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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另一个中国-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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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处理民事甚至刑事纠纷了,特别是进士出身的知县。齐如山先生在《中国的科名》中讲了一个故事。邹岱东做知县时问案,有富家兄弟分家,当分到最后一盘磨时,两人各不相让,打官司闹到知县那里。哥哥想赢官司,给县官送了二百吊钱,弟弟不相让也送了二百吊;哥哥知道了又送了五百吊,弟弟不认输也送了五百吊。这些钱相当于现在的三四万元了,远远超过一盘磨的价值了。案子压了一段时间,邹见他们不再送钱了才开审。邹预先买了两盘磨,放在大堂,并教训这兄弟俩说:“你们不应该把先人留下的遗产如何胡花,给我送礼。不过你们钱已经拿出来了,就不必拿回去了。我用你们送来的钱买了两盘磨,一人一盘,不必争了。先人留下的那盘,给村里公用,一村人也会念你们的好处。剩下的钱,我也不要,县里书院正在修理房屋,添置家具,正需要钱。我以你们父亲的名义捐给书院,这是永远留名的好事。书院也不白收你们的钱,他们备有美酒,乡绅要向你们二人敬酒,算是给你们说合。今后要和和气气度日,不得再有争执。”父母官作调和,绅士敬酒,兄弟二人也都有了面子。纠纷解决了,他们心平气和了。村民和书院都得到了好处,在大堂下旁听的百姓也感到县太爷清廉不爱钱,所说所做,极合人情,皆大喜欢。
  这个知县更像一个“老父母”吧,他关注整个县的“子民”,对于违法行贿的百姓循循善诱,为他们走上正路创造条件,又关注本县的教育。可是仔细想起来,这种种做法虽然合情合理(符合儒家倡导的伦理),却不一定合法。作为官员怎么能滥用贿赂呢?当然,谁也不会这样质疑邹岱东。
  这是正面的,是凤毛麟角的,反面的更多。人们常说“灭门的知县”,这一点也不夸大。要是老百姓得罪了本县的父母官,不被整死也得扒层皮。《醒世恒言》中《卢太学诗酒傲王侯》,讲的是明代嘉靖间的一件真事。浚县有位乡绅叫卢楠,只是因为不愿意与为人贪鄙的知县往来,就被诬告下狱关了十多年,差点丢了一条性命。
  既然父母官的权力如此之大,谁来监督他呢?明清两代首先是知府。知府有点像现在专区的领导,一个府有若干县,知县行政的良莠,狱讼是否公正,三年考绩,都是通过知府上达省里的布政使,再报到吏部。当然省里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都有考察知县的权力。然而最了解知县的是他治下的“子民”,他们却没有监督父母官的权力。这是由宗法社会伦理决定的。宗法社会中,父母是子女的“天”,对子女有绝对权力,子女对父母有绝对服从的义务。“子不言父过”,更不要说去状告父母了。知县是父母官,自然要享受父母一样的权利,因此子民是不能越级状告本县的知县的。清初发生在苏州的著名的“哭庙案”,就与子民告知县有关。吴县令任某贪赃枉法,老百姓怨声载道。这时顺治皇帝去世,一帮秀才到供奉顺治灵位的地方哭诉,并控诉县令的种种不法之处。结果不仅没有告倒知县,这些秀才却多被杀,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金圣叹。乾隆南巡,经过河南夏邑,当地正闹大灾,有百姓向皇帝上告本县知县讳言灾害,不肯放赈救济灾民,结果反而被追究百姓告御状的背景。父母官这种不受当地百姓监督的特权,造成了这一层官吏的腐败。明清末年尤甚。清末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两人被知县冤枉,杨乃武的姐姐给弟弟申冤,告到刑部,但不管道理对不对,她要告自己的父母官,就得先滚钉板。
  父母官的收入如何呢?不同朝代区别很大。一般说来,宋代官吏的待遇最好(这与宋代经济发展较好、财政收入最多有关),每月俸钱18千(一般可购米27石),冬春两季各发绢7匹、罗1匹,冬发绵(棉)30两和禄米5石。另外还有其他补贴。明代最差,每月只有7石米。清代则为年俸45两银子和45斛米。明清两代知县一般都要聘请幕僚,大多是请两人,其薪金由知县自己掏腰包。他们这点俸禄连幕僚的工资也不够,他们要生存就要用各种方法弄黑钱,贪污贿赂,无所不为。清雍正时实行了“养廉”制度,地方官按不同的品级在地方上缴的皇粮“耗羡”(正额皇粮之外再多收一些钱粮以补损耗)中抽取一部分,作为“养廉银”。县官每年可拿400~2000两之间。就这样按规定只拿应拿之钱的清官,生活也是相当艰苦的。乾隆年间请两位幕僚的年薪最少也要500两,收入一下子就去了1/3。其他开销如知县带来的长随、雇佣佣人的工薪,往来应酬的费用,乃至上任、卸任回乡(明清两代实行回避制度,本省人不能做本省的地方官)的路费,都所费不少。以其剩下的千余两白银,购买力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六万元。
