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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与秦王朝 作者:雨中辰星-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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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其公者言之,为人臣者,苟便于主、利于国,无敢辞违,杀身出生以徇之。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所看到的是坚持信念的光辉形象,是虽死不辞的凛然气节。但自其私者言之,却又是在要挟人主,置其于进退两难,杀则有不仁不义之谤,不杀则等于自承错误,威风扫地。而死谏者这边,谏成则天下耸动、人人敬叹,失败也不妨落得个诤臣烈士、磊落英名。

拥有这么一大批不惜以性命为赌注,也要匡正人主之失的大臣,嬴政是觉得欣慰还是愤怒呢?他是从公的角度还是私的角度来审视评判这次死谏事件的呢?关于这些,史书上不曾记载,今天更加无法得知。但随着时间推移,对为臣之道的要求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南宋朝,岳飞对宋高宗赵构说道:“使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则天下自平。”(值得注意的是,岳飞这话不宜从字面上去理解,其中使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此为不可不察。)换而言之,事出重大紧急,为人臣之礼,虽死谏可以。

姑且不论为太后赵姬而死谏是否值得。令人困惑的是,陈忠等人不是没想过进谏的后果,却依然义无返顾,勇往直前。为什么?从数学的角度来解释,进谏之后,死或不死,其实是一个概率问题。当然,死的概率相当之高,但不死的概率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我们知道,在掷骰子时,连续开大的次数越多,则下一把开小的几率越高。同理,嬴政杀的进谏者越多,则下一个进谏者被杀的几率越低,生还的几率越高。后来的进谏者或许便有着类似赌徒的心态,绝不放弃,继续下注,说不定下一把就全赢回来了呢?于是越输越多。是故老子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当然,以概率来解释这次轰动天下的死谏事件,无疑是荒谬和不厚道的。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陈忠等人视死如归,前赴后继?

第三卷 我坚持我的风格,我活在我的世界 第一百六十章 真有不怕死的?

要考察上述问题,我们有必要暂时先将眼光投射到一千七百六十一年之后,即公元一五二四年。这一年,朝代为明,年号为嘉靖,皇帝姓朱,名厚熜。工龄:四年。这一年,爆发了著名的大礼仪之争。伴随这场争论而至的,同样是一次大规模的群臣死谏事件。

事情起因很简单:朱厚熜是前任皇帝朱厚照的堂弟,前前任皇帝朱祐樘的侄子。大臣们以为,朱厚熜既然登上了皇位,就算是过继给前前任皇帝朱祐樘当儿子了,因此应该称朱祐樘为皇考,生父朱祐杬则只能称为皇叔父。

即位之初,根基未稳的朱厚熜面对大臣们的理论强势和道德压力,屈服了。这一年,羽翼渐丰的朱厚熜终于开始了他的反抗,他悍然下令:称其生父朱祐杬尊号为“皇考恭穆献皇帝”,朱祐樘则只被称为皇伯考。诏书即下,立即招致了大臣们的强烈反弹,满朝大哗,群情汹汹。以吏部左侍朗何孟春与翰林杨慎(宰相杨廷和之子)为首,朝中大小官员共二百余人,自辰至午,跪于左顺门前,吁请朱厚熜收回成命。

朱厚熜大怒,派锦衣卫逮捕了学士丰熙、给事中张翀等八人。杨慎等人不仅不散,反而撼门大哭,声震阙廷。杨慎疾呼曰:“国家养士一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大臣王元正也慷慨言道:“万世瞻仰,在此一举。”也就是说,为了让皇帝朱厚熜改变两个称呼,以维护他们眼中的伦理朝纲和国家命脉,他们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

十八岁的朱厚熜,正是逆反心理的年龄,闻言愈怒。这哪里是请愿,更像是造反嘛。汝等不畏死,朕偏要以死惧汝等。朱厚熜下令逮捕一百三十四人下狱,令其余八十四人姑且待罪。次日,一百八十余人受杖,编修王相等十八人被杖死。大礼仪之争就此划上了句号。

虽说在大礼仪之争中死亡的人数要少上九人,但重伤号却数以百计,而且全部集中在短短一天之内,震慑效果无疑更为骇人。于是,我们有了同样的疑问:是谁给了杨慎等人胆子,让他们将朝中二百余名官员一起拖下水,让他们不仅漠视自己的生命,也漠视着同僚的生命,并以此为武器,向当朝皇帝公开叫板?

以上疑问的答案有很多,在此不能一一列举。但在这些答案中,鲜有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之上的。反正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且让我们尝试以心理学为切入,从当事人的心理出发,深入一切行为的源头,从而绕开文化差异的暗礁,跨越岁月变迁的鸿沟,来分析和比较这两个前后相差近两千年的事件。

我们很容易可以发现,无论陈忠还是杨慎,他都不是一个人在和嬴政或朱厚熜战斗,而是作为一个集团中的一员在战斗。决定他们行为的,不是他们的个人心理,而是整个集团的心理。在集团心理的支配下,他们已经不再拥有自主权,他们的行为,很多时候连自己也无法控制,而是听命于他所服膺的那个集团的同一心理。

那么,集团心理又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它对身处集团中的个人又将施加以怎样的影响?

