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笑傲香江-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就好像武侠小说世界里只有金镛没有古龙会显得很单调,功夫电影里只有李小龙而没有程龙同样给人感觉像是缺了点什么。
或许这个时空里的普罗大众没有这种感觉,但作为穿越而来的林夕,类似的感觉却特别的强烈。
“现在说这些都已经晚了,我转行都已经快两年多了,应该是再也回不去了。”程龙摇摇头,神情显得格外的落寞。
林夕嘴上没有再说什么,不过心里却在想:这可不一定!
“对了,陈先生,有件事我想请你帮忙。”
“尽管说,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方面,我一定不含糊。”通过这一会儿时间的交谈和先前对林夕的了解,程龙感觉自己和这少年挺投缘的,所以想都没想就做出了承诺。
“这件事你肯定能做到的。”林夕兴奋地搓了搓手,“我向向你借点钱,不多,只要能帮我还了今天的饭钱就行,然后最多一个月,我肯定把钱还你。”
“借钱?”
程龙顿时面露豫色,倒不是他小气,而是和林夕刚认识不到半天,甚至连林夕到底是不是林树的儿子都不确定,这样冒然的借钱给对方,无论是谁都会有所迟疑。
但是,林夕之前的种种表现,又让程龙觉得他不太可能是一个骗子,何况他借的也不多,相比起程龙每月的收入,只能说是一笔小钱。
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程龙最终还是答应借钱给了林夕。
林夕也不含糊,当场就写了张借据给程龙。
程龙表面上说不用这样,但是借据在手,心里却安心了不少。
帮林夕付了帐,程龙把林夕送到餐厅门口。
林夕走到路边,伸手想拦一辆的士,突然想起自己此刻身无分文,只好又讪讪地将手放下。
程龙见状,主动走过来帮林夕拦下一辆的士,让林夕上车的同时还主动帮他付了车资。
看着车窗玻璃外冲着微笑摆手的程龙,林夕感激地冲他笑了笑,心中暗暗记下了这个人情。
回家的路上,林夕一言不发的靠在后车座上,心里反复的思考着之前的那个想法。
发现古龙并不存在于这个时空之后,林夕便打定主意要将其作品作为自己在这个时代立足的第一笔资本,而依着记忆中的片段将这些小说复制出来并不困难,难的却是如何发表。
林夕并不觉得自己将这些小说写出来,随随便便寄给一家报社就能发表并且获得成功。
且不说现在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在这个同龄人都还在念书的年纪就写出几部长篇大作这本身就让人怀疑,单说古龙作品的深刻性,也不是十六七岁年纪的人能够写得出来的。
这和才华无关,主要是由人生阅历所决定的。
因为单亲家庭的关系,林夕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确实早熟,但也远远达不到能够写出古龙小说中那那种精神境界的地步。
林夕不想被人当作妖怪,所以古龙的作品自然也不能以他的名义来发表。
幸运的是,林夕还有一个写武侠小说的老爸。
这些小说如果以林树的名义发表就不会存在任何的问题,而且还更容易被读者接受,至于小说风格的问题,可以说成是林树在武侠小说创作上的一种创新。
固然这理由也有些牵强,难免会引人怀疑,但只要林夕和林树都不说,外人再怎么猜测也不可能找到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怎么去说服林树。
这是一个让林夕非常头疼的问题,因为在这具身体的记忆中,林树对别人代笔这种事情一向反感,曾经有出版商提出让别人写一部小说,只需要林树最后署名就能拿钱,而且是占大头,但是林树想都不想就断然拒绝。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林树是一个非常爱惜自己羽毛的人,直接去找林树说肯定是不行的,林夕觉得自己要做成这件事,必须要想一个更加巧妙的办法才行。
第5章 替父写文章(下)
摸黑进门后,林夕对着客厅里喊了一声。
“爸,我回来了。”
没有任何反应,林夕正想着家里是不是没人,可一打开灯,沙发上横躺着一人,把他吓一跳。
父亲林树喝得醉醺醺的,在灯光下,可以看到他几乎已经半白了头发,由于经常饮酒,面纹都变得粗深,额头上有几根被酒力所激发的青筋在凸动,嘴里打着呼噜,不停地向外吹着酒气。
不知是不是受了这具身体潜意识的影响,林夕对面前这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男人并没有生出任何的嫌恶,反而有种淡淡的辛酸。
林树的年纪就和白天林夕在餐厅里遇到的倪诓差不多大,倪诓人到中年身体不免有些发福,但头发还是黑的,这一比较,更显出林树的落魄。
林夕轻轻叹一口气,回卧室里拿来毯子帮林树盖上,又在旁边茶几上放了一杯水,然后自己默默走进书房。
这一夜,林夕家书房的灯光一直亮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林夕是被客厅里一阵细微的响动声给吵醒的,醒来之后他先活动了一下趴着睡时被压麻的手臂,然后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才9点多。
这么早难道父亲酒就已经醒了?
