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恐怖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十七叶少女 作者:竹子与熊(晋江2014.2.23完结)-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从那以后,其他人就不敢跟我说话了,我知道她们怕我。话说回来,如果是我,也会怕的吧。我真的很想知道那个人是谁,为什么救我?
  
  而我梦里见到的人,是不是他?
  
  我在孤儿院似乎成了一个透明的人,所有人都认为我能带来不祥。算了算了,我不跟他们计较,然而我的病却也一天比一天重,而院长总是说挺挺就好了,可是我不知道,这一挺要挺到什么时候,看来我还真是在劫难逃了吧。
  
  或许,那个叫做勾魂使的家伙,下次来找的人就会变作我了。
  
  我这十几年活的委实憋屈了些,从十二岁开始颠沛流离的生活,没有过去的记忆,不知道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然而就将这样,离开这个世界。
  
  就在我近乎绝望的时候,草若兴冲冲的跑进来跟我说,雏仙,有人要领养你。
  
  说实话,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小心肝儿硬生生的一颤。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又修改了一下,是在是觉得有好多语病啊啊啊
  收藏涨了!!!
  亲们给力点啊!!




☆、Chapter 2 原来我是小媳妇

  红玛瑙佛珠手串,一百一十八颗珠子,松懈的缠在我的右手腕,一共三圈。凉凉的,导致我的右胳膊也总是冰凉。可是狐狸君依旧让我带着。
  
  日久生情,大抵就是这么回事吧,慢慢的,我开始喜欢这串佛珠。
  
  记得第一次触碰这串手链是十五岁那年。相隔不远却甚是模糊的十五岁。在遇见狐狸君之后。
  
  而现今,我十六岁,按狐狸君不正经的说法,正是情窦应该噼里啪啦开了的年纪。
  
  我还记得狐狸君在那个我浑身冰冷快要死掉的晚上推开门,对我笑得十分风姿绰约水性杨花。
  我自认为不够可爱,哪来的福气招惹这么一个非凡的先生喜欢。我并没有因为他对我很喜欢的样子就昏了脑袋瓜,我十分淡定的说,先生,你真的要收养我?是不是弄错了吧。
  
  谁知狐狸君一听立马撅起嘴,打了一下我的脑门,说,这世上有几个叫安雏仙的?
  
  我曾跟一对称得上狼心狗肺的夫妻过过些日子,他们常常四处奔跑,我就跟着颠簸,颠簸的时候就认识许多人,其中有一种人很有意思,明明是个男的,却非把自己打扮的女里女气的,别人告诉我,那种人学名,人妖。
  
  我上下打量他一番,他衣着光鲜,与街上那些先生没啥分别,可就是那张脸,白白嫩嫩白里透红很好看,却也有些娘们儿,好看的过分了,难道他就是那人妖?
  
  后来我跟狐狸君说过我当时的想法,他听到人妖两个字后,脸气得通红,罚我饿着肚子刷厕所。
  
  狐狸君之所以叫狐狸君是我觉得他长得像狐狸,而他恰巧有个妖孽的名字,叫做匿心。这让我把人妖两个字再次扣在他脑袋瓜上。
  
  狐狸君第二天就把我带走了,从那以后,我都没有回到过孤儿院,也不知道草若过得怎么样了。
  我不知道怎么称呼狐狸君,就干脆叫他狐狸,他也不气,话说他很少有生气的时候。他是个很厉害的人,我住到他家以后,他每天给我煮东西吃,还有一些补品,我的病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好了。
  
  他说我这不过是身上沾染了不该沾染的阴气,阴气过剩不排出去自然就生病了。
  
  所以至今为止,我被他教导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面目红润健康开朗的很。他好像很有钱,不愁吃不愁穿,有时整天不见人影,有时候还神神叨叨。他最喜欢叨叨的一句便是,啧啧,小雏仙还是太瘦,吃胖了点我家容冉才会喜欢哪。
  
  我总是嘿嘿一笑,继续扒饭。
  
  话说我这人有点好处,就是不浪费粮食,自打我知道有个词叫命运多舛后,每次被人接手或领养,我都心无旁骛的吃空一家又一家,这次又似死里逃生,我管你容冉蓉蓉是谁,我吃我的。
  电视里不是常演,有句话说得好,吃吧,吃完这顿就没有下顿了。
  
  是真有道理呀!
  
  自从跟着他以后我就有半夜偷食的习惯,那夜我满手奶油心满意足的咂着嘴抹黑跑回卧室,见到狐狸君仍旧在佛像面前神神叨叨的打坐念经。灯很昏暗,地上有个盒子,盒子精美上面的花纹纹路清晰,我走过去伸手就拽出了这串念珠。
  
  狐狸君见我碰这串念珠居然立马急了伸手打掉我的手抢回念珠,狐狸眼一瞪一边说,这手串是有法力的,不要乱碰!
  
