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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上天堂-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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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过去,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是从来都没有过的紧张,真的,以前从来没这么紧张过。
  “过后想起来,只记得闻到了她身上的味道,也不知道是香水味儿还是汗味儿,总之是味道吧。我跟了上去,那时候根本就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就是想跟上,而且凭直觉我和她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碰到喜欢的女孩子马上就觉得要和她发生什么事情,这种感觉你有过吧?”
  “自然是有过的。”
  “她往机场那边走过去了,我也大致能猜出她就是机场里的员工了,不过她没从大厅里进去,而是顺着棉花地走到了飞机跑道旁边的一扇侧门边上,一推门进去了,你知道那时候我在想什么?想怎么才能认识她。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我也跟着进了门,在十几架飞机中间穿来穿去,看着她上了一辆车,坐上了正驾驶的位置,机场里暗得很,只有马上就要出发的飞机还闪着灯,我好不容易才看清楚她上的是辆洒水车。
  “她就是那洒水车的司机,因为她一坐上去车就发动起来了。我一下子就慌了,刚才还满脑子想着怎么才能认识她,不想了,拔腿就朝洒水车跑过去了,车才往前开了两步,我扑了上去,车灯还挺刺眼,那感觉怎么说呢,有点像越南战场上突然被南方军的探照灯照住的美国大兵,洒水车也嘎地一声就停住了,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坐在里面看着我。我什么都不管了,跑上去,拉开车门,劈头就对她喊了一声:‘我喜欢上你了,明天我还要来找你的!’说完就跑了。”
  “就这样了?”
  “就这样啦,第一天就这样啦,但是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又借了同事的车,开到机场里去找她了。”
  “听上去真不错。”我喝了一口啤酒说。
  “是吗?”他一下子坐起身来,堆在我们之间的啤酒罐咣当一声,我这才看见,那么多啤酒已经快被我们消灭一空,剩下的几乎全都是空罐子了,他追着问了一句,“你也觉得不错?”“对,不错,后来你们认识了吗?”
  “能不认识吗?”他呵呵一笑,“认识了,像我这种人,只要喜欢上了她,她就是拿枪赶我走我也不会走,也不是痴情啊专心啊什么的,就是非认识她不可,都不想管她愿不愿意认识我。”
  “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问。
  “结了婚,所以我才说她是女人不是女孩子啊,”他继续说,“以前当过舞蹈老师,后来丈夫吸毒,家就败下来了,孩子也送给了别人养,她只好再出来找工作,但是别人只要一听说她丈夫吸毒就都不要她,生怕惹上麻烦。就这样了。对了,我是彻底喜欢上她了,可是我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上了我没有——”
  “那以后打算怎么办呢?”
  “让她喜欢上我啊,还用问么!呵呵。”
  “总是会有麻烦的吧,她那丈夫不是吸毒的吗?”
  “不管了!”他再次躺下,舒服地一伸懒腰,“我就这一条路走到黑了。哦对了,我还有事情要问你呢。”
  “什么事?”
  “我记得你编过一本《香水手册》之类的小册子吧,对香水肯定是有研究的了?”
  “还行吧,怎么,想送香水给她吗?”我也一口喝完了仅剩的啤酒,“那就听我好好给你说说吧。香水这东西说起来其实是相当复杂的,光香气就分前味、中味和后味,要是想买贵一点的,可以买‘CHAUMET’这个牌子,前味是黑莓和青苹果,中味野玫瑰、豆蔻和薰衣草,后味是桃子和香柏,听上去不错吧;要不你就买‘ELIZABEH…TARDEN’,前味是山谷百合和摩洛哥橘子花,中味是——”
  杜离突然没了声音,我回头看时,他已经睡着了,侧着身子,安静得像一个刚吃完奶的婴儿,我也不再说话,躺下来,交叉着双手当枕头,也无所思地去看天际处隐隐约约的一抹鱼肚白,白里泛着红,红光将城市里的群楼不由分说地罩入其中,就像发了脾气又温和起来的父亲,伸出手来轻轻地抚着群楼的头顶,而我,连同我身边一只只揉皱了的啤酒罐,则不在其列,就像村上春树在《神的孩子全跳舞》里说的那样——变成了小说家笔下“一堆废弃不用的形容词”。
简介
  我哪有你那么奢侈啊,你那儿什么都有,我这儿什么都没有。
一、
  “哎呀气死我了!”一见到气喘吁吁的我,沈囡囡马上就叫了起来,“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手机也打不通,真是气死我了!”
  我是跑路过来的,七点半准时从武昌坐出租车出发,一下长江二桥就开始堵车,离体育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堵得更厉害了,本来想打她的手机,一摸口袋,发现手机竟然忘了带出来,别无他法,我只好从出租车上跳下来,一通狂奔,终于还是晚了,离演出开始的八点
半晚了二十分钟,她居然还在门口等我,不过,看到我累得快虚脱的样子,她也大致能猜测出我一路跑来的辛苦,过来挽着我的胳膊进场。
  “喂,你这个人很奇怪知道吗?”一边往里走她一边说。此时大概林忆莲已经唱完了她的第二首或者第三首歌,欢呼声此起彼伏,掌声和唿哨声也夹杂于其中,林忆莲在舞台上用她还算标准的普通话说着感谢的话,至于她到底在讲什么,我估计全场至少有一半人都没听清楚。
  “啊,怎么讲?”我站住了,多少觉得有点好奇,“我到底哪里奇怪了?”
