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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人是大佬-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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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是他却眯细了眼,眼光像刀锋一般扫过我的全身,令我不寒而栗:「你讨厌和本大爷一起睡吗?如果你担心别人『误会』,我们不妨把误会变成事实怎么样?」

  我又说错什么话了吗?被他吓得一时呆掉,好不容易才活动起几乎冻结的舌头,澄清道:「不……不讨厌!」

  他这才满意了,冲我喷一口烟,重新捧起自己的数学资料研究起来。

  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动不动就对弱小进行恐吓……这样的家伙即使写论文写到白首太玄经又有什么用?从本质上来说,根本还是黑社会流氓嘛!

  ***

  「行少?行少?……」

  由于不管怎么呼唤,被叫到名字的大只佬都无动于衷,我也只扁扁嘴,无聊地盯着天花板,视线无意识地追逐半空中那只私闯民宅的不知名昆虫。

  腿好像越来越麻……

  现在身下这张从意大利漂洋过海运来的床,的确是大到了连世纪香港酒店总统套房里的King Size大床都自叹不如,甘拜下风的程度,而且不论柔软度还是舒适度,都绝对是上等的上等。

  可是,每晚都被人像枕头一样抱着睡觉,一不留神就会呼吸困难;早上醒来的时候,肚皮上往往还放着一只不属于自己,既粗又壮的手臂或长腿,任谁都会觉得,也许睡地上还更好吧?毕竟我也有血有肉有骨头,而不是布料裹着的棉花团啊。

  耳垂可以感觉到有一阵阵的热气吹拂过来,我不禁转过头,仔细凝视那张近在咫尺的脸。

  也许因为睡眠是人类最没有防备的时刻,现在的陆一行看起来也比醒着的时候柔和不少,不过正所谓睡着的狮子也是狮子,他再怎么柔和,也不可能变成小兔子那样让人怜爱的生物。

  但是这么超近距离观察的话,这家伙长得还真不错!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嘴唇的形状也堪称完美……如果以他作为模特,画出什么项羽、吕布、虬髯客等等人物,一定会让人发出「画得真传神!」的感叹吧。

  正想得出神,压在我腿上的另一条腿动了动,紧接着刚才被我小心移开的长臂也又重新伸了过来,穿过我的胸口,把我固定得死死的。为了让自己从这个八爪章鱼一样可怕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只好以不吵醒他为原则地慢慢向外移动,然而我移开一点,他又靠上来,我再移开,他再靠上来,我再移开……

  「唉哟——」

  我又一次滚下了床。

  陆一行被我的叫声吵醒了。他看到以一条腿还挂在床沿的姿势,像肚皮朝天的青蛙一样瘫在床下的我,居然说:「看,我就说我的小天天睡相不怎么好吧?」

  早餐仍然是咖啡加三明治,不过今天的三明治中间所包含的内容,更是少到了只有酸黄瓜和火腿的地步。不用说我当然是故意的,谁叫那个姓陆的说我睡相不好?

  可是陆一行甚至没有像平时那样发发牢骚,反而二话不说就把东西吃了个精光,倒让我有点儿不好意思起来。再怎么说他也是老大,我好像有些太过放肆了。这种小人得志,癞狗长毛的行径一向是我最唾弃的,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这样……

  侍候他吃完早餐,在厨房收拾的时候,陆一行难得地跟着走了进来,还帮我把盘子放好,然后开口说:「我给你选了套房子,抽空带你弟弟妹妹去看看吧。」

  我差点把手一滑,把盘子掉在地上。

  见我吃惊得瞪圆了眼,他又说:「别高兴得太早,以为我会让你出去往。你那几个弟弟妹妹,总住在那种地方也不是办法,得让他们搬出来。而且你也想让他们读书吧?」

  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见我不语,陆一行冷不丁伸手贴在我的左胸口,五根手指不安分的蠢动游移着,笑问:「怎么样,我的小天天是不是小心肝高兴得扑通扑通直跳?」

  「人的心脏要是不扑通,那不就成死人了吗?」我强作镇定地挥开他的咸湿猪爪,才不承认自己的心真的跳快几拍。这个流氓老大……这种行为不就和送女人钻石没什么区别吗?可是,却已经足够收买我那颗单纯的心了。

  「行少……我好像不得不又对你说谢谢了呢。」

  「主人为狗狗买一个漂亮的狗窝,是不需要感谢的。不过主人现在看到小狗对自己摇尾巴摇得这么欢快,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前言撤回!我才不要感谢这个杂碎!