  清代乾隆间真有一位按照“父母”的标准去做“父母官”的,但结局却很不愉快。福建人李梦登被任命为浙江孝丰知县。他没有带家眷,只与两三同志到任。上任后先要晋谒本省巡抚,因为不给门房门包,门房不给通报。于是李梦登在巡抚府外架了一个绳床,在门口坐等巡抚出门。门房只好通报。巡抚见了他,建议他请熟悉法律的幕僚。李梦登回答说:“在孝丰的俸禄不过30两银子(估计为月收入),请不起。我带来几位朋友,都是好读书的君子,我们可以按照古代圣贤的教导去做。”巡抚笑他迂腐。李梦登居官,出门不用仪仗卫兵,衙门门口不设看门警卫。人们到了孝丰县,看不到一个胥吏差役。有找知县办事的,直接进入大厅;有打官司的,李梦登给他们调解,调解到双方都高高兴兴而去。他对胥吏差役说:“哪有子女有事情与父母谈要仆人通报的呢?你们在我这里没有什么事可干,不如去务农吧。”但他这样干了三个月,就被巡抚找个借口罢了官。当来接交的新官让他清理“库廪官物”时,到库里一看,李梦登前任的封条还没有撕去呢。罢官后李梦登很穷,回不了家乡,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那些做小买卖的县民,天一亮就把果蔬米粮悄悄地放在他的门口,他也不知道是谁送的。就这样在本县住了一年,县民终于为他凑足返乡路费,还为他做了一个“万民伞”,题名者有万余人。几个受到他恩


说皇帝(1)


  说皇帝(一个不灭的幽灵在游荡)
  明代有个笑话,说某文士去世以后,到阎王爷那里报到。这位文士活着的时候逢迎拍马,时号全能。来到阎王殿前,不由自主地便大拍阎王的马屁,果然阎王爷很高兴,对他说:“你想托生到什么地方?提出要求,我尽量满足你!”
  文士说:“希望生在大富大贵之家,人间的福份都要享尽,要有娇妻美妾和无数的金银财宝,要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要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要得到所有人的崇拜和喜爱——”
  他还没有说完就被阎王爷打住了,“别说了,要有那么好的地方我还去呢,就轮不到你了!”
  这个笑话意在告诉人们,世间都是有缺欠的,十全十美是不存在的。这虽是个世俗的笑话,但却有点哲学意味,只是小民未必理解。在小民的心目中,皇帝的位置和生活不就十全十美了吗?虽然很早就有亡国之君悲鸣:“愿世世代代勿生于帝王之家!”可是这些早被那些极度张扬的皇威掩盖了,用北京的一句俗话说,人们总是看见贼吃香喝辣,看不见贼挨打。在人们心目中,皇帝是人间富贵的极致,是精神领域的巅峰,是能够解决人间一切问题的全能人物。天下的幸福之门都在向着皇帝开放,但皇帝的位置又不是不可企及的。因此对于皇帝,老百姓是又羡慕,又觊觎,又崇拜的。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还是有散不开的皇帝情结。
  一、皇帝情结
  “情结”是个心理学的名词,是指一件事人们老摆脱不了,总是念兹在兹,不释于怀。皇帝在中国消灭快一百年了,但人们说起话来,办起事来,总免不了还有种皇帝的阴魂在四周闪烁的感觉。电视、电影、文学作品成为各种各样的皇帝汇聚之地,毛泽东1965年批评文化部是“帝王将相部”,那是冤枉的,那时文艺作品没有多少写皇帝的,而且说到皇帝时态度都不是很恭敬的。如果把毛的这个话移来说现在,是不是有点像?但这些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看到荧屏上奴才高耸肥臀、五体投地,向皇上礼敬时,观众早就以为理当如此。连我家的小孩看皇帝戏入了迷,在纸条上写了“太和殿”、“养心殿”、“御膳房”等字样,贴在几间的房门上。皇帝也深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无所不在的各种广告,左一个宫廷秘方,右一个皇帝御用。当然这些多是欺骗,自不必说,但从广告的背后可以看到国人对皇帝垂涎三尺的形象。在广告的设计者看来,似乎每个中国人都想过皇帝一样的生活!
  清末章太炎先生,特别讨厌康有为。两人在政治上一个是革命派,一个是保皇派;在学术上,一个是古文经学派,一个是今文经学派。有一次章批评康说,有人说康有为想当皇帝,名字叫“有为”(大有为之意)就是证据;我看这没什么,皇帝谁都想当,可恶的是他想做圣人,古往今来圣人只有一个,康有为不是太狂妄了吗!
  想做皇帝的例子太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宣称想做皇帝的,就是楚霸王项羽。当他看到秦始皇的车队,看到得意洋洋的秦始皇时,不由得激愤说“彼可取而代之”。与项羽差不多同时,刘邦也见了秦始皇的车队,他也激发了同样的想法,不过他脱口而出的是“大丈夫当如此也”,透露出其人格的卑琐。这种“皇帝迷”可以说是充斥中国二十四史中。清末民初的学者张相文,写了一本《帝贼谱》,本着中国“成王败寇”的传统,统计历代打天下的“帝”(成功的贼)和“贼”(不成功的帝)共有七百余人。可见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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