  “没看见你笑过,郁闷,真是郁闷——”说着,她伸出手来在我脸上划弄了几下,左右两手的食指和拇指一张开,“嗯,这样还差不多,不过也不好看,天哪,和你在一起真是郁闷!”
  我大概知道她是想在我脸上划弄出笑容来,我可能也真的笑了,但是我知道即使笑了也是苦笑,没办法。和活在今天的大多数年轻男人一样,我也有过妙语连珠的时刻,现在那样的时刻早就从我身上消散不见了,消散到哪里去了呢?我倒是想找回来,可惜它并不像前一天晚上喝醉后遗落在餐厅里的钥匙,第二天一觉睡醒后还可以再去取回来。
  找不回来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以后你叫我囡囡吧?”见我去看她,她又补充了一句,“认识我的人都这么叫我。”
  “……好啊。”
  也不知道她今天晚上是怎么了,我的话还未落音,她马上就说:“那你现在就叫一声试试吧?”
  我犹豫了半天才说:“还是算了吧,想叫的时候就叫怎么样?”
  “也好。”她哈哈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在我额头上一点,“不好意思了吧,别嘴硬,我知道你不好意思了。”
  我能怎么办呢?惟有苦笑而已。这时候林忆莲的感谢话大概也说完了,接着开始唱,唱的是首英文歌,我努力想听清楚歌词,根本就听不清楚,心里倒是想:无论如何,身边的沈囡囡,哦不,是囡囡,是绝对不会喜欢这首歌了,因为是英文。看来我们也真的是来晚了,根本就挤不到我们要去的地方,只好退回到检票口,从这里还依稀可以看见一点舞台上的景况,后来想起来,我对身着一身绿衣的林忆莲的全部印象,大概只有舞台上的一个绿点那么大。不过囡囡同志偷来的票也不过是四等票,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真的挤到我们想去的地方,那里的情况想来也绝对不会比这边好多少。
  “你说这样的演唱会是不是特别没意思?”她转头问我,头发差不多盖住了她的半张脸,“要说实话哦。”
  “是觉得没多大意思。”我也干脆承认了。
  “那好,你别看了——”我还在诧异地看着她呢,她倒是飞快地三下两下就站在了检票口左边的铁栏杆上,站上去后一低头,见我还在看着她发呆,马上叫起来,“还傻着呐,快来把我扶住啊。”
  “哦哦。”我这才知道她刚才问话的意思,原来是要我扶住她,让她来看,我马上伸出手去扶住她,又不知道扶哪里好,干脆实话说了吧:扶哪里都觉得心里有点慌。结果还是扶住了她的腰,“好好,就这样。”她说着将身体放软一点,这样,她虽然站着,也差不多等于坐着了:坐在我的肩膀上,左手则搭在我的肩膀上。如此一来,她坐也坐得轻松,我站也站得轻松了。
  上天作证,我的心颤了起来。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异样的感觉。
  我点了一根烟,悠闲地抽了起来。悠闲,这普通的两个字,对我来说似乎好久都不曾有过了。晴天的关系,夜空幽蓝幽蓝,我就抬头去看天上的星座,说起来我还是要感谢我编了得以糊口的小册子,正是它们常常能让我在周边发现小小的乐趣,就像现在,我一边在脑子里想着自己编过的一本关于星座的画册,一边在夜空里准确地找出了那些我都能叫得出名字的星座,却也自得其乐。
  巨大的蓝,无处不在的蓝,身边的演唱会全然与我没了关系,我成了蓝色的一部分,就像置身于神话里的某处场景:苦修多年后羽化成仙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天庭里已经派来了使者,它们站在云端含着微笑向我招手,其时清风轻轻吹过满山的丛林,扑簌作响,幽虫在看不见的地方伴以奏鸣,我通体清澈,飘飘欲仙,当时的夜空也像此刻一般的蓝,纯净,薄如蝉翼,简直可以吃下去;我的心智突然有几分错乱,觉得此时此刻就是彼时彼刻,恨不得马上就踮起脚尖飞上云端,往无处不在的蓝色里纵身一跳,就此灰飞烟灭,再也不睁开眼睛。
  没有那么容易,我只能是我,此时此刻只能是此时此刻。就像被太阳灼伤了眼睛,就像看电影时屏幕上出现了太多眼花缭乱的打斗,我骤然感到有些吃不消,眼前发黑,险些站立不住,身体也摇晃了一下,心里倒是一惊,生怕我扶着的囡囡从铁栏杆上摔下来,还好没有,她已经看入迷了,丝毫没注意到我有什么不适。我闭上眼睛,喘着粗气,努力适应这突至的黑暗,太阳穴生疼生疼,我知道,这是那种名叫“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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