如弗洛伊德所言,集团心理是最古老的人类心理,所谓的个体心理,则是从集团心理中慢慢地、渐进式地分化而出。纵然在追求个性解放、独立自主的今天,作为个人,与生俱来的群居本能依然无法泯灭。人总是渴望着组成集团,成为某个集体中的一份子。这种本能的渴望,从生物学上说,是一切高级有机体的多细胞特性的延续。而人之所以会时常感觉孤独,则是因为群居本能未能得到满足。陈子昂《登幽州台歌》云: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短短二十二字,却直击要害,犀利无比。触动了此情此感,不独陈子昂要怆然涕下,读者也当为之惆怅同哭。孤独的上帝,孤独的星辰,孤独的地球,孤独的生命,孤独的人类,孤独的人……或许,只有孤独这种感觉是不孤独的。

好吧。要减轻自身的孤独感(孤独感是无法根除的),加入某个集团不失为一个办法。当然,也不排除出于其他目的而加入。这时,你就不免要想了,世界上集团那么多,参加哪个才好呢?如果你报名参加,人家又会不会容纳你呢?没关系,麦克杜格尔已经在他的《集团心理》一书中为你准备好了这样的报名指南:“要形成一个集团,则集团的个人之间必须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如对某个对象有共同的兴趣,或在某种场合有相同的情感倾向,并可以对彼此产生某种程度的交互影响,这种心理同质性的程度愈高,这些个人就愈容易组成一个集团,而集团心理的特征也就愈明显。”

于是,不管走的是前门还是后门,反正你最终成功地加入到了某个集团之中,但是,或许有悖于你初衷的是,你身上将会从此产生各种奇怪的变化。

(注:以下有关集团心理的论述,主要参考自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邦(1841…1931)的《集体心理学》一书。在该书中,勒邦对集体心理作了天才而令人信服的描述。)

首先,你会发现,在集团中事情往往径直走向极端:如果对某事有一点点疑问,这种疑问就立即转变成一种毫无争辩余地的确定;如果对某事有一丝嫌忌,这种嫌忌就会变成强烈的憎恶。当你以前孤身独处之时,你个人的利益几乎是你唯一的动力;而当你处在集团中时,你会开始觉得,这种个人利益简直是不起眼的。于是,你会强迫自己去做和他人一样的事,去和众人保持和谐。

嗯,干得不坏,现在,你已经融入集团中了。但是,当你在集团中再活动了一段时间之后,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处在一种特殊的状态之中,而这种状态,酷似那种被催眠者发现自己完全受催眠师控制的“着迷”状态。

你可能认为自己并没有改变什么,但旁观者(比如邻居、居委会大妈,甚至可能是你养的猫或狗)却能察觉到,你已经不再是你自己,而是仿佛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变成怎样的一个人呢?变成了一个不由自己的意志来指导的机器人,在感情、思维以及行动上,你都变得和以前孤身独处时截然不同。这时,你已经被集团心理俘获,你的所作所为,开始服从于集团的冲动。

你可能会觉得诧异,为什么会这样呢?然而,其实也没什么好诧异的。在一个集团中,个人特殊的后天习性会被抹杀,个性也会消失。处在集团中的个人将表现出一种均有的性格,种族的无意识东西会冒出来,同质的东西淹没了异质的东西。几乎可以说,心理的上层结构——它在个人身上的发展显示出如此多的差别——将不复存在,而在每个人身上都相同的无意识的基础则显露出来。(这种无意识的基质主要是由遗传影响在心理中形成的,它由无数代代相传的共同特征所组成,这些特征便形成了一个种族的天赋。)

不过,也有好消息值得庆贺。当你身处集团之中,仅仅从数量的因素中,你就将获得一种力量不可战胜的感觉,在你的心目中,不可能性这个观念已经荡然无存,你感觉到可以无所不能。也正是在这种感觉、或者说是错觉的指使下,三个臭皮匠加在一块,就自以为抵得上诸葛亮了。一群原始人,聚集在一起了,就敢拿砖当石头,拿石漆当灰泥,要建造出一个在建筑理论上根本不可能实现的通天塔来。

另外一方面,你会变得亢奋,情绪会高涨到你在其他场合很少能达到或从未有过的程度。对你来说,完全任自己受情感的摆布,跟随着集团一起冲动,因而彻底被集团所吞没,直至失去自己的个性局限感,乃是一件快事。你会以不可遏制的冲动来完成某些行动,而你之所以要完成这些行动,不是因为他们是正确的或者是有益的,而是这样作符合了集团的暗示和期望。与此同时,这种冲动,也会通过集团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而被大大地加强。

现在,你已经完全被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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