证明,四十三年无法办理登记,才能生效。于是我请情报局出了一张证明书,他们不愿意办。我很生气,难道毛人凤先生的阴魂还统制着情报局吗?我给张炎元局长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这是介民先生的意思,不是我要办。他的局长是靠介民先生的,也不买介民先生的帐吗?第二天王有为转来他给我的一封信,他的意思,先派出所到香港工作,回来先恢复军籍,再进行国大代表。
  张炎元先生的智慧不会高过介民先生,他的见解也不比介民先生高明,但是他轻重倒置,固执偏见,不出证明,我又有甚么办法?这是我去香港以前的事。四十八年我急欲回来,不愿久留香港,就是为了国大代表问题,因为第三次会议很快就要召开了。
  四十八年(一九五九)夏天我回台北,张炎元局长并没有恢复了我的军籍,证明书也拖着不办。介民先生比我还着急,在他逝世的那天早上,刚从日月潭谒总统回来,要张局长的电话,张不在,由办公厅主任王唯一兄接电话。介民先生说:“情报局必须给乔家才同志出一张证明书。好去办理国大代表报到手续。因为第三次大会快开了,不能再拖,你赶快去办。这是我的意思。”
  这一天夜里,介民先生心脏病突发,不治逝世。王唯一兄对于介民先生这样爱护同志,非常感动,不管张炎元先生愿意不愿意,遵照介民先生的遗命办理,第二天证明书谅办好了。唯一兄并且把介民先生电话里说的话告诉我。
  拿上证明书到内政部,问题又发生了。承办人告诉我,要是在三个月以前办,内政部做得了主,毫无问题,现在内政部负不了这种责任。因为第三次大会就要召开,有好几位四十三年没有登记的候补代表,如建国中学校长贺一新、中央党部秘书续琅、国防部长王武等,要求递补,内政部不准,大闹特闹,中央党部特为国大代表资格问题,成立了一个小组,所以,我的问题必须送中央党部。他们一再叮嘱,千万不要同那些候补不上的代表混在一起,要单独解决,才有希望。
  假如介民先生在世,中央党部这一关有他关照,丝毫不成问题。现在必须费很大的周折,李仲琳兄去找副秘书长郭外川先生,他了解我的真实情况以后,非常同情,满口答应帮忙。介民先生逝世后,叶翔之升任第二组主任,我和仲琳兄去找他。他也受过毛人凤先生的迫害,我想他应该帮忙的。
  “假如唐乃建兄也和介民先生一样热心,中央党部这一关就容易通过了。你应当写一封信,把事情经过告诉他。”仲琳兄这样主张,我写好信,一同去中央党部投送。在大楼的楼梯口碰到叶翔之,他容光焕发,显露出春风得意的姿态,很高傲地对我说:“你的事情我问过了,不成!”
  我没有开口,谁劳驾你去问?仲琳兄说:“华塘兄的问题和其他人的不同,怎么不成?”
  过了几天,在永铭兄家里碰上谷凤翔先生,经永铭兄介绍,他说:“恭喜!你的问题,刚才中常会已经通过了。”这样顺利,真没想到,当然是得力乃建、外川两位先生了。后来,去看外川先生致谢,他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介民先生对特赦复权很重视,要情报局办,他们推着不办,最后还是由刘瑞符兄由安全局办妥的。
  四十九年(一九六○)二月二十二日参谋总长彭孟缉给我一张(49)镜荣字第○一八号国防部特赦复权证书:
  “查乔家才现年五十四岁,男性,山西交城县人,前因贪污等案件,经本部前保密局依法判决,处以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兹奉总统四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机密乙字第一一三三○号令,以该乔家才准予特赦复权等因,合依赦免法第七条之规定,由本部发给证明书,以资证明。”
  坐牢九年,没有经过合法审判,我没有见过起诉书,也没有见过判决书。现在才知道“因贪污等案件”我贪了甚么污?天呀!“前保密局依法判决”,依甚么法判决的,我一无所知。天乎!这就是国法吗?这就是革命的结果吗?这就是天理吗?这就是人道吗?这就是正义吗?呜呼!痛哉!国破家亡,生不如死。受尽侮辱的无期徒刑的罪犯啊!你有何面目见祖宗父母于地下?
  二十五年以后,胡天秋兄由香港寄来五言律一首:
  书愤
  如何忠义士?伪作重囚看。
  鬼蜮阴谋狠,贪馋正义捐。
  冤深终不死,报应有循环。
  东厂生祠辱,于今足借观。
  民国六十四年七月一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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