带着这样的疑惑,林夕走出了书房。
客厅里,林树依旧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一个拿着拖把的女人正在旁边做房间清扫,见林夕从书房里出来,她显得很意外。
“夕仔,原来你在家,我还以为……”对方朝林夕身后的书房看了一眼,表情有些奇怪。
依着这具身体里的记忆,林夕很快认出这是以前到家里雇的保姆陈妈。
林夕的母亲去得早,林树一个大男人又不怎么会带孩子,所以在林夕很小的时候就请了陈妈到家里做保姆。
这位陈妈是位坚强的单亲妈妈,丈夫在她刚怀孕不久就因病去世,她一个人不仅要拉扯女儿长大,同时还得照顾自己年长的婆婆,所以经常是一个人做好几份工,白天做保姆,夜里又到餐厅里做厨师。
林树在得知陈妈的经历后,将她的工资提到了原来的两倍,当然这点钱对于当时的林树而言就是小意思,与其说是好心,不如说是有钱任性,但是这确确实实帮了陈妈一家很大的忙。
陈妈因此非常的感激林树,一年多前林树的经济出了问题,连养活自己都成了问题,自然没法再继续雇陈妈做保姆,但是陈妈还是每个星期都会定时的来家里帮着做一些清洁工作,也算是对当年林树那么多年帮助的一种报答。
“昨晚我写一些东西,忘了时间,趴在桌子上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对了,陈妈,今天你休息?”
陈妈听了这话更加的吃惊,因为在她的印象中,林夕从小到大就没进过几次那个房间,更不要说在里面呆那么长时间。
“昨天我家阿敏的钢琴考过了十级,我今天特别请了一天假为她庆祝,然后早上没什么事,所以就过来看看这边有没有什么我能做的。”说着陈妈便弯下腰开始继续拖地。
“陈妈,还是我来吧。”
林夕上前想要接过陈妈手里的拖把,不过却被对方拒绝了。
“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都没做过什么家务,这种事情你干不了的,交给我就好了。”
话是这么说,但陈妈心里却是真的很意外,以前的林夕别说主动帮自己做点什么事情,就连一句谢谢的话都很难从他口里听到。
这才几天没见,总感觉这孩子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察觉到陈妈偶尔看向自己时候眼睛里那种奇怪的表情,林夕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做和这具身体前主人的表现大相径庭,难怪引人怀疑。
为了转移陈妈的好奇,林夕故意岔开了话题。
“陈妈,这一点还真让你说中了,我确实不是做这些事情的料……昨天我本来在一家餐厅里找了一份洗盘子的工作,但是洗了一晚之后整个人连腰都直不起来,最后我又把那份工给辞了。”
“你出去自己找工作了?”
陈妈停下手里的事情,握着拖把站直身子,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林夕。
“你自己出去找工作了?”
“那还能怎样?”林夕无可奈何的耸了耸肩,“我书已经念不下去了,然后我老爸现在又是这个样子,我总不能坐吃山空吧?”
陈妈激动得咬着嘴唇点了点头,眼角不禁有些湿润,照顾了这么多年的林夕,这孩子终于长大懂事了。
“你从小都没吃过什么苦,打工这种事情想要一下子就适应真的有些不容易,不过我觉得你能有这份心我觉得就已经很好了。我觉得你最应该的还是好好读书,你爸朋友那么多,可以去找找他们帮忙,这所学校念不下去了,还可以去别的学校,像你这样的孩子,以后上大学才是正经事。”
林夕感激地冲陈妈笑了笑,但是作为穿越过来的人,再回学校念书完全是在浪费时间。
陈妈继续拖地,林夕也没有真就抱手在一旁看着,而是帮着提提水、拧拧拖把什么的,很快有些脏乱的屋子就被清理干净。
大门口,陈妈拦住林夕,“好了,送到这里就可以了,下星期我看什么时候再抽空过来擦擦玻璃。”
林夕连说不用,但陈妈不管这些,挥挥手就走了。
关门回到客厅,林树还在继续呼呼大睡,看这样子不到下午估计是醒不过来。
昨晚熬了一夜,手腕都写酸了,最后稿纸上也才一万多字,这让林夕开始无比怀念未来那个电脑打字的时代。
林树书房里倒是有一台老式的中文打字机,但是那东西林夕根本用不习惯,还不如手写。
本来对照记忆中内容的“默写”出来应该是很快的,但林夕习惯了写简体字,突然间要改成繁体还有些不太适应,慢慢写顺之后才好了一些。
只是一想到倪诓一小时居然�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