  我一下子被吓得不敢动。半响捧着自己的胸口低声说了句我的小心肝儿哟。
  
  这时候的狐狸君给我的感觉就像老神仙一样,我从来就是言听计从。见他在菩萨面前又念叨了一会,才看向我。
  
  他拿出纸巾把我的嘴巴和手擦拭干净,接着把那串凉凉的佛珠手串一圈一圈绕在了我的手上。
  他说,以后,就不要摘这手串。
  
  我一直记得他那晚的神情,肃穆,庄重。
  
  有一天他喝得很高兴回来,一身的酒味,拉着我的手非要跟我跳舞,然后就拉着我哈哈乐,可是我看见他那双明眸中分明涌动着暗暗地悲伤,我不想戳穿他。
  
  他总是说我的眉目长得像他的一个故人,一个很珍视的故人,他说看见我,就跟看见她一样。
  我一直很想看看他说的那个人长得什么样,这些煽情的话恰巧只在他喝得醉得情不能自已的时候说,所以我斗了胆子去套他的话。
  
  我问,狐狸,那个人长得什么样啊?
  
  他嘿嘿乐着,说,我给你看照片哈。我顿时有些兴奋地无地自容,眼巴巴的看着他从兜里掏了半天掏出来的一张照片,我兴冲冲的上去看,结果我震惊了。
  
  因为那照片上,分明是一个俊的了不得的男人啊。
  
  难道他是弯的?
  
  然而狐狸发现我表情不对自己凑近了一看,哎呀一声说,错了错了,我怎么把小雏仙的未来的小老公的照片拿出来了,本来说是要给惊喜的啊。哎呀哎呀我真是糊涂。
  
  我一听,立即送了一口气,原来是拿错了别人小老公的照片啊,等等,他说的是谁的小老公?
  狐狸君又凑过来说,小雏仙你看看,这个帅哥怎么样?
  
  他拿着那张照片在我眼前晃了又晃,他说这是小雏仙的小老公,接着又拿出一张这个人的另一张照片在他对了眼儿的眼珠子前晃着说这是小雏仙的小小老公。
  
  我问他,为什么小雏仙会有老公啊?
  
  他迷迷瞪瞪的说,因为我领养她就是要送给我的宝贝侄子做媳妇哇。
  
  我确实,再次震惊了。
  
  我一宿都没睡觉,因为狐狸是典型的酒后吐真言。我还没长大,可不可以无视我啊。我还未成年,我还没发育好。
  
  我,我。
  
  我一大清早就起来收拾我那空空的行李包,给自己做了一顿很丰盛的饭,直到撑得快走不动路了才放下筷子。我是有良心的,所以我偷偷去瞧过狐狸,他睡得很是香甜。我颇具母性光辉的给他掖了掖被子,然后悄悄离去。
  
  我走到楼下的时候,天还没有全亮,我突然心里很难受,我每次跑路时从来就没有过这种感觉,不舍和愧疚。
  
  狐狸对我有救命之恩,虽说救我不过是为了把我送给别人当媳妇,但是说到底他还是照顾了我这么久啊。
  
  不禁看了看手上的念珠,还是还给他吧,这么贵重的东西,让我拐跑了可不好。于是我决定把手链送回去。那时候我都是觉得我的做法是对的,是有良心的。
  
  但是就是我那软弱的决定,导致我着后半辈子,再无翻身之日。
  
  当我再次踏入那个家门,看见狐狸一身清爽的的坐在檀木椅子上,看着我这一身装束和装的满满的行李包,说话音调抑扬顿挫朗诵诗歌似地说,“小雏仙这是要上哪去呀?”我顿时有种肠子悔青了的感觉。
  
  “难道是要跑路?”
  
  这狐狸平日里给人感觉不食人间烟火,时常却也喜欢跟我逗乐,总是叫我给他说些新鲜词,我转了转眼珠随口就一句跑路。
  
  看来丫是学会了啊。
  
  我听出来他是真生气了,就更不知所措,我深知哭不是我的长项,却与不得不逼自己掉下几个眼泪疙瘩。
  
  “我好歹养了你这么久,没想到你说走就走啊!”
  
  我突然有种剖腹谢罪的冲动。
  
  我定神看着他,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我们对视不足三秒,我做出了此生最大胆的举动。
  
  那就是在主子面前,拎包就跑。
  
  我很顺利的进了电梯,又跑出了大楼,跑出了小区。风衣有点大,兜的呼呼作响,狐狸君给买的帆布鞋也是大了一号,跑起来甚是别扭,被来是想着可以多穿一阵,现在想来要是为了跑路准备的话,确实应当合脚啊。
  
  我觉得狐狸君不是一般的人,自然跑路起来也殚精竭力。
  
  我十二岁那年,什么世面没见过,见过捡我去做小偷的,见过捡我去做小保姆的,见过捡我去当小工的,唯独没见过捡我去当小媳妇的。
  
  我真是有点消化不了。
  
  仓皇之间,只能逃跑。
  
  就在我跑着跑着就要出了这片富人小区,我的破包就被东西挂住了,我一看,包上的挂钩正挂在一个身穿西装的先生身上,我也管不了那么多,说句对不起然后继续拽。可那人却一把拎起我的胳膊把我稳稳拽住。
  
  我有些恼怒的抬头刚想喊你丫别耽误你爷我大事,可是我再次被打败了,那个人个头比我高,气势比我足。我那句话到了嘴边就说不出来了,而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