  洗完碗,又侍候陆大少穿好西装,正准备一如既往地去传报阿忠载他去宏胜旗下的公司视察,却被他叫住了:「你就没有正式一点儿的衣衫吗?」

  我看看自己,过膝的短裤,短袖的圆领T恤,的确是和正式不沾边儿,可全身六十年代邵氏爱情片男主角扮相的某人难道还有资格说我吗?夏威夷火鸡似的衬衫就不用说了,居然还配一件带格子的西装,更恐怖的是脸上那副眼镜的镜脚竟然是翡翠做的!不知情的人大概还以为这位仁兄不小心把菠菜吃到了耳朵上。

  「前天你不是回原来住的地方去过,还拎了一包衣服回来吗,即使全是地摊货,总应该有一两件西装什么的吧?」

  见我摇头,他又感慨地说:「可惜我的衫你又不合身,不然借你多少套都行。」

  阿弥陀佛,幸亏不合身。

  我只好说:「对不起,我没有行少您那么优良的基因。不过我干嘛非要穿西装不可啊?」

  「因为棺材李弥敦道上的夜总会重新开业,我要去剪彩。」

  我恍然大悟:「放火的事摆平了?」

  「当然,听说这次花了大价钱续签双妹唛。也是他自己不上路,肯早些落本钱的话,哪会搞出这么多事。我是无所谓,反正那片场子是当街开铺,不愁租不出去,不过看在他和老头子还有点儿交情的份上,还是继续让他租下去。」

  这个男人,似乎是在各地都拥有大量地皮,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土豪了。而除了宏胜自己名下的赌场、夜总会、歌厅酒廊以外,别的社团所开的场子也有不少是承租自宏胜,真是想不财源滚滚都不行。

  本来想以没衣服为借口不跟着去的,可是陆一行不放过我,最后还是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非正式行头来到了弥敦道。

  没想到这夜总会的开业典礼上居然衣香鬓影,冠盖云集,连本区的行政长官都屁颠屁颠地跑来喝免费香槟。突兀地站在这些穿高级礼服的人中间,我简直像是个活动的道具,而且还是引客人发笑的那种。

  鉴于这样的情况实在有损他陆大少的颜面,我向他提出到外面的车上去等他,没想到还是被他无情的驳回了。

  我只好趁乱躲到一角去当壁草,百无聊赖地看看舞厅里双双对对的婆娑人影发呆,而无论何时何地,都永远是视线焦点的陆一行身旁,此刻正围满了两位数以上的女孩子,排在周边的为了抢到和他跳舞的机会,都已经开始互相推搡了。

  愤愤地把眼光放到另一头的舞池却发现在蔷薇色的灯光下,那些陪舞的女孩子全部妩媚得令人心动。

  她们带笑的面孔后面,又藏着几许不为外人知晓的心酸呢?

  不管怎样,以后都绝不能让阿珊走上这条路……我在心里不知第几次地发誓。

  这个时候,突然从旁边伸出一只手来,把一杯闻上去很香的红酒递到我面前。那只手绝对可以用「纤纤玉手」来形容,我错愕地抬头,发现手的主人也是大美女。

  我的第一反应是她也是夜总会的公关小姐,可是仔细一看,她的打扮和气质又完全不像,明显比那些舞池里的女孩子高出了好几个档次。人总是会对自己欠缺的东西十分渴望,所以我立即对这个和夜总会的气氛格格不入,显得优雅高贵的女子生出好感来。

  几乎是强迫自己不要失态,才得以故作镇静的从她手里接过红酒。我这辈子唯二个关系亲密的异性,也就只有老妈和阿珊了,所以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也是理所当然的。

  她微笑着对我说:「你好,我叫李乐如,先生贵姓?」

  这种时候当然应该报出自己的名字才对,可是我的舌头打结得不是一般的严重,憋了半天,我说出来的话居然是:「小姐……你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说完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一时间真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而这个李乐如虽然也露出了吃惊的样子,但是稍纵即逝,微笑着说:「我是这间夜总会的负责人,李有材是我伯父。」

  我差点儿把嘴里的酒喷出去。

  「呵呵,你好可爱,你很少来我们这里喝酒吧,所以才不认识我。」她冲我一眨眼睛。

  这个李乐如,不但漂亮,而且很干练,看着她俏皮的表情,我更加手足无措了。

  就在无地自容的时候,T恤的后领被人一下子提了起来,不用回头也知道,除了那个发现跟班不在身边而出来抓人的陆一行,还会有谁。

  「小天天,看起来你聊得很开心嘛。」

  听他的声音,似乎不怎么高兴。

  「行少爷!原来这位是您的兄弟,怪不得这么的不同凡响呢。」我还没说话,李乐如已经对着陆一行笑开了花,原来他们早就认识。不过她既然是棺材李的侄女,认识也不稀奇。

  陆一行把我拎到他的身后,他那宛如万里长城一般的背部立即就遮蔽掉了我所有的视线。只听他对李乐如说:「乐如妹妹,几年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李乐如回答说:「呵呵,像我们这样的野草闲花,自生自灭而已。」

  「梁光这小子不错,你跟着他,将来不会吃苦的。」

  「我知道。只是难得这几年世道不错,所以想多为自己存点嫁妆。」

  「放心,棺材老李那件事,我会说一说赌王金的。」

  「有了行少您的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正当这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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